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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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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宪
大明吏科右给事中
籍贯直隶松江府华亭县民籍
字号字监先,号白滩
出生正德四年(1509年)三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杨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进士出身

张承宪(1509年—?),字监先,号白滩,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甲辰进士。官行人司行人,曾出使朝鲜

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应天府乡试第八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三甲第九名进士[1][2]。授行人司行人,曾赐一品服,出使朝鲜,拒绝国王馈赠。后又两次出使亲王藩国,一无所受。二十九年九月选授南京吏科给事中,丁忧归。三十六年复除北吏科,八月升吏科右,乞休卒。墓在天马山东南之平原。徐阶撰《志铭》。

著作

书法,善行、草、小楷。著有《端谅堂集》。

家族

曾祖张瑄,赠监察御史;祖父张绅;父张应祥。母胡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