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程
史可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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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庶吉士 | |
籍贯 | 河南开封府祥符县 锦衣卫籍 |
字号 | 字赤豹,号蘧庵 |
出生 | 万历三十九年辛亥正月二十四日(1611年3月8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亲属 | 曾祖史德芳(锦衣卫百户);祖父史应利(庠生)、生祖史应元(万历甲午举人);父史本质(廪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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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程(1611年3月8日—?),字赤豹,号蘧庵,河南开封府祥符县人,锦衣卫籍,明末政治人物。史可法弟。
生平
崇祯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顺天乡试第九十七名举人,十六年(1643年)中式癸未科会试第六十四名,二甲第十名进士。刑部观政,授翰林院庶吉士[1]。
李自成攻陷京师,投降叛军。李自成败退后,又重归南明,至南京居住。南明弘光帝朝廷议定从贼之罪,史可程被列为“另存再议者”名单[2]。不久寄居宜兴去世[3][4]。
著作
史可程工诗,有《浮叟诗集》。《晚晴簃诗汇》录其诗一首[5]。
- 广陵先兄阁部墓下作
- 一抔干净地,洒血酹孤樽。
- 雁序沦黄土,荪枝干白门。
- 蛇龙缠日月,箕尾正乾坤。
- 浩气今何许,空嗟五丈原。
- 烈风梅岭肃,高会自平山。
- 方拾迷楼烬,谁寻遗镞斑。
- 雨垣颓似蒉,江月晕如环。
- 披发疑公下,苍茫羽檄间。
注释
- ^ 《崇祯十六年癸未科进士履历便览》
- ^ 《明史·卷275》:时方治从贼之狱,仿唐制六等定罪。学龙议定,以十二月上之。……其另存再议者:给事中翁元益、郭充,庶吉士鲁瑮、吴尔埙、史可程、王自超、白胤谦、梁清标、杨栖鹗、张元琳、吕崇烈、李化麟、朱积、赵颎、刘廷琮,吏部郎中侯佐,员外郎左懋泰,礼部郎中吴之琦,兵部员外郎邹明魁,行人许作梅,进士胡显,太常博士龚懋熙及王之牧、王皋、梅鹗、姬琨、朱国寿、吴嵩胤二十八人也。
-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1070:史可程,可法弟。崇祯十六年进士,选庶起士。京师陷,降贼,贼败降明,后南归,居南京,旋流寓宜兴卒。
- ^ “内院票谕稿:内院票:仰谕总河标下旗鼓都司守备危列宿知悉:今有庶吉士史可程,潜行出京,密走东路,朝廷恩待本官可程甚厚,即其兄见在南京,尚未来归,何关弟事?若因此畏惧,隐避水鄕,或觅便南行,先藏舟舰,波深浪黑,险阻艰难,有负国家待士之心,亦非可程自全之道。若遣人追索,耳目昭彰,恐他日相逢,有乖大体。□□本官都司前去多方物色,劝谕还京,当礼待如初,不露形迹。倘久无音信,势必上闻。是可程一人先开大衅,勿谓内院今日不早传也。闻庶常家(侨)寓家眷,见在靑县,本官该都司到彼安插妥当,令该县官吏用心炤即□管,访得庶常下落,作速跟寻同来,回不得草率回报,取究不便。须票。顺治元年八月十九日限□日缴”。《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内院票谕稿
- ^ 民国·徐世昌《晚晴簃诗汇》(卷22):史可程,字赤豹,号蘧庵,大兴人。明崇祯癸未进士,改庶吉士。有《浮叟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