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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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路運動,又稱保路風潮,發生於清宣統三年(1911年),為清朝末年四川、湖北、湖南、廣東等省反對清朝政府將地方準備興建的川漢鐵路、粵漢鐵路進行國有化而發生的運動。其中四川省的運動最為激烈。
四川保路運動是由立憲派發動和領導的。他們力圖把運動控制在和平抗議的範圍內,要求人們只求爭路,不反官府,不打教堂,更不得聚眾暴動。同盟會雖然沒有掌握保路運動的領導權,但他們執行「借保路之名,行革命之實」的策略,暗中聯絡會黨,準備武裝起義。此次運動因使清廷調派湖北官軍前往四川地方鎮壓,導致守備缺乏,是武昌起事成功的決定性因素。
導火線
1904年,由四川省留日學生首倡,經四川總督錫良奏請,在成都設立官辦的“川漢鐵路總公司”。股本來源除認購之股、官本之股和公利之股外,主要是“抽租之股”,也稱“租股”。租股的抽收辦法,一般是隨糧徵集,值百抽三,帶有強制性。所抽租股均按市價折銀,填給股票,每50兩一股,按年領息,路成後可分紅利。因此凡是納稅的四川農戶皆為公司股東。為保障四川民眾權益,《川漢鐵路總公司集股章程》55條,明確宣布不借外債,不招外股,專集華股。由於租股佔川漢鐵路公司股本的比重越來越大,因此四川紳民強烈要求改官辦為商辦。
1907年,官股退出,名義上成為商辦公司,但是公司管理層依然充斥各級官員,如該公司宜昌公司的總理李稷勳,為前郵傳部參議;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其在1905年升任公司經理前,曾任廣州府知府、瓊州府知府、榆林府知府。
1909年張之洞受命督辦湖北境內的川漢鐵路和湖北湖南境內的粵漢鐵路,與英法德美四國簽訂《湖廣鐵路借款合同》,借款五百五十萬英磅,五厘起息。後張之洞病逝,不久由郵傳大臣盛宣懷接手督辦。
1911年5月,清廷在盛宣懷的強力推進下,宣布“鐵路幹線國有政策”,強收川漢、粵漢鐵路為“國有”,由中央借外債修築鐵路。旋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訂立借款合同,總額為六百萬英鎊,四國銀行團享有湘鄂境內粵漢、川漢鐵路的修築權和鐵路延長修築的優先權。 1905年收回的粵漢鐵路築路權、四川民眾擁有的川漢鐵路築路權因此喪失。而原來地方的集資款概不退現款,只換發國家鐵路股票。這引發四川、湖北、湖南、廣東各地的反對聲浪。各省督撫順從民意致電朝廷,希望遵從民意,從長計議。盛宣懷本欲與各省一一談判,分化瓦解危機,但四川由於發生官員虧空案,反對尤為激烈,最後導致保路運動發生。
至保路運動爆發為止,川漢鐵路公司總共從民間募集1400萬兩的股款。因各種困難,宜萬鐵路(宜昌至萬縣)段於1909年底方才開工。據估算,其中約700萬兩用於的建設,對應等值股票,剩餘700萬兩中的300萬兩,被前廣州府知府、時任公司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在上海橡皮股票風潮中投機虧空。清中央政府只同意發給四川鐵路公司股東大約400萬兩的國家保利股票,而不負責承擔施典章虧空的300萬兩損失。再加上各種損耗,川漢公司籌集到款項至保路運動發生前就已經消耗損失近半。清廷宣布鐵路國有時,川漢公司商人股東本欲藉國有化讓政府彌補虧空案損失。川漢鐵路公司管理層為了轉移各界對集資款去向的質疑[1][2],商人股東為了保護自己的投資,發動以一般民眾為主要群體的中小股東抗爭,希望讓清中央政府承認官員虧空,否則將反對鐵路國有化、並敲打清中央政府搖搖欲墜的統治權威。但清中央政府與盛宣懷拒不答應條件,遂使矛盾激化。[來源請求]
过程
四川保路同志會
1911年6月17日,成都各團體兩千余人在鐵路公司開會,成立“四川保路同志會”,推舉四川省咨議局議長蒲殿俊、副議长羅綸為正副會長,提出了“破約保路”的宗旨,發布《保路同志會宣言書》等文告,出版《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四處張貼,宣傳保路。并派會員分路講演,舉代表赴京請願。四川護理總督王人文接見請願代表,表示同情,并上奏朝廷,參劾盛宣懷。全川各地聞風響應,四川女子保路同志會、重慶保路同志協會和各州、縣、鄉、鎮、街、各團體保路同志分會相繼成立,會員眾至數十萬。四川各族人民、各階層人士也紛紛加入保路斗争的行列。教師學生、農夫苦力、商人士兵、回族同胞、羌族土司、基督教徒、僧尼道士以各種形式集會演說,呼號奔走,掀起保路運動熱潮。
罷市罷课
8月2日,趙爾豐抵達成都,接任四川總督,開導民眾,代奏貶黜川漢鐵路宜昌公司的總理李稷勛。8月5日,在成都召開川漢鐵路股東特別大會,鬥爭日趨激烈,逐漸衝破立憲派「和平抗議」的束縛。8月24日,群眾性的罷市罷課風潮在成都發端,迅速席捲全川各地。
抗捐抗税
9月1日,川汉铁路公司股东会议通告全川不纳粮税。[3]抗粮抗捐斗争在全省蓬勃兴起,捣毁各地经征局、厘金局和巡警局。风潮所播,遍及全川,使清廷陷于窘境。
成都血案
9月4日,清廷电饬赵尔丰:“迅速解散,切实弹压,勿任蔓延为患”。9月5日,在铁路公司特别股东大会上,出现《川人自保商榷书》的传单,号召川人共图自保,隐含革命独立之意。[4]9月7日,四川總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和股东会首要人物蒲殿俊、罗纶、颜楷、张澜、邓孝可等人,封闭铁路公司和同志会。成都数万群众相率奔赴总督衙门请愿,要求释放被捕人员。赵尔丰下令清兵当场枪杀请愿群众三十二人,由力主武力鎮壓的巡防軍統領田徵葵率先下令對民眾開槍[5],制造“成都血案”[6]。之後,赵尔丰致电内阁,说是匪徒数千进攻督署[7]。当天,同盟会员用木片制“水电报”,投入锦江,传警各地。
同志军起义
在保路运动刚刚兴起时,同盟会在成都秘密会议,决定要“以保路为推倒满清的工具”,“鼓动股东大会,组织革命军”,明确提出将“离间官民”作为重要的工作手段,“故意领导民众,暴动于省城之中”,外围则“割据州县,或进攻成都,包围于省城之外”。
成都附近十余州县以农民为主体的同志军,在同盟会员和哥老会首领秦载赓、龙鸣剑、侯宝斋、张捷先、张达三等人率领下,四面围攻省城,在城郊红牌楼、犀浦等地与清军激战。周鸿勋率所部巡防军在邛州反正,与南路同志军占据新津。罗子舟率雅州、荥泾同志军扼守大相岭,阻击清军。各州县同志军一呼百应,把守关隘,截阻文报,攻占县城。大竹李绍伊、犍为胡潭等会党首领揭竿而起,西昌地区彝藏同胞攻城逐官,川西北藏羌土司聚众举义。全川各族人民浴血奋战,反清斗争势如燎原,造成四川独立的有利形势。
端方入川
同志军起义使清廷震恐,9月10日将赵尔丰免职,命端方署理四川总督,率部分湖北新军立刻入川镇压,[8]是时全国革命党人加紧活动,革命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湖北空虚,从而导发了武昌起义。11月27日新军哗变,端方及其弟端锦为军官刘怡凤所杀。
荣县独立
9月25日,同盟會會員吴玉章、王天杰领导荣县独立,建立了辛亥革命时期第一个县级革命政权。
四川独立
10月10日,武昌起义进一步推动四川的独立革命。11月21日,广安州组成大汉蜀北军政府。22日,蜀军政府在重庆成立,宣布同盟会的政治纲领。川东南五十七州县响应独立。27日,成都宣布独立,成立大汉四川军政府,蒲殿俊被推举首任都督。同一天,入川湖北新军在靠近成都的资中县反正,杀死端方。清朝在四川的统治彻底覆灭。
事件影響
保路運動發生以後,清廷調派湖北新軍前往鎮壓,造成武昌防務空虛,為武昌起義提供有利的契機。所造成的影響有二:一、清政府在四川、陝西、湖南南部的影響衰落。二、辛亥年武昌起義之後湖北、陝西等地的革命軍在四川幾乎是「兵不血刃,城門自開」,駐守在當地的清朝官吏大都被俘,或被迫化裝连夜潜逃。
参考文献
- ^ 清末川汉铁路高层借“国有化”掩盖资金流向--文史--人民网. history.people.com.cn. [2020-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1).
- ^ 萧功秦. 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 [2020-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03).
- ^ 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1863~1911)第三册,第1286页。
- ^ 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第四册第369页。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議. 全国委員会. 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 《辛亥革命回憶錄》. 中華書局. : 91頁.
- ^ 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第四册第335~336页。
- ^ 《宣统政纪》卷之五十九
- ^ 《澄斋日记》七月二十六日记:“朝廷措置川事颇张皇,已命端方,复起岑春煊;又寄谕滇督李经羲援川,李以不能离滇辞;旋又寄谕陕抚钱能训援川,钱以栈道不便行军辞;又谕粤督张鸣岐分兵援川,张以粤乱方棘辞。阁臣不明地势,不达军情,故疆臣多不受命。大局如此,深切杞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