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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璽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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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璽
大明嘉議大夫河南按察使致仕
籍貫陝西鳳翔府鳳翔縣
出生景泰四年癸酉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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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正德十四年九月初六日
配偶配石氏,封孺人
親屬(子)李年、李申、李韋、李千、李午
出身
  • 成化十年甲午科舉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李璽(1453年—1519年),字朝信,陝西鳳翔府鳳翔縣文昌里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陝西鄉試第一名。弘治九年(1496年),登丙辰科三甲第二十名進士[1][2]。授荆州府推官,十六年三月选授云南道試御史,十二月實授,出按河南、山东,后按直隶,正德三年(1508年)四月因勘审罪人拟断不当,贬为鄧州判官,半年後又降贵州平溪驿丞,在平溪一年,乃升襄阳知县。复超拜兵部武库清吏司员外郎,主教武学。五年(1510年)九月再次超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十年(1515年)以病乞休,詔加升按察使致仕。十四年病逝,年六十七。

家族

曾祖李義;祖父李寬,贈經歷;父李安,母劉氏[3]

参考文献

  • 王九思《明故嘉议大夫河南等处提刑按察司按察使致仕李公墓志铭》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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