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酇
蘇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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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丞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
旗籍 | 字漢傑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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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十一名。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十五名,登三甲第四十三名進士。[1][2],初授江西庐陵县知县,曾任監察御史,巡按雲南。官至大理寺丞。萬曆十六年戊子(1588年),苏鄼揭發李材罪行,说他在雲南按察使任上,犯有“虚报战绩”的罪行,萬曆帝大怒,擬斬,經群臣力救,最後李材充軍福建。[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外史·李材傳》載:“材字孟誠,豐城人。父尚書遂材,舉嘉靖四十一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自以學未成,乞假歸。訪唐樞、王畿、錢德洪於浙,與問難。隆慶中,還朝,率僚友講學。由兵部郎中遷廣東僉事,進副使,遷雲南按察使,……有詔勘征緬功,御史蘇鄼言材虛張功伐。帝怒,特旨斬;幽繫五年,論救者眾,命戍鎮海衛;赦還,卒。學者稱見羅先生。”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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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方肯堂 |
明朝庐陵县知县 萬曆五年-十一年 |
繼任: 钱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