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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縉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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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張坦公
張縉彥
《明郭忠節公聯吟雅集圖》之張縉彥像,明人繪 河南新鄉孝思堂郭氏祠堂藏
《明郭忠節公聯吟雅集圖》之張縉彥像,明人繪
河南新鄉孝思堂郭氏祠堂藏
大清工部侍郎
籍貫河南新鄉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濂源,號坦公,又號外方子,別號大隱
出生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
河南新鄉縣
逝世康熙十一年(1672年)
寧古塔
出身
  • 天啓元年辛酉科舉人
  • 崇禎四年辛未科同進士
著作
  • 著有《菉居封事》二卷、《寧古塔山水記》一卷、《域外集》一卷、《岱史十八卷》,查志隆撰,張縉彥刪補(順治康熙增修本)、《依水園文集前集》二卷、《依水園文集前集後集》二卷、《菉居詩集》一卷、《菉居文集》二卷、《禹峰先生文集》二十四卷,彭而述撰,張縉彥、夏嘉瑞評等。

張縉彥(1600年—1672年),濂源坦公,又号外方子,别号大隐河南新鄉人,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中辛未科進士[1],户部观政,歷任清涧三原知县、后入京为户部主事、郎中,累迁翰林院检讨、兵科都给事中。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清晨,時任兵部尚書的張縉彥主動打開正陽門[2],迎劉宗敏軍隊,崇禎帝景山自縊。

清军入关後,張縉彥回乡反大顺,遭大顺刘汝魁部击败。張縉彥遂退守山寨抗清。顺治三年(1646年)被洪承畴招降。顺治十年(1653年)授山东右布政使,顺治十五年(1658年)擢工部侍郎。因罪籍沒家產,流徙寧古塔。在北地與吳兆騫、姚琢之、錢威、錢虞仲、錢方叔、錢丹季等結成詩社為“七子之會”。終老當地。

著作

  • 《菉居封事二卷》,張縉彥撰,张明弼辑,崇祯刻本
  • 《宁古塔山水记》一卷,附《域外集》一卷,张缙彦撰 清康熙松石斋刻本
  • 《岱史十八卷》,明查志隆撰,张缙彦删补,明万历十五年载相尧刻,清顺治康熙增修本
  • 《依水园文集前集》二卷,《后集》二卷,张缙彦撰,清顺治刻本
  • 《菉居诗集》一卷,张缙彦撰,明末刻本
  • 《菉居文集》二卷,张缙彦撰,清顺治刻本
  • 《禹峰先生文集》二十四卷,清彭而述撰,张缙彦、夏嘉瑞评,清顺治十六年张芳刻本

參考文獻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张缙彦,坦公,易一房,戊申九月十四日生。新乡人,辛酉三十,會一百二十,三甲四十八名。户部政,授清涧知县,癸酉调三原县,丁丑行取,戊寅考选,授户部浙江司主事,戊寅升山西司郎中,督理边務管庫。戊寅钦选翰林院簡討,己卯改兵科都。曾祖行高。祖登。父問仁,贡生。
  2. ^ 《明季北略·卷二十二》:张缙彦,字坦公,河南卫辉新乡人。崇祯辛未进士,官尚书。三月十九辰时,同太监曹化淳,开齐化、东便二门,纳贼以入朝,为太监王德化所击,须尽拔,贼亦鄙之,竟戮之。一云南归为实。
    大事纪云:二十一日,内监王德化出朝,见兵部尚书张缙彦青衣待罪于皇极殿前。叱曰:汝辈误国至此,今不急殡先帝,乃复推戴新主耶?缙彦曰:此与我无干。自有主之者。德化愤极,呼从者连擦其颊,缙彦掩面垂涕。
官衔
前任:
劉昌
明朝三原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葛某
前任:
馮元飈
明朝兵部尚書
1643年-1644年
繼任:
韓岱
清朝兵部滿尚書
繼任:
史可法
南明兵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