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孜 (正統進士)
劉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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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萬安縣 |
字號 | 字顯孜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成化四年(1468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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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孜(?—1468年),字顯孜,江西萬安人。明朝政治人物,正統乙丑進士,成化初官至南京刑部尚書。
生平
明景帝即位,有官員建議南遷,劉孜則請求斬言者以穩定人心。升山東按察使[1]。
天順四年(1460年),吏部舉天下治行卓異者,按察使中只有劉孜一人,於是升山東左布政使。次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南十府。蘇、松財賦自從周忱立法后,多有更改,劉孜重新制定,為民方便。
成化元年(1465年),賑災應天府饑荒,他並請各地開倉放糧,使得百姓生還者無數。隨後他廢除各地苛政斂財。召拜南京刑部尚書。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59):劉孜,字顯孜,萬安人。正統十年進士。授御史,出按遼東。景帝即位,有建南遷議者。孜馳奏,乞斬言者以定人心。期滿當代,朝議邊務方殷,復留一歲。再按畿輔。時方築淪州城,以孜言罷。擢山東按察使。
- ^ 《明史》(卷159):天順四年,吏部舉天下治行卓異,按察使惟孜一人,遷左布政使。明年春,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江南十府。蘇、松財賦,自周忱立法後,代者多紛更。孜首訪忱遺積,斟酌行之,民稱便。成化元年,應天饑,方振貸,而江北饑民就食者眾。孜請盡發諸縣廩,全活無算。時民間多積困:瀕江官田久廢沒,仍責輸賦;蘇、松、杭、嘉諸府僉補富戶;南京廊房既傾圮,猶征鈔;上元、江寧農民代河泊所綱戶采鰣魚;應天都稅宣課諸司額外增稅;江陰諸縣民戶償納荒租;六合、江浦官牛歲徵犢。孜皆疏罷之。召拜南京刑部尚書,以宋傑代。四年致仕,道卒。孜廉慎,治事精審。然持法過嚴,時議其刻。傑為人長者。居二年,罷去,而邢宥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