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垐
林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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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海寧縣知縣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侯官縣 |
字號 | 字子埜 |
出生 |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 |
逝世 | 永曆元年(1647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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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垐(1606年—1647年),字子埜,福建福州府侯官縣人,明朝末年至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福建鄉試舉人,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進士。授海寧縣知縣,杭州失守後去職。隆武帝命林垐為監察御史,改吏部文選司員外郎,募兵福寧州。黃宗羲《魯紀年》載:初,垐於隆武朝主銓政;曰:「此潤色太平之事,顧今日之所急耶?」乃辭去。募兵數千人,為鄭芝龍所阻,不得志;復散兵入山,製棺一具,布衣一襲,書「大明孤臣之柩」以待死。聞上(魯王朱以海)至而起兵。魯王航海至長垣,林垐與林汝翥攻福寧,兵敗,皆死之[1]。《明史》有傳[2]。
著作
有《居易堂集》、《耻齋集》、《哀山東集》。
參考
- ^ (清·乾隆)《福州府志》(人物十三·忠义):林垐,字子埜,侯官人。崇祯癸未进士,知海宁县。闻邑人祝渊因救刘宗周下狱,即周恤其家。邑镇李刀三,故大家奴,素桀骜,乘间煽诸毒怨于诸大家者,而已阴构兵其间,通邑震恐,以状闻,垐漫置不问,徐降牒云:“旦日会讲乡约”,比至则数千人拥而噪,垐又漫不置可否,众谓“令固模棱耳!安能处大事耶?”刀三顾身在事外,狎游而嬉。居有顷,复召讲约,方半,卒缚刀三至,人皆大惊。垐徐起曰:“吾自下车,廉此人奸状,罪当死,众谓若何?”咸应声曰“当死”。遂杖杀之,人人股栗。垐从箧中出一纸,“元凶既除,余不问”,众欢呼,一邑安堵。垐慈惠爱人,然持法严明,有力者撼之,屹如山岳,后死节,年四十二。著有《居易堂集》、《耻斋集》、《哀山东集》。弟懋勉,举人,以节终,著有《仪存堂集》。子钟爵,郡诸生;钟哲,著有《龙津草堂集》,与懋勉子弼,俱入山终隐。
- ^ 《明史·卷277》:林汝翥,字大葳,福清人。舉於鄉,授沛縣知縣。……魯王次長垣,召為兵部右侍郎,與員外郎林垐攻福寧,戰敗被執,諭降不從,繫之,吞金屑而死。垐,字子埜,汝翥同邑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授海寧知縣。邑有妖人以劍術惑眾,聚千人,垐捕殺之。南都覆,杭州亦不守,卒乘機乞餉,環署大噪。垐罪為首者,而如其請。以城孤不能存,引去。唐王以為御史,改文選員外郎,募兵福寧。聞王被殺,大慟,走匿山中。及魯王航海至長垣,福清鄉兵請垐為主,與汝翥共攻城,歿於陣。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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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憲模 |
明朝海寧縣知縣 1644年-1645年 |
繼任: 潘懋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