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卫·鲍伊曾於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新闻动态”栏位。 | |
Masdggg的編輯
- 刪除有問題,第一次刪除理由[1]、第二次刪除理由[2],都不符實際、也無該等方針規定。被刪除的句子不是冗贅句,多少人能被德國政府外交部,讚賞他對推倒柏林圍牆的貢獻,他的歌曲被東西德稱為「地下國歌」。
- Masdggg編輯理由說「調整語氣」[3]也跟實際所做編輯不符。(1)Masdggg把對於「人權自由的支持」,改寫成「政治立場」[4],是扭曲跟原創研究。大衛關心人權自由,跟政治立場(支持哪一黨)是兩回事,請勿原創研究。難道國際人權組織,是國際政治機構?(2)又1997確實是香港主權移交年,不知Masdggg刪除這句跟「語氣」有何關聯。(3)大衛「建議」改成「同意」,完全兩件事,跟語氣何干?
- 編輯理由跟實際作為不同,建議留意不要被質疑是「遊戲維基規則」。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1月6日 (日) 09:01 (UTC)[回复]
- (:)回應 他那张专辑发表跟香港主权移交是两码事,不要挂钩起来。另外,导言重点谈论他的音乐,不适合把他涉政的内容强加进去,这是艺人的条目,不是政治人物的。至于你所谓的他建议鼓手贴字,轮媒作为轮子的宣传工具,会夸大事实。鼓手的确也是轮子。《太阳报》的报道是这么讲的,鼓手想贴字,得到了大卫的同意,而非大卫建议他贴字。--風雲北洋※Talk 2019年1月6日 (日) 09:20 (UTC)[回复]
- Masdggg您好,
- 您刪除理由變來變去[5]。(1)大衛很關心,所以才去做那些事,他的歌被稱為東西德的地下國歌,協助推倒柏林牆,他關心公共事務,為什麼歌手條目手段只能寫歌,多少新聞報導都在寫他關心東西德跟中國西藏?(2)依據來源,大衛是「建議」不是「同意」。所以您是堅持要原創研究嗎?
- 警告:維基百科沒有您說的那些規定,而您刪除的內容是大衛廣受稱道的事蹟,而且已經長期存在條目首段中。您無正當理由刪除,其他用戶有意見,依照維基方針,您應該溝通取得共識才變更,但您一再無正當理由刪除,這豈不是「政治審查」?請您就以上問題,提出方針上理由,否則質讓人疑您是又一次遊戲維基規則。
- 意見不同就給人扣任何的帽子,那您一直奇怪刪除,就是共產黨員?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1月6日 (日) 09:42 (UTC)[回复]
- Masdggg您好,請您就上面很明白的問題,依據規則回答。您的編輯明顯「原創研究」,在下提出跟來源不符,您也堅持修改。您已涉及遊戲維基規則。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1月6日 (日) 09:45 (UTC)[回复]
- (!)意見-英文維基,誰會反對在首段加上呢?而且大衛是國際特赦組織長期支持者,還曾拍短片支持「信仰、思想、宗教良心自由」,他還唱中文歌支持中國西藏的自由權利。大衛世界各地演場會,經常有國際特赦組織、法輪功的攤位,英文南華早報曾報導,大衛香港演唱會,也要擺國際特特跟法輪功攤位,還要掛上起訴江澤民的橫幅。您可以Google看看,怎可能「關注度不足」。關注度的標準為何?注意請不要遊戲維基規則。而且他的歌被稱為東西德地下國歌,您刪除那段是不合理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1月6日 (日) 10:01 (UTC)[回复]
- 那是您的說法,存在其中很久了,並沒有不順。而且也沒多少藝人,像大衛在人權自由扮演顯著角色。多少藝人對推倒柏林牆有顯著貢獻?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1月6日 (日) 10:27 (UTC)[回复]
- (!)意見-(1)一名音樂家的生平,不是只有音樂。並非強行加入,而已經放在條目很久了。現在看來是被強行刪除了?一個人本來就有很多生活面向與不同領域的角色,在西方很多藝人藝術家,同時是人權活動家、社會活動家,這跟中國共產黨治下的中國大陸是不同的(黨管文藝)。其實在1949年之前中華民國政府下的中國大陸,很多藝術家都對於國家社會有很多想法包括批評、促進,這是很正常的。(2)刪除整段人權自由段落,不合理。WQL稱搬移,但只搬移柏林圍牆段落,而把大衛做中文歌曲關注中國人權的內容刪掉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2月7日 (四) 02:26 (UTC)[回复]
- (?)疑問-請問WQL,為何反覆刪除這些人權內容[6],而以「來源請求」?對具體句子來源可以列出來討論,但為何刪除全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2月7日 (四) 03:54 (UTC)[回复]
- (!)意見-關於首段,大衛一生受佛教影響很深,也是國際特赦組織支持者,對推倒柏林圍牆、對自由人權的推廣,是大衛一生很重要的貢獻,也伴隨著他的音樂活動進行著。在下不明白,首段有這方面內容簡短一兩句話,為何不恰當?何況已經長期存在條目中。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2月7日 (四) 06:15 (UTC)[回复]
- (?)疑問-請問@WQL:,您以UNDUE理由,刪除十多筆內容,大量內容三千多字元[7],包括南華早報、英國每日電訊報的內容。您的刪除,並未說明清楚理由,Undue應該不是這樣用的。請您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2月10日 (日) 05:53 (UTC)[回复]
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其条目应主要介绍其个人音乐生涯等内容。相关内容直接有关于他的乐队,而非他本人。我也有考虑到相关内容可能过于琐碎,但我没写上去。此外,考虑到相关编辑者的编辑长期所带有的支持法轮功的立场来看,或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疑,但这不是主要的理由。--云间守望 2019年2月10日 (日) 06:04 (UTC)[回复]
- (:)回應-(1)在下上面早已回覆您的說法。(2)如果有瑣碎問題,是整理,而非全部刪除。(3)您說「相关内容直接有关于他的乐队,而非他本人。」這句話,正不符合條目本身設定。大衛跟人權與佛教的關係是很深,有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都有提到。(4)所謂掛羊頭賣狗肉更是不適當說法,南華早報就有相關報導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2月10日 (日) 06:24 (UTC)[回复]
- WQL您好,還請一一說明理由,何以刪除大量內容?此外,為何添加中立性等模板呢?請具體說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2月10日 (日) 14:17 (UTC)[回复]
- 删除内容是对内容的比重进行一定的剪裁。我刚刚说了,比重不合理。此外,引用的报导及撰写条目的语气均不中立,也无法中立地反映该音乐家、演员的生平。--云间守望 2019年2月11日 (一) 12:35 (UTC)[回复]
- (:)回應-(1)您的作法看來並非剪裁,而是刪除。大衛跟佛教的關係很深,曾在寺院研習、想出家,遺囑要求遵循佛教儀式,英國媒體大篇幅報導。(2)大衛唱中文歌、關心中國議題等內容,也被您大幅刪除。大衛是著名的人權活動家,公開支持國際特赦組織,這些事實有什麼不中立問題?中文維基百科,本來跟中文世界相關的內容就會多寫一些(3)這些第三方可靠來源的報導,何來不中立?請您具體舉例說明。您可以選擇其它第三方可靠來源補充您瞭解的觀點,但不應該將其他內容刪除。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2月11日 (一) 16:52 (UTC)[回复]
- WQL 2/12-(:)回應:1. 著名的人權活動家[來源請求]。2. 您指控他人原创研究是不对的,原创研究,简而言之,不照着来源写。(这里是回复上一个章节中您对风云北洋的指控的)3. “這些事實有什麼不中立問題”——我以“David Bowie Human Rights”这组关键词输进Google去,第一页出来全是社交媒体上的不可靠内容,唯一一个赫芬顿邮报还是其博客版——简而言之,对于其在人权方面的贡献,在传主生平中所占比重并不大,也没有很多的可靠来源支持这一点,在此情况下,我认为给予这一部分以不合理比重不仅是不合常理的,还是严重违反WP:NPOV的。“不应表现极少数人持有的观点,除非这一观点出现在描述它本身的条目当中。令重要少数观点拥有不合理的比重,或将极少数观点包括在内,可能会对读者造成误导,令他们误解争议的实际情况。”--云间守望 2019年2月12日 (二) 06:27 (UTC)[回复]
- (:)回應-WQL您好,在下2/12再次向您說明之後,三天多期間因忙碌而未能上線做任何編輯,現在於以下回覆您上述說法
- 大衛著名角色之一,是人權活動家。在被您刪掉的第三方來源中,David Bowie Is紐約特展:大衛鮑伊,搖滾界最圈外的圈內人,紀念大衛的紐約特展中,「簡單來說,耳機的封閉式空間讓參觀者在1-2小時裡對大衛.鮑伊以音樂家、創作家、演員、人權運動者身分有全新不同的認識」。
- 您說有原創研究,請具體指出,在下哪一段原創研究、不照來源寫?如果有這情況,就修正即可,為何是刪掉?
- 您對「不中立」的解釋,是否有些混淆?人權方面的討論,您用WP:DUE;這時您又用「不中立」。這是兩件事情。大衛關心人權,怎麼會是「極少數人觀點」?
- 大衛唱中文歌、關心中國議題、與佛教關係等內容,也有主流媒體報導。為什麼刪除?您仍然沒有回答。
- 此外,多個條目您2/10的編輯,您亦沒有回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2月16日 (六) 02:58 (UTC)[回复]
- (!)意見-Wetrace 你说的那段文字并没有被删除,请不要无端指责WQL君。--風雲北洋※Talk 2019年2月16日 (六) 05:02 (UTC)[回复]
- (?)疑問-在下沒有指責,而是詢問。麻煩Masdggg請您幫忙比對尋照,「人權活動家」那段及來源,在哪裡?被刪掉的3000多字元[8],在哪裡?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2月17日 (日) 03:0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