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維
張國維(1595年—1646年),字九一,一字止庵,號玉笥[1],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明亡後,自盡殉國。
生平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四十六名举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壬戌会试十二名,三甲一百六十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廣東番禺知縣,兴学校,课农桑,以德化民。四年本省同考,以政績卓越,崇祯元年考选,授刑科給事中;三年升吏科右,四年升吏科左,五年升礼科都给事中,六年陞太常寺少卿。崇祯七年(1634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抚应天[2],疏浚了松江、嘉定、上海、无锡等地河道。十二年升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崇禎十五年升兵部尚书,十六年革任。十七年(1644年)三月,以兵部尚書兼右僉都御史赴江南、浙江,督練兵、輸餉諸務[3]。離開北京後,李自成攻破北京。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弘光帝召為戎政尚書。因山東討賊有功,加太子太保。後與馬士英不和,乞省親歸。
同年五月,清軍陷南京。國維在家聞變,召集義勇,至台州,與陳函煇、宋之普、柯夏卿及陳遵謙、熊汝霖、孫嘉績等擁戴魯王朱以海監國,移紹興,國維任武英殿大學士,督师钱塘江[4]。次年六月初,方國安叛降,国维还守东阳。二十五日,清兵破义乌,追至七里寺,國維召二子張世凤、張世鹏問其生死,長子表示不願苟且偷生,次子猶豫不決,国维即怒以石砚掷击,不中。世鹏泣曰:“从容尽节,慷慨捐躯,儿等甘之如饴,唯祖母年迈八旬……”。午夜,國維遂整理衣冠,向母诀别,赋《绝命词》三章,写“忠孝不能两全,身为大臣,谊在必死。汝二人或尽忠,或尽孝,各行其志,毋贻大母忧,使吾抱恨泉下!”遗书于次子。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跳園中水池亡,年五十二。
國維既死,家人扶其屍於大廳。清兵骑兵多为山东济宁人,見國維屍體叩头拜谢。张世凤不屈而死,被殺於钱塘江畔。浙江总督张存仁敬佩张国维,不忍斷其香火,於是釋放张世鹏。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諡忠敏。著《吴中水利全书》。
家族
祖张汝吉,太学生。父张希武,庠生。
纪念
后人为祭祀在苏州山塘街修建张忠敏公祠,1909年11月13日中国同盟会会员陳去病、高旭和柳亞子等人在此发起成立南社,2009年11月13日改建为中国南社纪念馆。
参考资料
- 查繼佐《國壽錄》卷三《張國維傳》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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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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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鍾盛 |
明朝番禺縣知縣 1623年-1628年 |
繼任: 孫曰紹 |
前任: 陳新甲 |
明朝兵部尚書 1642年-1643年 |
繼任: 馮元飇 |
前任: 阮大鋮 (弘光朝廷) |
南明兵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5年 |
繼任: 陳函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