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俸
熊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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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江西南康府星子县 |
字号 | 字应秩 |
出生 | 戊子年闰十月初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张氏,封安人 |
亲属 | (子)孔阳、调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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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俸(1528年—?),字应秩,号新溪,江西南康府星子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己酉科(1549年)江西乡试第十四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进士[1][2]。刑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四十二年升郎中,四十五年复除原职,升广东肇庆府知府,隆庆五年(1571年)正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万历元年(1573年)十一月被劾,调补山东。万历四年(1576年)复补官广西梧州府知府[3]。
家族
曾祖熊本明;祖父熊惟政;父熊祚,生员封刑部主事。母徐氏,赠安人;继母程氏[4]。弟熊仞(生员)、熊傧、熊儯。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钦定四库全书《广西通志·卷五十五》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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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邹光祚 |
明朝肇庆府知府 1566年-1571年 |
继任: 黎桂 |
前任: 许岳 |
明朝梧州府知府 万历四年(1576年)上任 |
继任: 李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