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襗
周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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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 |
籍贯 | 浙江绍兴府山阴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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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襗(?—?),号狮山,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顺天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嘉靖五年(1526年)中式丙戌科三甲第一百十三名进士[1][2]。授行人,擢江西道监察御史,嘉靖十二年巡按贵州,十四年七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升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二十四年闰正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升南京都察院提督操江右副都御史,二十八年三月被南京给事中李万实弹劾昏懦无为,诏调南京别衙门用。
家族
曾祖周达;祖父周永才;父周廷泽,义官。母王氏。具庆下。兄周祯(弘治壬戌进士);周祥;周礽(正德戊辰进士);周祚(正德辛巳进士)[3]。周礽子周浩,嘉靖乙未进士,官大理寺卿。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