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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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 |
籍贯 | 山西平阳府蒲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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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字子书,号右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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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正德八年(1513年)六月初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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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隆庆元年(1567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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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陈氏,封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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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 (子)裴胤熊、裴胤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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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绅(1513年—1567年),字子书,号右山,山西平阳府蒲州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山西乡试第三十五名举人,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九名,三甲第三名进士[1][2]。授行人司行人,二十年选授河南道监察御史,督理长芦、山东盐课,二十四年巡按真定,二十六年巡按浙江,上言海防六事,二十七年丁父忧,三十年起复,升山东按察司副使,三十四年升河南布政使司参政,同年冬丁母忧,三十七年起为四川布政使司参政,三十九年升陕西按察使,四十年升河南右布政使,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四十二年考察去职。
家族
曾祖裴赞;祖父裴英,寿官;父裴鼐。母张氏[3]。妻陈氏(1516-1568年),封孺人。
参考文献
- 张四维《中宪大夫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右山裴公暨配陈孺人墓志铭》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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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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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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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2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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