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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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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襗
大明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籍貫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五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周襗(?—?),號狮山,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順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嘉靖五年(1526年)中式丙戌科三甲第一百十三名進士[1][2]。授行人,擢江西道監察御史,嘉靖十二年巡按貴州,十四年七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升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二十四年闰正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升南京都察院提督操江右副都御史,二十八年三月被南京给事中李万实弹劾昏懦无为,诏调南京别衙门用。

家族

曾祖周達;祖父周永才;父周廷澤,義官。母王氏。具庆下。兄周祯(弘治壬戌進士);周祥;周礽(正德戊辰进士);周祚(正德辛巳进士)[3]。周礽子周浩,嘉靖乙未進士,官大理寺卿。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