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俸
熊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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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江西南康府星子縣 |
字號 | 字應秩 |
出生 | 戊子年闰十月初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张氏,封安人 |
親屬 | (子)孔阳、调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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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俸(1528年—?),字應秩,號新溪,江西南康府星子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己酉科(1549年)江西鄉試第十四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進士[1][2]。刑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四十二年升郎中,四十五年復除原职,升廣東肇庆府知府,隆慶五年(1571年)正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萬曆元年(1573年)十一月被劾,调补山东。萬曆四年(1576年)復補官廣西梧州府知府[3]。
家族
曾祖熊本明;祖父熊惟政;父熊祚,生员封刑部主事。母徐氏,贈安人;繼母程氏[4]。弟熊仞(生员)、熊傧、熊儯。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欽定四庫全書《廣西通志·卷五十五》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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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鄒光祚 |
明朝肇慶府知府 1566年-1571年 |
繼任: 黎桂 |
前任: 許嶽 |
明朝梧州府知府 萬曆四年(1576年)上任 |
繼任: 李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