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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承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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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承憲
大明吏科右給事中
籍貫直隸松江府華亭縣民籍
字號字監先,號白灘
出生正德四年(1509年)三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楊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張承憲(1509年—?),字監先,號白灘,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甲辰進士。官行人司行人,曾出使朝鮮

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八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三甲第九名進士[1][2]。授行人司行人,曾賜一品服,出使朝鮮,拒絕國王饋贈。後又兩次出使親王藩國,一無所受。二十九年九月選授南京吏科給事中,丁憂歸。三十六年復除北吏科,八月升吏科右,乞休卒。墓在天馬山東南之平原。徐階撰《志銘》。

著作

書法,善行、草、小楷。著有《端諒堂集》。

家族

曾祖張瑄,贈監察御史;祖父張紳;父張應祥。母胡氏。具慶下[3]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