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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中國—朝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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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謠言

1.「其後朝鮮在北京申辦200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權時作出了報復,在選擇奧運主辦城市的時候,朝鮮投了雪梨一票」

何振梁都已經對此闢謠:「朝鮮委員金俞順本來已經離開體育崗位,不再擔任本國奧委會主席而出任朝鮮駐羅馬尼亞大使,一般已不參加奧林匹克的活動。但是為了支持北京申辦,他的國家支持他去摩納哥投北京的票。」(《何振梁》)最關鍵的是,1999年澳大利亞奧委會主席已經承認,當年澳大利亞奧委會用35000美元每人的價格收買了肯亞和烏干達代表:「One of the organisers of the Sydney Olympic Games has admitted he offered tens of thousands of dollars to members of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 the night before they awarded the games. John Coates, President of the Australian Olympic Committee and a leader of the Sydney 2000 bid, said he had offered $35,000 apiece to two African members of the IOC. John Coates says the money wasn't a bribe. The money was pledged to the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s of Kenya and Uganda, through their respective IOC members, Charles Mukora and Major-General Francis Nyangweso. The offers were made in Monte Carlo last September, the night before Sydney won the 2000 Games by two votes. 」(BBC News: Sydney sucked into Olympics scandal)--Gilgalad 2012年1月21日 (六) 16:10 (UTC)[回覆]

2. 「1989年六四事件後6天,美國在聯合國總部召開的「聯合國成員國人權擴大委員會」上提議聯合國制裁中國,當時朝鮮、俄羅斯等國投了棄權票,最終決議以213票贊同,23棄權,2票反對而通過對中國的制裁案」

這個謠言非常拙劣,原因很簡單:一,1991年9月17日,第46屆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朝鮮和韓國同時加入聯合國;二,蘇聯當時還沒有解體。--Gilgalad 2012年1月21日 (六) 16:10 (UTC)[回覆]

3. 又發現一條謠言:「北韓當局對此作出了強硬的回應,宣布會刪除朝鮮教科書和官方通訊中關於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的史實,又撤下了掛在板門店的中國國旗」

中國軍隊以「志願軍」的非官方名義入朝,所有能證明中國軍隊身份的物品(包括國旗、軍旗)一律不得帶入朝鮮,而且停戰談判的雙方是朝鮮和聯合國,板門店怎麼可能有中國國旗?--Gilgalad 2012年1月21日 (六) 16:47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分析來源

我剛看見這裡的討論,關於朝鮮在奧運申辦時投票的相關內容需要其他來源確證。還有這個網頁里的內容是否適合添加入內?朝鮮絕口不提在朝鮮付出重大犧牲的志願軍,這是否也屬於謠言?—Aronlee90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17:44 (UTC)[回覆]

相關內容的討論

你好,我是上述條目的創建者User:春卷柯南,關於你在上述條目增補的資料,我發現了不少問題,臚列如下:

  • 原文「(北韓,下稱朝鮮)」一節被刪除。不要以為全部人都知道朝鮮就是北韓。就我所知,在香港、台灣,人們都是叫這個國家做「北韓」,叫這個國家做「朝鮮」的人,為數不多。
  • 「中國是朝鮮最重要的盟友、最大的貿易夥伴、以及國內食物、武器和燃料的主要來源,平壤在經濟上依賴中國。」這只是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的一 面之詞,這並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北韓金正恩政府也是這樣認為。撰寫百科全書,必須持平,切忌以偏概全,不可以隨便把坊間機構的資料當成是真的。
  • 「1990年代至2010年代,由於中國與韓國建交、朝鮮的核計劃天安號沉沒事件延坪島炮擊事件等,中國與朝 鮮的關係開始逐步惡化。」我覺得這句既不符合事實,語法也不對。首先,「……由於中國與韓國建交、朝鮮的核計劃天安號沉沒事件延坪島炮擊事件等……」,這些是甚麼?第二,個人的理解是,「中國與朝鮮的關係開始逐步惡化。」意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韓開始逐步交惡。參考《中蘇交惡》條目,交惡是指兩個國家在外交上關係惡劣,甚至對立。不過據我所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韓/韓國建交,對中朝關係的影響是暫時性的,朝鮮當時曾一度中止該國官員與中國官員的互訪,不過到了2000年後,已經恢復。中國和朝鮮的關係並沒有因為上述幾件事而開倒車。中國雖然對核計劃天安號沉沒事件延坪島炮擊事件表示關注(甚至反對),不過據我所知中朝雙方並沒有因此減少來往。更重要的是,你找不找到可靠第三方來源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韓自1990年代起,關係逐漸轉差?
  • 「中國和朝鮮的傳統友誼是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主席金日成等朝鮮人於1930至1940年代期間在中國東北地區參加抗日戰爭的時候形成的」一句,原文「錢其琛在《外交十記》中表示」被刪。實際上,《外交十記》的確是這樣說;不過中國和北韓的所謂「傳統友誼」,在抗日戰爭/朝鮮半島分裂之前一直存在,中國與朝鮮半島的交往歷史自我國西漢時期已經開始,中國和北韓的所謂「傳統友誼」如果真的是從1940年代開始的話,那麼唐朝和新羅、明清和朝鮮的友好關係,豈不是無稽之談?還有,這樣刪除文句,會削弱文章的說服力,容易為人詬病。
    • (!)意見:個人覺得本條目應該敘述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RC)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DPRK)之間的關係,如果要敘述大中華與朝鮮半島的關係的話,應該另闢條目,如「中國與朝鮮半島的關係」之類的。在這個條目中可以添加三國時期、隋唐時期以及近代的相關內容。—Aronlee90留言2012年5月20日 (日) 10:29 (UTC)[回覆]
  • 《歷史》一節,你分成三段:《早期》、《中期》、《21世紀》。我看文章內容,1940至1960年代是中朝關係的早期階段,1970至1990年代是中朝關係的中期階段。那麼,按照這樣的方法推算,2000至2020年代,豈不是中朝關係的末期階段?!維基百科不是預言家,不是水晶球;我不是預言家,你也不是。所以,請不要這樣做,以免有讀者揣測/以為,再過十幾年中朝關係就會完蛋。
  • 「中國與韓國關係鬆動後,每當有較大行動時,都向朝鮮進行通報。中共中央最終決定以江澤民口信的方式派錢其琛向金日成當面通報」這句,前面的部分與前文「當時中國政府為了取得朝鮮政府的理解,中國會注意與韓國接觸的情況,並向朝鮮匯報。」一句重複,後面部分與原文「中韓建交前,中國派錢其琛到平壤向金日成轉達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的口信」重覆。這樣無端端的加了一句,會給人畫蛇添足的感覺。
  • 金日成聲稱要和中華民國建交一事,我早年也以為這是真的,後來提請新條目推薦候選的時候,才發現出問題。當時遙看清風入簾瓏在我的噗浪裏說,「林錫星撰寫的《朝核危機的背後》這些(即是有關金日成非常生氣,要和台灣建交的信息)都是評論,你卻好像當事實消息了。」而你現在重蹈我的覆轍,把那些評論當成事實,照著搬過去。這樣是誤導讀者,影響維基百科的真實性,為讀者帶來不良影響。所以我已經將之刪除。
    • (!)意見:我是按照相關來源寫的,並不一定代表我就認為那是真的。我在添加內容之前搜到了鳳凰網的有關敘述,依照其中的內容編寫的。維基百科的真實性我個人覺得不是你我就能決定的,你代替讀者認為是真實的內容最終未必是真實的。所以給出來源後,最終對內容的真假做出判斷是由讀者自己決定的,你我應該沒有必要越俎代庖吧?—Aronlee90留言2012年5月20日 (日) 10:29 (UTC)[回覆]
      • 條目的真實性,是取決於內容、資料,而非取決於個人。因此,我加上去的資料,未必完全準確;不過你加上去的資料,也不是完全正確。條目的真實性既然由內容決定,那麼在這裡選材是十分重要的。不過有一點要注意:選材恰當、資料正確與否,都是編者的責任,所以編者是有責任盡力使條目內容真確無誤。
      • 離題話,我在編寫《澳門電台廣播》條目的時候,政府的資料和澳門基金會的資料有差異,最後我找到的大部分來源,都沿用了澳門基金會的說法,所以我沒有用政府的資料。金日成聲稱和中華民國建交那件事,我記得只有鳳凰網和中國評論新聞提及過,其他網站沒有怎麼提及,所以我刪了那一段。--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2012年5月21日 (一) 11:35 (UTC)[回覆]
  • 至於北韓在北京申辦2000年奧運投票給雪梨一事,在年初Gilgalad已經指出這是假消息。根據世界知識出版社《何振梁》一書指出,北韓的代表雖然已經不再從事體育事業,可是他還專程投票給北京。這很明顯與「北韓在北京申辦2000年奧運投票給雪梨」這個傳聞自相矛盾。所以,我把這段文字給刪了。
  • 「於是中國政府公開對朝鮮進行了譴責」這句所對應的資料來源中,沒有提過「condemn(譴責)」,只是提過「rebuked(斥責)」。還是改回原文合適。
  • 「2010年6月3日晚,在中朝邊境鴨綠江邊新義州,朝鮮邊防部隊在未確認人員身份的情況下槍擊涉嫌走私的中國船隻,造成中國3人死亡,1人受傷。事後,朝鮮表示願意慰問和撫恤死傷者家屬。」和「2012年5月8日,三艘中國漁船及29名中國船員被朝鮮方面扣押,漁船船主被要求繳納贖金。」這兩件新聞,比起《歷史》一段提及到的其他事件,實屬小巫見大巫,不足以訓。如果這樣的話,中國留學生罵新加坡「狗比人多」這件事,豈不是應該寫進《中國-新加坡關係》條目裏面嗎?澳洲白人在城市鐵路襲擊中國留學生那件事,豈不是應該寫進《中澳關係》條目裏面嗎?這些事件敘述,暫時刪除,我想我到了暑假,增寫有關中朝邊境那部分的時候,再作處理。
    • (!)意見:這個事件對內地人來說比較嚴重,而且已經有相關條目對此予以敘述了,可以參見2012年5月8日中國漁船被劫持事件,個人覺得有必要添加進去。
      • (!)意見:個人認為《歷史》一節,應該重點寫中朝關係的源流、發展,剛才我說過這新聞,比起《歷史》一段提及到的其他事件,實屬小巫見大巫,實在不應寫進去。不過,關於邊界問題其實除了那件新聞,可以寫的東西其實蠻多的,英文版維基《中朝關係》條目就有《邊界》一節,就是專門寫這些有關邊界的事,《邊界》一節獨立於《歷史》一節;換言之這邊新聞應該寫進《邊界》一節,不應寫進《歷史》一節。可是我學業未成,未來還有一堆功課要解決,所以我先增加《邊界事故》一節,補述了那件新聞,然後到了暑假整理這篇條目的時候,再決定其去留。--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2012年5月21日 (一) 11:35 (UTC)[回覆]

以後請自重,不要把道聽途說的東西照搬到維基百科,凡事要小心求證,大膽懷疑。請不要再在上述條目作出誤導讀者的動作。--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2012年5月20日 (日) 06:24 (UTC)[回覆]

實在抱歉,我不太自重,沒有把持住,失禮了,真的很慚愧,在此給你賠不是了,有望海涵,如對我還有意見,請多多指教。謝謝。—Aronlee90留言2012年5月20日 (日) 10:29 (UTC)[回覆]

中朝關係》:觀點與事實

終於忍無可忍,要到這兒吐槽/發牢騷。

上面那條條目,編輯、排版和維護工作,一直由小弟負責。最近另一個維基人也參與該條目的修訂,不過我認為他的編輯有錯誤,予以回退。他卻反過來回退我的訂正,堅持混淆事實與觀點,還罵俺「小朋友」云云。以下是他的修訂中,個人認為值得商榷之處:

  1. 文中第一段列出了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的觀點:朝鮮/北韓最重要的盟友是中國,平壤透過北京取得武器、食品和能源,平壤經濟上依賴中國。不過這個用戶堅持刪除觀點提出者的身份。這樣一來,上面的觀點看起來就像是事實,然而事實上,這是不是真的呢?所以這裡值得商榷。
  2. 另外,這個用戶在條目裏加入有關朝鮮人挾持中國漁船事件的文字,他說內地同胞覺得這件事特別重要,所以有必要加入。天啊!我們是為全人類服務的維基百科,而不是百度百科第二!我們要考慮的,不只是內地人,而且還有其他地方的人!我沒有刪除這段文字,已經很寬容了!
  3. 此外,總的來說,他修改之後,條目的內涵有點缺,不過參考資料數目卻增多,敢問大家為何?

其他論點遲點兒才補充。

PS. 他這樣做的話,我可不可以為上面的條目申請保護?還請諸君賜教!--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 土木記 | 功名記 ) 2012年6月7日 (四) 14:28 (UTC)[回覆]

關於第一點,建議補充上提出方,這樣更能清楚指出是誰提出的,如果參考里有指出的話,關於第二點,畢竟這是事實,而且可以有報道支持,可以記入,關於第三點,參考增多不是更好嗎?——路過圍觀人士 2012年6月7日 (四) 23:53 (UTC)[回覆]
PS,還只是編輯紛爭,還沒沒算是編輯戰吧——路過圍觀人士 2012年6月7日 (四) 23:56 (UTC)[回覆]

    小朋友,不要激動,我都跪了,「小朋友」是愛稱,怎麼是罵你涅?!其實我也有點忍無可忍了,不過量你是晚輩,實在不想和你斤斤計較,再說中朝屬於同盟關係不是美國國會一拍腦袋就得出來的,而且有多方來源佐證,為什麼必須要按照你個人的思路來編呢?維基百科不是只能由你一個人編的博客,其他人一參與你就惶惶如咳咳咳咳,實在沒有必要,恕我也有點小激動,給你賠不是了。―Aronlee90留言2012年6月8日 (五) 00:48 (UTC) [回覆]

如果一個陳述會受到主觀的左右,而且有數種矛盾的看法並存時,宜在內文中加入觀點持有者的身份;假如沒有太多不同的看法,而是明顯的共識時,就不必特別強調。如果行文中有談到中朝非同盟關係的論點時,就不宜刪去「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的字樣;如果沒有,那並不是非加不可。--Reke留言2012年6月8日 (五) 06:41 (UTC)[回覆]

原先開首數段的參考來源比較混亂,已協助重寫。--Gakmo留言2012年6月8日 (五) 10:46 (UTC)[回覆]

下面給幾點意見:

  • 個人的編輯觀念是「質重於量」,所以,我覺得參考來源增多,並不能反映出什麼東西,除非這樣可以豐富條目的內涵,否則這樣做,會給我一種架床疊屋的感覺,也可用兩字概括:「多餘」。至於觀點是誰提出,也應盡量指明,並應避免使用「有言」、「有評論指出」,「被指」這些模稜兩可的詞語。
  • 小弟心志日清,已非市街黃毛童子耳。對後輩應予以尊重,我在這警告你,我不喜歡你這樣說我是小朋友,我已經不是孩童。還有,如果別人的修訂合理,我多數不會回退,不過你這些有問題的修訂,我就非的訂正不可。外面的人,都以為中國是朝鮮最重要的盟友,不過,朝鮮政府/中國內地部分認為中朝關係表面友好、實際惡劣的人士是不是這樣認為呢?「多方來源佐證」不代表多數人的觀點就是事實,因為有人不是這樣認為(雖然至今我還沒有找到相關資料證明朝鮮政府並不是這樣想)。請不要混淆觀點和事實。
  • 個人認為「中國是朝鮮最重要的盟友」和「中朝關係歷經波折」這兩句話很主觀,而且是網站提出的,所以就把它當成是一個觀點,列明是誰提出這個觀點。我剛才說過應避免使用「有言」、「有評論指出」,「被指」這些模稜兩可的詞語,所以我覺得應該列明,而不是把觀點當成是事實,去瞞騙讀者。

此外,目前我已經綜合大家的修訂,理清事實與觀點,補充部分資料(漁船劫持事件的結尾,就待你們補充了),完成增補訂正。--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2012年6月8日 (五) 15:55 (UTC)[回覆]

第一,維基百科就是靠大量的參考來儘可能地保證其準確性和中立性等,雖然好像看上去是以量取勝,但正是它所必要的(當然,一兩句話有了幾十個參考的話,的確多了點),第二,你可以寫出只是表面上的友好的觀點,因為基於中立性,維基百科不介意記下兩種相反的觀點,但必須有參考支持,你可以寫上,不過只是加多個{{fact}}而已,但至少這個觀點的確表達了,第三,那兩句話沒找到,可能沒了,但我認為那只是其中一些人的觀點,只要不影響中立性的胡,記下無妨,你也可以找出反對的觀點的。第四,「小朋友」,你要學的還多著了 囧rz...——路過圍觀人士 2012年6月8日 (五) 23:55 (UTC)[回覆]
自重吧...他已經說清楚他不喜歡這個稱呼了,為何還要反覆提?這就像88在大陸是"再見"的意思,在歐美卻會被認為是隱喻"heil hitler"一樣,即使你自覺是調侃或是"愛稱"也先尊重他人再說吧,這樣真的只會激化矛盾.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6月9日 (六) 02:34 (UTC)[回覆]
說說我的幾點意見:
    • 我年輕並不表示我是你們欺凌的對象或者出氣袋,上面有幾位(我強調,並不是全部人,而是一小部分)根本就不懂尊重人。雖然我年輕,資歷不深,不過這並不代表你們可以隨便調侃我做「小朋友」、「小學雞」、「黔驢技窮」。你們說話可得小心點兒,不然我也不會退讓,對你們客氣!
    • 我剛才已經說過,質才是最重要的,參考資料數目多,並不代表條目質量提升,除非這樣能豐富條目的內涵;否則一句話加很多個資料來源,恐怕會是架床疊屋/多餘。
    • 另外補充一點:「氧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元素」這一句,即使可以找到第三方資料(例如《人民日報》、《泰晤士報》或者《紐約時報》的文章)佐證,也不是事實,因為這句話並不是事實,只是一部分人的觀點;而且即使加上「有言」這一類詞也無補於事,因為這句子也有模稜兩可的毛病。上面「中國是朝鮮最重要的盟友」和「中朝關係歷經波折」這兩句話亦然。(剛才太激動,句子不合理,現在改了正)

就是這樣了。--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2012年6月9日 (六) 09:39 (UTC)[回覆]

首先「小朋友」的確有一點玩笑,冒犯了,賠個禮(OTL),其次,我覺得,現在正文與參考的篇幅基本相當,對於這種容易有中立性問題的條目來說,這樣數量的參考不算多了,沒有多餘參考或以量沖質的問題。最後,就算觀點,只要是有參考支撐的,都可以被記錄下來,維基百科並不只是事實,而且也不能因為這是某些人的觀點而不能記入或不被其他讀者得知,而且那兩個觀點敘述還不算是模稜兩可,而且根據普遍的觀點來看,也算符合的。——路過圍觀人士 2012年6月9日 (六) 10:01 (UTC)[回覆]
首先,我澄清,上面兩個觀點,又不是不可記入條目,因為畢竟有第三方來源支持,而且可以為條目的事實作出補充;不過要平衡「多數人」和「少數人」的觀點。另外,我認為參考來源數目不可以太少,不然會出現來源單一/貧乏的問題;但也不可以太多,如果無助於提升條目內涵的話,這樣做就是多此一舉,毫無必要;不過如果要寫《韓越關係史》這類論文式大作的話,參考資料的數量可以比短條目多,然而條目內容的量要和參考資料的量相稱,不然還是會有架床疊屋的問題。--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2012年6月9日 (六) 10:27 (UTC)[回覆]

2017年更新

最近看到報導指中朝關係惡化,據報朝鮮有官方機構煽動反華情緒,希望條目能加入相關內容,感謝!--胡蘿蔔 BOARD · CHEM 2017年2月25日 (六) 07:48 (UTC)[回覆]

(~)補充:找不回該篇報導,然而挖到幾篇有關的新聞:
望可供參考。--胡蘿蔔 BOARD · CHEM 2017年2月25日 (六) 07:56 (UTC)[回覆]
找到了:北韓首批評中國 警告民眾勿信任北京。--胡蘿蔔 BOARD · CHEM 2017年2月25日 (六) 14:56 (UTC)[回覆]
謝謝。只是現在條目歷史那一部分出現了頭大尾小的現象,這是需要糾正的。--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2月28日 (二) 08:5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朝關係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9月9日 (六) 07:56 (UTC)[回覆]

在互助客棧的條目探討中,該討論目前正舉行投票。統一名稱案:將現行中X關係中國-XX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與XX關係(非建交),更名為中國-XX關係中國與XX關係(非建交)。敬邀用戶前往發表意見,討論至12月25日(一)23:59 (UTC+8)。--Tp0910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16:10 (UTC)[回覆]

統一用詞

文中朝鮮北韓混用,應該統一用詞。--Tp0910留言2018年3月27日 (二) 16:32 (UTC)[回覆]

綜合報導是什麼鬼?

User_talk:春卷柯南:請閣下說話客氣一點,別一副他人欠你似的。寫「綜合報導」有錯嗎?綜合報導也是常用詞,即使有錯,刪掉即可,說話不必這麼難聽。--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4:11 (UTC)[回覆]

@春卷柯南怕你沒收到。--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4:13 (UTC)[回覆]

author參數是用來寫作者的,而不是寫甚麼綜合報導,寫了等於沒寫。--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3月29日 (四) 14:53 (UTC)[回覆]
我倒常聽見TVBS記者綜合報導、民視新聞記者綜合報導.....難道他們也是說了等於沒說?--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5:01 (UTC)[回覆]
看來有人在雲端太久,飄飄然。偏偏我就是反骨的人。--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5:06 (UTC)[回覆]
author參數要寫新華社、韓聯社、法新社、環球時報、劉江永、朱鋒、鐘樂偉、匿名的內地學者,我是不反對,作者來源當然要精準,對吧。--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5:17 (UTC)[回覆]
Author參數並不是這樣用的。如果說之前的編輯戰的話,中朝關係相關內容,有時候是只能從消息來源/其他傳媒的報導得知有關消息(至少那篇BBC新聞報導看來是這樣),「綜合報導」只是概括他們的編採方式,而不是說這篇報導誰寫的。Author參數是填寫作者的署名,如果沒有的話應該留空。英文版的Staff Writers(編採人員)本身就不是本人接受的寫法(除了編採人員,寫新聞的還能有誰呢?就算這篇新聞是機器人寫的,新聞傳媒也不會說出來吧)。「綜合報導」是一個更一頭霧水的寫法:你的報導是誰寫的?取材自消息來源?還是其他傳媒報道?(這次獲准採訪中朝領導人會晤的傳媒都是中朝兩國的官媒。)我覺得這類寫法跟常識沒兩樣,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所以我才會說這種寫法,寫完等於沒寫,倒不如別寫。新華社、韓聯社、法新社、環球時報、劉江永、朱鋒、鐘樂偉、匿名的內地學者都屬於消息來源,這些機構和人士不是編採人員,就不要把他們寫進去,這同樣是維基編輯的常識。另外,我記憶中香港還有大陸的電視新聞是不會這樣說的,別以為我不屈從台灣的習慣就是離地。--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8年3月29日 (四) 15:30 (UTC)[回覆]
參考資料的author參數有寫人民網、外交部、網易、勞動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美國之音、新華網、新快報,閣下之前怎沒察覺是什麼鬼?本身就不是本人接受的寫法,這句話本身就已有主觀判斷,本人不接受,但別人接受呢?這種事並非「非黑即白」,就算不認同,但也請注意語氣,我寫的是中文,可不是「什麼鬼」。換作是閣下,又做何感想?--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6:00 (UTC)[回覆]
這是近年大家編輯條目的時候,不了解條目參考格式,寫得不規範的後遺症(這些東西其實應該放在publisher或者work參數),我已經整完了。查了一下其實有人在author參數寫「綜合報導」,但是這是不規範而且可能具有地域性的寫法(原因見上),對我來說就連「佚名」也是不值得鼓勵的寫法(雖然之前我主編的某篇條目也是這樣寫,不過這個是英譯中的後遺症,當時採用哈佛腳註的時候總覺得沒有作者名稱就不自在似的[實際上沒有作者署名也沒差,因為可以用出版單位的名稱取代],已經改掉)。至於我不接受,其他人接不接受這個問題同樣不是你說了算,最佳做法是協商解決,並且我同意樓下Francotsangfh君和胡蘿蔔君的看法。--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3月29日 (四) 16:32 (UTC)[回覆]
關鍵在你說話的態度。--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6:35 (UTC)[回覆]
此留言已被原作者(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移除。2018年3月29日 (四) 17:17 (UTC)[回覆]
「綜合報導」是報導手法而非作者,故此「綜合報導」不應出現在author參數裏。至於人民網、外交部、網易、勞動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美國之音、新華網、新快報等等,實際上應使用publisher參數而非author參數。--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3月29日 (四) 16:06 (UTC)[回覆]
( ✓ )同意樓上,正是我想說的。--胡蘿蔔 2018年3月29日 (四) 16:09 (UTC)[回覆]
(~)補充:之所以使用publisher參數而非author參數是因為這些資料都由出版者的員工編寫,那麼既然無法得知這些資料是從哪位員工所寫,甚麼「新華社」、「TVBS新聞」、「有線新聞」、「XXXX國商務部」應寫在publisher參數而非author參數(言下之意,author應該漏空;資料有提供員工名字的另計,其中一個有提供員工名字的例子是HK01的新聞)。--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3月29日 (四) 16:14 (UTC)[回覆]
@Francotsangfh此案例中,我可以在publisher參數填寫BBC記者(或BBC記者綜合報導)?--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6:24 (UTC)[回覆]
嚴格點來說吧。在下認為不論是「BBC記者」或是「BBC記者綜合報導」,兩者都不應加入publisher參數。「綜合報導」是報導手法,而非作者,亦非出版者。再者,BBC的記者只會負責寫新聞,記者基本上不會擔任出版人和出版者的工作。在下認為最佳的做法是將「BBC中文網」寫入publisher參數,而author則不寫。在下一直認為author參數裏必須要出現實名人士的名字。既然這個BBC新聞裏是沒有提及寫這篇新聞的編輯的名字,那麼author應該漏空。--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3月29日 (四) 16:52 (UTC)[回覆]
若無人反對,就將「BBC中文網」寫入publisher參數。--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7:00 (UTC)[回覆]
既然找不到適合的方法,那就漏空吧(知曉來龍去脈,最起碼心服口服)。--Tp0910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17:12 (UTC)[回覆]
同意。PS. 我的確做出不文明的留言,如有冒犯,請見諒。不過如果這樣做無法平息樓主的怒火,歡迎要求解除本人的管理員權限。--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3月29日 (四) 17:17 (UTC)[回覆]

簽證章節

該章節從中華民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中複製過來的,對象已變更(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一概而論。又「持有北韓護照的北韓國民抵華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文藝演出,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這是中華民國電子簽證政策,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無實施電子簽證,請勿更改幾個字就完成。--Tp0910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0:0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