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程
史可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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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庶吉士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祥符縣 錦衣衛籍 |
字號 | 字赤豹,號蘧庵 |
出生 | 萬曆三十九年辛亥正月二十四日(1611年3月8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親屬 | 曾祖史德芳(錦衣衛百戶);祖父史應利(庠生)、生祖史應元(萬曆甲午舉人);父史本質(廩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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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程(1611年3月8日—?),字赤豹,號蘧庵,河南開封府祥符縣人,錦衣衛籍,明末政治人物。史可法弟。
生平
崇禎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順天鄉試第九十七名舉人,十六年(1643年)中式癸未科會試第六十四名,二甲第十名進士。刑部觀政,授翰林院庶吉士[1]。
李自成攻陷京師,投降叛軍。李自成敗退後,又重歸南明,至南京居住。南明弘光帝朝廷議定從賊之罪,史可程被列為「另存再議者」名單[2]。不久寄居宜興去世[3][4]。
著作
史可程工詩,有《浮叟詩集》。《晚晴簃詩匯》錄其詩一首[5]。
- 廣陵先兄閣部墓下作
- 一抔乾淨地,灑血酹孤樽。
- 雁序淪黃土,蓀枝乾白門。
- 蛇龍纏日月,箕尾正乾坤。
- 浩氣今何許,空嗟五丈原。
- 烈風梅嶺肅,高會自平山。
- 方拾迷樓燼,誰尋遺鏃斑。
- 雨垣頹似蕢,江月暈如環。
- 披髮疑公下,蒼茫羽檄間。
注釋
- ^ 《崇禎十六年癸未科進士履歷便覽》
- ^ 《明史·卷275》:時方治從賊之獄,倣唐制六等定罪。學龍議定,以十二月上之。……其另存再議者:給事中翁元益、郭充,庶吉士魯瑮、吳爾壎、史可程、王自超、白胤謙、梁清標、楊棲鶚、張元琳、呂崇烈、李化麟、朱積、趙熲、劉廷琮,吏部郎中侯佐,員外郎左懋泰,禮部郎中吳之琦,兵部員外郎鄒明魁,行人許作梅,進士胡顯,太常博士龔懋熙及王之牧、王皐、梅鶚、姬琨、朱國壽、吳嵩胤二十八人也。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1070:史可程,可法弟。崇禎十六年進士,選庶起士。京師陷,降賊,賊敗降明,後南歸,居南京,旋流寓宜興卒。
- ^ 「內院票諭稿:內院票:仰諭總河標下旗鼓都司守備危列宿知悉:今有庶吉士史可程,潛行出京,密走東路,朝廷恩待本官可程甚厚,卽其兄見在南京,尙未來歸,何關弟事?若因此畏懼,隱避水鄕,或覓便南行,先藏舟艦,波深浪黑,險阻艱難,有負國家待士之心,亦非可程自全之道。若遣人追索,耳目昭彰,恐他日相逢,有乖大體。□□本官都司前去多方物色,勸諭還京,當禮待如初,不露形跡。倘久無音信,勢必上聞。是可程一人先開大釁,勿謂內院今日不早傳也。聞庶常家(僑)寓家眷,見在靑縣,本官該都司到彼安插妥當,令該縣官吏用心炤卽□管,訪得庶常下落,作速跟尋同來,回不得草率回報,取究不便。須票。順治元年八月十九日限□日繳」。《明清史料丙編》第五本內院票諭稿
- ^ 民國·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22):史可程,字赤豹,號蘧庵,大興人。明崇禎癸未進士,改庶吉士。有《浮叟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