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璽 (弘治進士)
李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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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嘉議大夫河南按察使致仕 | |
籍貫 | 陝西鳳翔府鳳翔縣 |
出生 | 景泰四年癸酉二月十九日 ---> |
逝世 | 正德十四年九月初六日 |
配偶 | 配石氏,封孺人 |
親屬 | (子)李年、李申、李韋、李千、李午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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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璽(1453年—1519年),字朝信,陝西鳳翔府鳳翔縣文昌里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陝西鄉試第一名。弘治九年(1496年),登丙辰科三甲第二十名進士[1][2]。授荊州府推官,十六年三月選授雲南道試御史,十二月實授,出按河南、山東,後按直隸,正德三年(1508年)四月因勘審罪人擬斷不當,貶為鄧州判官,半年後又降貴州平溪驛丞,在平溪一年,乃升襄陽知縣。復超拜兵部武庫清吏司員外郎,主教武學。五年(1510年)九月再次超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十年(1515年)以病乞休,詔加升按察使致仕。十四年病逝,年六十七。
家族
參考文獻
- 王九思《明故嘉議大夫河南等處提刑按察司按察使致仕李公墓志銘》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