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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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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冶(1583年—1629年),天卿九籥浙江台州府寧海縣墺婁鄉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任大冶胸懷大志,冠絕諸生。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以弱冠之年舉浙江鄉試[1],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會試時,考官亓詩教以其對策為奇文,讚之為「劉蕡之後第一人」,盡力推薦。然而,主考官史繼偕驚於其文,僅置為三甲進士

任大冶中進士後,初在禮部觀政,同年授直隸無錫縣知縣。任內剷除豪強、清理積弊、謝絕請託,經常和權貴作對。降調湖廣武昌府教授,轉南京國子監博士,升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當時顧宗孟忤逆魏忠賢,下刑部勘問,任大冶稱病,被刑部尚書周應秋強行起用,他說:「天日在上,詎可附會,予頭可斷,筆不可轉也。」不久外任廬州府知府,查察民見疾苦、鼓勵士民學習、禁止經商健訟,平反死囚冤獄,二州六邑之民心悅誠服。崇禎二年(1629年)卒於任內。入祀廬州名宦祀及台州府、寧海縣鄉賢祀[2]

引用

  1. ^ 光緒《寧海縣志·卷九·選舉志》:神宗 萬厯 三十一年癸未【卯】(舉人) 任大冶 有傳
  2. ^ 光緒《寧海縣志·卷十·人物志一》:任大冶,字天卿,號九籥,墺婁人。豪襟碩抱,領袖羣倫,博學宏詞冠冕一代。弱冠登賢書,萬厯己未會試,給事中亓詩教奇其對策,有「今上為不聾不痴之家翁,羣臣為無綱無紀之僕從,天下為半夢半醒之世界,中外為不痛不痒之肌膚」數語,以為劉蕡後一人也力薦,元典試史繼階【偕】驚其言置第三。初授無錫知縣,鋤豪強、清積弊、絕請託,每與權貴人忤;左遷武昌授,轉南京國子監博士,晉刑曹主政,厯員外、郎中。時有顧宗孟以觸魏璫下刑部勘,大冶謝病,司寇強起之,大冶曰:「天日在上,詎可附會,予頭可斷,筆不可轉也。」越月出知廬州,至則問民疾苦、敦勵士習,禁逐末健訟,反誣獄脫死囚,二州六邑之長咸聞風振飭,民大悅服。崇禎己巳卒於任,入名宦,郡邑祀鄉賢,所著見藝文。 舊志、府志、通志

參考文獻

  • 光緒《寧海縣志》·卷九·選舉志
  • 光緒《寧海縣志》·卷十·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何舜岳
明朝無錫縣知縣
1619年-1620年
繼任:
詹在廷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應奎
明朝武昌府教授
天啟年間
繼任:
黃廷師
前任:
劉應召
明朝廬州府知府
天啟年間-1629年
繼任:
史啟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