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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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升(16世纪—1645年),字宁侯,号升之[1],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元年(1612年),杨兆升中式辛酉科应天乡试,天启二年(1622年)联捷壬戌科进士,初授浙江兰谿县知县,天启四年(1624年)丁父艰,服阕,天启七年(1627年)补桐乡县知县,崇祯元年(1628年)调知乌程县,任内为政宽厚、开化人民,所到地方都有声誉。
崇祯四年(1631)以治行最,征拜南京礼科给事中,居南垣五载,与同邑秉政钜公不协,因病乞假归乡。
安宗时,起为户科给事中,升太常少卿兼都给事中,奉命考核南直隶驻守武官,凡经兵部督抚的不才者,以及经其他衙门滥授官者都削官为民,不法者查明究治[2]。之后调任户科,随即连续弹劾钱元悫、万元吉、张捷推荐逆臣,不跟从听察。时阮大铖发起“顺逆案”,原北京降顺官员被废锢捕杀,支持此议的礼部右侍郎管绍宁与杨兆升被恨入骨。
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南京沦陷,杨兆升归乡,原中书舍人宗灏北逃降清,并随清军南下,出任常州府知府,立即推行“薙髪令”,闰六月二十九日,逮捕管绍宁与杨兆升二人全家,将其全部屠杀。杨兆升临刑时依然不屈服,说:“存此数茎白发,下见先帝九京,有馀荣焉,与薙发苟活者所得孰多?”最终被打死。他的妾侍姚氏入官,出家矢志为尼[3]。
参考文献
-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杨兆升,升芝,诗四房,丙申七月十五日生,武进人,乡三十五名,会三百四十八名,三甲七十三名,礼部政,本年授浙江兰溪知县,甲子丁忧,丁卯补桐乡知县,戊辰调乌程县,保留,庚午本省同考,辛未考选,授南礼科给事中,癸酉巡视京营,甲戌巡视库藏,回籍。曾祖苓,副兵马;祖守何,府经历;父绍震,主簿。
-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杨兆升,字征吉,武进人。天启二年进士。历桐乡、兰谿知县,宽厚化民,所至有声。迁礼科给事中归。弘光时,起兵科,升太常少卿兼都给事中,命考南直箚委弁流,凡繇兵部督抚所给奸猾不才与繇他衙门滥给者,俱为民,不法者拏究。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调户科,寻连劾钱元悫、万元吉、张捷荐逆,不从听察。南京亡归,逮系不屈,曰:“存此数茎白发,下见先帝九京,有馀荣焉,与薙发苟活者所得孰多?”卒捶死。妾姚入官,去发矢志为尼。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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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曾栋 |
明朝兰谿县知县 1622年-1625年 |
继任: 王家彦 |
前任: 张定志 |
明朝桐乡县知县 1627年-1630年 |
继任: 宋应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