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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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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應昌(?—1608年),時盈泰宇山西平陽府解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舉人[1],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户部觀政,二十七年官通许县知县,爱民敬士,建书院两廊并井亭、大门,三十年以卓异纪录,后为人摭事,三十二年考察降用,左遷涿州判官,尋升中牟令,及卒,两邑士民哀泣遍道路[2][3]

参考文献

  1. ^ 《平陽府志》
  2. ^ 《通许县志》
  3.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历》:张应昌,泰宇,書四房,癸酉十月十四日生。解州人,丁酉三十三名,会二百十六名,三甲一百二十三名。户部政,授通许知县,壬寅卓异纪录,甲辰考察降用,乙丑補涿州判官。曾祖资,寿官。祖经。父九叙,寿官。
官衔
前任:
潘文
明朝通許縣知縣
1599年-1604年
繼任:
趙興邦
前任:
鞏皇圖
明朝涿州判官
萬曆年間
繼任:
趙善傑
前任:
趙可行
明朝中牟縣知縣
1606年-1608年
繼任:
江之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