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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承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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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承憲
大明吏科右给事中
籍貫直隸松江府華亭縣民籍
字號字監先,號白灘
出生正德四年(1509年)三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杨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張承憲(1509年—?),字監先,號白灘,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甲辰進士。官行人司行人,曾出使朝鮮

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八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三甲第九名進士[1][2]。授行人司行人,曾賜一品服,出使朝鮮,拒绝國王馈赠。後又两次出使亲王藩國,一無所受。二十九年九月选授南京吏科给事中,丁忧归。三十六年復除北吏科,八月升吏科右,乞休卒。墓在天馬山東南之平原。徐階撰《志銘》。

著作

书法,善行、草、小楷。著有《端谅堂集》。

家族

曾祖張瑄,贈監察御史;祖父張紳;父張應祥。母胡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