周襗
周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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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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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襗(?—?),號獅山,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順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嘉靖五年(1526年)中式丙戌科三甲第一百十三名進士[1][2]。授行人,擢江西道監察御史,嘉靖十二年巡按貴州,十四年七月升湖廣按察司副使,升廣東布政使司右參政,二十四年閏正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升南京都察院提督操江右副都御史,二十八年三月被南京給事中李萬實彈劾昏懦無為,詔調南京別衙門用。
家族
曾祖周達;祖父周永才;父周廷澤,義官。母王氏。具慶下。兄周禎(弘治壬戌進士);周祥;周礽(正德戊辰進士);周祚(正德辛巳進士)[3]。周礽子周浩,嘉靖乙未進士,官大理寺卿。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