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维祯
仇维祯(1577年—1652年),字羽王,号庸足,山东益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三十五岁中万历四十年壬子科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未任官,因父丧归家。服阕后授中书舍人,升任礼科给事中。崇祯帝即位,历户科、刑科给事中,升兵科都给事中。崇祯三年,参与主持福建乡试,四年辛未(1631年)又因任顺天府武举同考官,有权相以关节相托,以不从拂其意,贬浙江盐运司知事,后迁滁州知州。崇祯六年,入为行人司司副,七年任太仆寺丞、尚宝司丞,升尚宝司少卿、顺天府丞,以兵部侍郎出镇通州,历任三年,兵民安堵,威惠并著。再升南京户部尚书。崇祯十三年,转南京兵部尚书,以母丧去职。明亡后,募乡兵千余人,以维持地方。顺治帝将他召到北京,赐貂裘,以原官致仕。顺治九年去世,年七十六。
六子:仇慰祖、仇兆昌、仇彭龄、仇彭寿、仇彭年、仇彭祀。
参考文献
- 高珩《兵部尚书庸足仇公墓表》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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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中止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范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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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通州巡抚 1636年-1639年 |
重新建立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王鳌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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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钱春 |
南京户部尚书 1639年-1640年 |
继任: 张慎言 |
前任: 李邦华 |
南京兵部尚书 1640年-1641年 |
继任: 余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