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自璧
鄭自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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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科都给事中 | |
籍貫 | 河南祥符县 顺天府大兴县匠籍 |
族裔 | 字采東 |
出生 | 弘治六年(1493年)五月二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趙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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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自璧[1](1493年—?),字采東,號榄斋,顺天府大兴县匠籍,河南開封府祥符縣(今河南省開封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顺天府乡试第八十七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六名,廷试三甲九十七名進士,改庶吉士[2],十四年八月授工科給事中[3],十六年五月巡视武宗皇陵工程。嘉靖二年(1523年)四月升刑科右,三年四月升刑科左,八月升任兵科都給事中[4],嘉靖六年七月因彈劾桂萼而被貶江陰縣丞[5][6]。
家族
曾祖鄭春。祖父鄭玘,封户部员外郎。父鄭洪,都轉運鹽使司同知。母葉氏,封宜人;继母张氏。重庆下。兄自奎。弟自冒、自星、自桂。
參考
- ^ 《鄉試錄》作“鄭自壁”。
-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47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2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42卷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七十八》:嘉靖六年七月,吏科都给事中王俊民等言顷有旨,令科道官互相纠劾。 皇上此举诚欲综核名实,以重言路。今六科已去四人,十三道已去十人,比之诸曹不为不严,使有遗漏,安敢缄默。但耳目之官职司甚重惟 皇上财择之御史卢琼刘隅等言 皇上龙飞两举考察之典御史被黜数亦甚多今必欲臣等敷同批抵是开攻讦之门滋报复之计非盛世所宜有 上以俊民等抗命切责而宥之仍趣其劾上俊民隅等复言等臣等识见浅陋恐所知未真惟吏部铨衡人物都察院纠正庶寮诸臣迹皆莫能逃幸 皇上即委之考核因黜臣等以为不职之戒。 上复责其方命日久,朋辞规避,夺俊民、隅俸五月,馀各三月,仍令吏部、都察院覆考,不得姑息隐护。已吏部同都察院考不谨江西道御史储良材、浮躁浅露兵科给事中黎良、山西道御史王道、曹弘当如例降黜。 上曰:储良材如拟闲住,黎良留用,王道、曹弘既终养家居,不必与考。若兵科都给事中郑自璧一门三爨,清议有乖;户科给事中孟奇被劾勘问,不自引避,各降二级调外任。此二人罪状昭然,在人耳目,部院顾狥私掩覆,而漫然以无所关系者为解,殊负委任。其馀再稽舆论,严察以闻。乃部院复考上刑科给事中余经、南道御史任钿为浮躁浅露,云南道御史杨瑞、福建道御史张鹏翰为才力不及。得旨:俱降一级调外任。
- ^ 《明史》(卷208):鄭自璧,字采東,祥符人,隸籍京師。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除工科給事中。世宗踐阼,中外競言時政。自璧請采有關化理者,類輯成書,以備觀覽,從之。初,正德中,奄人多奪民業為莊田,至是因民訴,遣使往勘。自璧復備言其弊,帝命勘者嚴治,民患稍除。嘉靖二年,后父陳萬言辭黃華坊賜第,請西安門外新宅,詔予之。自璧以所請宅已鬻之民,不當奪,與安磐力爭,不聽。明年爭「大禮」受杖。 三遷至兵科都給事中。中官李能以修墩堡為詞,請定山海關稅額。中官張忠、尚書金獻民等論甘肅功,廕子錦衣,其下參隨皆進秩。鎮守江西中官黎鑑,參隨踰常額。中官武忠從子英冒功,擢副千戶。錦衣官裁革者多夤緣復職,而司禮監奏收已汰諸匠近五百人。孝陵淨軍于喜擅赴京奏辨。安邊伯許泰戍死,其子請襲祖職。中官扶安黃英先後死,官其親屬。自璧皆抗疏爭,帝多不聽。嘗偕同官劾郭勛奸貪。及李福達事起,復劾勛交結妖人。帝以勛故,降旨責自璧。六年三月,宣府失事。復劾總兵傅鐸,幷及鎮守中官王玳、巡撫周金、副將時陳等罪。鐸逮問,陳褫冠帶,而玳、金責立功贖罪。禮部侍郎桂萼請起王瓊於邊。自璧率同官與御史譚纘等言瓊罪宜追治,萼引奸邪,請幷論,不納。 自璧最敢言,所言皆權倖,直聲震朝野。側目者共為蜚語,聞於上。吏部以資推太僕少卿,不用。至是科道共劾,中旨降二級,調外任,遂謫江陰縣丞。命下,大臣幸其去,無救者。後廷臣屢論薦,竟不召。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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