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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憲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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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憲卿
大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籍貫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出生十一月十二日
逝世嘉靖四十一年四月
配偶娶顾氏
親屬(子)李世彦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出身

李憲卿(1506年—1562年),字廉夫,號羅村,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五名,登第二甲第四十八名進士[1][2]。授南京吏部主事,历郎中,迁江西参议。转山东副使、备兵临清,进湖广参政,历河南按察使,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地方兼赞理军务。因奉天殿火灾烧毁,三十九年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总督湖广川贵采木,四十年九月以采木事竣,诏回京协理院事。四十一年四月因病乞归,行至东平之安山驿卒,年五十七,是秋三殿成,追叙采木劳,贈右都御史[3]

家族

曾祖李懋;祖父李聰;父李玉,母杜氏。慈侍下[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苏州府志》:李宪卿字廉甫,嘉靖戊戌进士。授南京吏部主事,历郎中,迁江西参议。南昌、新建税额独浮,宪卿奉抚檄折衷均派,简易不扰。转山东副使、备兵临清,寇薄都城,聲言从井陉口入掠,临清人情汹汹,宪卿设方略待之,已而寇竟不至。进湖广参政,历河南按察使,寻擢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值水灾,急请蠲贷,亲行鄂渚云梦间,撫循倍至。会奉天殿灾,采木湖广川贵,特擢宪卿副都御史,开府江陵,总其事。宪卿巡历所至,几遍三省,凡入山采买,弹筏抵京,任之诸司道,分之三省撫按,各有条理。事竣还朝,明年掌外计,以疾乞归,卒于东平之安山驿,年五十七,贈右都御史。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