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谟
刘洪谟,字惟后,江西南昌府进贤县民籍南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十六年戊子科乡试第十名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初任建德县知县,调仁和县,升工部主事,芜湖关税有滥赀,洪谟独不受。有中贵赍佛像者,驿骚甚,洪谟严治其党。复有中贵遣购御膳,以非簿正格之。升承天知府,抗陵监不肯下,调真定府,升山西易州兵备副使[1]。以卓异,升福建漳南参政,告休。旋降补贵州都清道副使[2],升广西右参政。天启二年(1622年)以举卓异,赐宴于礼部,升光禄寺少卿[3],疏荐庶吉士王启元及漳州处士丁懋己,乞征入进讲。三年五月,升太仆寺少卿。撰《葵输六篇》奏之[4],旨嘉其忠。撰《续大学衍义》十八卷[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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