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偉
馮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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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湖東道副使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長興縣 |
字號 | 字晉卿,號宗魯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親屬 | (孫)馮美玉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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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偉(16世紀—17世紀),字晉卿,號宗魯,浙江湖州府長興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順天鄉試第二名舉人[2][3],次年(1595年)聯捷進士,獲授大理寺評事,執法公正不避權貴,轉為刑部主事,多次平反冤獄。外任河間知府,任內曾捐出俸祿賑災和開墾荒地,府內居民為其建立專祠,又拒絕閹黨暗中支持。歷任嶺表道、東萊道,升江西湖東道副使,在各地都有善政,不久致仕回鄉,卒祀鄉賢祠[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選舉
-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三上·人物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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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葉煒 |
明朝直隸河間府知府 萬曆年間-1606年 |
繼任: 李維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