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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鳳翔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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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鳳翔(15世紀—16世紀),沖霄竹泉雲南都司雲南右衛[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黃鳳翔是嘉靖四年舉人黃鳳翱之弟,當諸生時赴考曾經由落第變作擬錄,被監臨官怨恨,適逢學政來觀試,刻下新碑令二人暗中摸索,以五次為限,他們卻不用五就而依次猜中,監臨官驚異讚嘆。之後他多次參加鄉試不遇。正德十一年(1516年)鄉試首場中,仍未入選,分房考官後來拿到他遺下文章閱讀,才發現其文章字句駢麗,因而得推薦成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中進士[2]

此後黃鳳翔應選,任桃源知縣,為政崇尚德化,審問從不拷打,涉及倫理總會自責,人民都感到悔悟,同時他又修理學校,公餘和諸生講學;當時朝廷修葺顯陵,他也為民代為捐輸。調任宣城知縣時,當地人揮淚送別。再陞南京刑部主事、刑部員外郎,因於宦官盜竊宮嬪髮簪一事得罪刑部尚書唐龍而外調重慶知府,又因審訊黃總兵事件執法公正,遭當權者嫉妒,最終辭官杜門,著作極多。甚富,四川人簡紹芳曾問楊慎:「黃竹泉其實平平。」楊慎回答:「好像竹泉得人,海內不易找到。」[1][3]

引用

  1. ^ 1.0 1.1 光緒《雲南府志·卷十二·人物志》:黃鳳翔 字沖霄,與其兄翺少相師友,始為諸生時下第作擬錄,監臨者見之嗔之;會觀風合試,兄弟競爽,偶刻新碑令暗中索摸之,限以五次,不待五而依次古點畫一一不爽,始驚異稱賞。屢試不偶,至己卯初場為房考所遺,反取其表讀之,駢麗精絕遂驚喜以薦;丙戌成進士為西曹郎,尚風節,有閹宦盜宮嬪寶簪,尚書唐漁石為翔坐,囑翔鞠之,乃直窮其狀,唐大怒為搆禍端,遂出守重慶。因訊黃總戎事執法不阿,為當事忌拂衣歸,杜門理舊業,所著甚富,蜀人簡西嶨常問楊慎曰:「黃竹泉平平耳。」曰:「如竹泉者,海內未易得也。」
  2. ^ 光緒《雲南府志·卷十·選舉志》:歷朝進士……明……(嘉靖)丙戌科龔用卿榜 黃鳳翔 右衛人,仕至知府……歷科舉人……明……(正德)丙子科 黃鳳翔
  3. ^ 道光《桃源縣志·卷十·政治考》:黃鳳翔,雲南衛人,嘉靖丙戌進士,知桃源縣,政先德化,不事箠楚,或涉倫理事輒自引責,民感悟;修理學校,公暇輒進諸生講論,士習一新,時修顯陵派工各邑,鳳翔為民代輸。調宣城令,民流涕送之,後陞南京刑部主事、重慶知府,往來經邑,士民爭以先睹為快,眾擬並請崇祀鄉賢未果,咸為歉然。 舊志

參考文獻

  • 光緒《雲南府志》·卷十·選舉志
  • 光緒《雲南府志》·卷十二·人物志
  • 道光《桃源縣志》·卷十·政治考
官衔
前任:
易逵
明朝桃源縣知縣
1528年
繼任:
汪洋
前任:
方一桂
明朝宣城縣知縣
1528年-1631年
繼任:
王欽
前任:
富好禮
明朝重慶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劉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