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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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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是指2016年間公布、審理或審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貪污、腐敗案件。

本條目所列案件,均以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紀律審查」一欄所列案件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官方網站「中國軍網」所發布的案件為準,並不完全囊括中國大陸各地腐敗案件。司法審判部分錄入官員已進入庭審環節的案件,仍處於公訴環節的官員不予列入。有關部分黨政高層、各級官員的涉腐傳聞在得到官方正式證實前不列入本條目。部分職級較高的(副省級及以上)的官員落馬案件(以及大案、要案)會以粗體字特別標示。

1月

接受調查

  • 1月4日,貴州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景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4日,貴州省農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黃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5日,湖北省恩施州副州長張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5日,武漢體育學院原黨委副書記、原院長孫義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7日,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張萬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7日,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原副主任劉先義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7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原專職委員季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11日,中共貴州省紀委對七冶建設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工程師張澤進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其涉嫌違法問題直接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 1月11日,中共天津市委委員、津南區區委書記呂福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13日,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浩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15日,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省長魏宏同志涉嫌嚴重違紀,正在反省思過。[1]
  • 1月16日,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陽市委書記陳雪楓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18日,廣西宏桂集團副總經理賈朝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18日,湖北省農墾事業管理局副局長胡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18日,重慶機電控股(集團)公司副總裁廖紹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19日,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龔清概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20日,重慶市合川區政府副巡視員牟少倫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21日,中共貴州省銅仁市委常委、副市長楊德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26日,四川省宜賓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魏常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月26日,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1月5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省委委員、省政協財經委原副主任周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周杰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5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宗教事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樂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樂斌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5日,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呂錫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6日,中共江西省紀委對省國防科工辦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廖曉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廖曉凌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序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6日,中共江西省紀委對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黨工委原書記龔亞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龔亞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7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省環保廳原副廳長、黨組成員李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葆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序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7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省交通廳原副廳長、黨組成員潘曉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潘曉東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序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7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石家莊經濟學院原黨委書記郝東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郝東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8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呼和浩特市原市長湯愛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湯愛軍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涉嫌違法所得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8日,中共遼寧省紀委大連高新園區黨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董呈發涉嫌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董呈發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 1月8日,中共中央紀委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崎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鄧崎琳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11日,中共遼寧省紀委對瀋陽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社科聯)黨組成員、主席王民涉嫌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民黨內警告處分。
  • 1月19日,中共中央紀委中國民用航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周來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周來振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19日,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共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艾寶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艾寶俊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20日,中共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對教育部考試中心原黨委書記劉軍誼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軍誼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5年11月16日,劉軍誼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 1月27日,中共陝西省西安市紀委對西安市科協黨組原書記、副主席翁正強,黨組原成員、紀檢組長王銅芳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翁正強、王銅芳黨內警告處分。
  • 1月27日,中共陝西省西安市紀委對西安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賀登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賀登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 1月27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省地稅局副巡視員楊榮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楊榮輝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29日,中共甘肅省紀委對嘉峪關市政協原副主席魏萬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魏萬林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29日,中共中央紀委公布了2015年給予黨紀重處分,並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10名中管幹部[註 1],陳列如下[2]
    • 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許愛民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 中共山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顏世元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韓志然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 陝西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清雲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 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張雲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由中國農業銀行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安排工作
    • 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禮祖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科員
    •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志勇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 東風汽車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朱福壽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由東風汽車公司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
    • 中共雲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曹建方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 國家稅務總局原黨組成員、總經濟師范堅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 1月29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衡水市委原書記陳貴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陳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29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侯志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侯志宇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月30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茂名市委原常委、市委統戰部原部長李玉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玉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法審判

  • 1月7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受賄案,認定被告人譚棲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 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受賄案,認定被告人李東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李東生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 1月18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申維辰受賄案。檢方指控申維辰在山西省、中宣部和中國科協任職期間受賄9541萬元,申維辰當庭表示認罪。
  • 1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楊剛受賄案,認定被告人楊剛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 1月28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海南省原常務副省長譚力受賄案。檢方指控譚力在四川省和海南省任職期間受賄8625萬元,譚力當庭表示認罪。
  • 1月29日,中共湖南省委原副秘書長、益陽市委原書記馬勇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月

接受調查

  • 2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體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巡視員張冬梅(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日,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劉玉超(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3日,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白章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4日,湖北省黃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劉聖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4日,廣東省副省長劉志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5日,中共河北省邢臺市委副書記趙常福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6日,中國中化集團公司黨組成員、董事、總經理蔡希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14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曹衛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15日,湖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李義成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17日,湖北省長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華應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巡視員韋寧賢(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18日,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齊峰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2日,河南省鶴壁市委副書記費銀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3日,廣東省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林碧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4日,江蘇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原局長邵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4日,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院長朱根甲(副廳長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5日,湖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副主席畢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5日,遼寧省大連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6日,湖北省潛江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劉明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6日,福建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陳炎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6日,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巡視員劉會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6日,廣東醫學院原黨委書記江文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7日,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巫希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2月29日,中共遼寧省瀋陽市委常委、副市長楊亞洲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2月1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滄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回學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回學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日,中共福建省紀委對廈門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棟梁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棟梁開除黨籍處分;將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日,中共遼寧省紀委對鞍山市委原委員、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戴恩彪涉嫌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免去戴恩彪鞍山市委委員職務,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法免去其鞍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 2月2日,中共遼寧省紀委對丹東市委原常委、市總工會原主席耿玉礓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耿玉礓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日,中共遼寧省紀委對營口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思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思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日,中共遼寧省紀委對盤錦市委原委員、市政協黨組原副書記、原副主席劉鐵鷹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鐵鷹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日,中共遼寧省紀委對大連市委原常委、大連長興島經濟區(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西中島石化產業園區黨工委原書記金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金程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承德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蘇愛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蘇愛國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序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衡水市政府原副市長張鳳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鳳國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序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3日,中共中央紀委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司獻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司獻民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3日,中共中央紀委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蓋如垠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蓋如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4日,中共中央紀委湖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賀家鐵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賀家鐵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 2月4日,中共中央紀委四川省委原副書記、原省長魏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魏宏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 2月6日,中共青海省紀委對格爾木市委原書記李國忠(副廳級)和現任紀委書記史可庭(正縣級)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國忠、史可庭黨內警告處分。
  • 2月16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百利機械裝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吳樹元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吳樹元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察局報請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依紀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16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和平區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石季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石季壯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察局報請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依紀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16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原院長戴偉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戴偉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 2月18日,中共山東省紀委對棗莊技師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棗莊職業學院原黨委副書記、副院長孫式靈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孫式靈開除黨籍處分;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18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中共張家界市委原常委、副市長程丹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程丹峰開除黨籍處分,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18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省發改委原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楊世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楊世芳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原退休待遇。對楊世芳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4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省機場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總裁劉子靜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子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6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中共廣州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原書記吳沙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吳沙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8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謝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謝暉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8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阿力木江·買買提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阿力木江·買買提明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9日,中共山西省紀委對第十屆山西省委委員、山西省陽泉市委原書記洪發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洪發科開除公職處分,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洪發科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2月29日,中共山西省紀委對山西省經信委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楊永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楊永輝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楊永輝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法審判

  • 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一案,由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2月26日,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共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河南省安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安陽市人民檢察院向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月

接受調查

  • 3月3日,河北省開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蔡念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9日,中共四川省德陽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楊建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1日,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黨委書記魯軼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6日,中共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6日,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陽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7日,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毛傳強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7日,湖北知音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勛璧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7日,四川省廣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任華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7日,河北融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令成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8日,吉林省白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徐建軍(副廳長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書記、副廳長李建新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8日,中國石油西部管道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依利·司馬義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行署原副盟長步進來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18日,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王毅群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22日,雲南警官學院原黨委書記杜敏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23日,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珠海市委書記李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24日,廣西金融投資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劉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25日,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賈曙光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25日,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張光合(副廳級)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25日,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譚定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31日,中國天津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遲捷(正局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31日,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茂林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31日,江西省萍鄉市政協副主席曹光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3月31日,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慎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3月1日,中共陝西省紀委對省高院原巡視員賀伯慶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賀伯慶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由省高院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退休待遇降為主任科員級別。
  • 3月1日,中共陝西省紀委對渭南市原副市長袁軍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袁軍曉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違法所得一併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報省政府批准後,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
  • 3月1日,中共陝西省紀委對陝西省交通建設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韓定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韓定海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報省政府批准後,給予其撤職處分(降為企業非管理崗位一般工作人員)。
  • 3月2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潮州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湯錫坤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湯錫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3月20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省工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澤君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朱澤君開除黨籍處分、行政開除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3月30日,中共中央紀委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力夫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力夫開除黨籍處分,按照副科級確定退休待遇。

司法審判

  • 3月2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徵收儲備處原副處長黃華輝受賄案,檢方指控黃華輝在擔任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土地徵用與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員、業務指導部副部長、土地整理部副部長等職務期間受賄8891萬元,黃華輝當庭表示認罪。
  • 3月24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省委秘書長聶春玉受賄案,檢方指控聶春玉受賄4458萬元,聶春玉當庭表示認罪。
  • 3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受賄案,認定被告人冀文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 3月30日,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河南省駐馬店市原市委書記劉國慶受賄案,檢方指控劉國慶在河南省公安廳擔任秦玉海副手及主政駐馬店市期間受賄人民幣6799萬元、港幣10萬元,劉國慶當庭表示認罪。

4月

接受調查

  • 4月5日,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饒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6日,中共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蘇宏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6日,中共山東省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楊魯豫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6日,福建省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廉小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7日,廣東省廣州市國際工程諮詢公司原總經理賴布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8日,河北省開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吳愛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8日,廣東省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財經委主任委員陳家記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9日,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雲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2日,河南省有色金屬地質礦產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東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4日,河南省發改委副主任、黨組成員兼省能源規劃建設局局長常建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4日,中共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江興祿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4日,中共廣西貴港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黃志光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4日,中共廣西桂平市委書記楊評防(副廳級)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4日,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保明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5日,貴州省黔南州政協主席高金林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5日,貴州省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畢節市政協原巡視員楊繼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5日,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效先涉嫌嚴重違紀,在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5日,安徽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局)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沙聖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6日,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8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鄭理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9日,天津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武紅軍(正局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務廳黨組書記、副廳長、自治區博覽局局長王靜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19日,寧夏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文秀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員會副主任滕沖(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2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原巡視員劉驚海(內蒙古日報社原黨委書記、原社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理事會副主任張麟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潘靜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5日,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曉明(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5日,河南質量工程職業學院院長白君堂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5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市市委書記陳遠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原副主任張包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7日,吉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吉林省酒精工業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王藝新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8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市委副書記、市長陶淑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4月29日,青海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吳庭祥(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4月1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茂名市委原副書記廖鋒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廖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1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清遠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原書記蘇浩志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蘇浩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5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聶黨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聶黨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5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原廣東中旅(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王萬年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萬年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5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巡視員彭澤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彭澤英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7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中共河北省委委員、承德市委原書記鄭雪碧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鄭雪碧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鄭雪碧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責令退賠用公款支付的個人費用;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8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伊犁州國資委原黨組副書記、主任曹魯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曹魯勝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14日,中共吉林省長春市紀委對長春市直屬機關老幹部管理服務中心、長春市企業離休幹部管理服務中心原主任謝鐵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謝鐵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14日,中共吉林省長春市紀委對長春市南關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黨組書記付臣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付臣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15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省委委員、邢臺市委原書記王愛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愛民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愛民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15日,中共黑龍江省紀委對黑龍江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長張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厚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
  • 4月18日,中共中央紀委廣東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劉志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志庚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19日,中共中央紀委貴州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孔令中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孔令中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 4月19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廣西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李賦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賦屏開除黨籍處分;將其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所占股份予以清退,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19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廣西宏桂資產經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賈朝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賈朝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違規經商所占股份予以清退,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對廣西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陳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陳婷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21日,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原副主任、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原副主任龔清概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龔清概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22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惠州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黃錦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黃錦輝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4月26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黃潤斌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黃潤斌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職務,另行安排工作。
  • 4月29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袁東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袁東升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察局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法審判

  • 4月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軍事檢察院查明,郭伯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或調整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郭伯雄對涉嫌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 4月11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4月11日,中共黑龍江省委原常委、大慶市委原書記韓學鍵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吉林省遼源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遼源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5月

接受調查

  • 5月3日,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中共教育部黨組同意:
  • 5月4日,遼寧省大連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黨委書記、局長江親瑜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臧小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5日,河南省新鄉市平原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主任李巨峰(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7日,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巡視員黃愛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9日,雲南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建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學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常委、自治區政協經濟委員會主任連友農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2日,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張益民(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3日,遼寧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王志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3日,東華大學原副校長江建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3日,山東省東營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韓吉順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6日,河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常保良(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6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原副巡視員馬邦勤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6日,廣東省清遠市政協原主席何炳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6日,甘肅省林業廳黨組成員、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陳浩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7日,天津市薊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家台鎮黨委書記盧旺(副局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7日,重慶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總工程師冀春樓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18日,安徽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程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20日,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崔源發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20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高玉林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23日,貴州省農委黨組成員、總畜牧師瓦慶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24日,安徽省副省長楊振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25日,中共廣東省江門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鄒家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26日,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王玉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版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躍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5月30日,中共江蘇省委常委、副省長李雲峰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5月9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湖北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原總會計師曹其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曹其躍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察廳報湖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9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鄂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原副主任劉先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先義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11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肇慶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劉惠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惠祥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12日,中共中央紀委外交部原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兼禮賓司司長張昆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昆生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20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中國天津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遲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遲捷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20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史少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史少林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20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田地區工作委員會原黨組副書記、主任吾提庫爾·阿里木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吾提庫爾·阿里木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20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書記、副廳長李建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建新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23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市外經貿委原副主任何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何為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 5月25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體育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巡視員張冬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冬梅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26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省科協原黨組書記、副主席畢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畢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按相關規定撤銷其省政協委員、常委資格。對畢華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27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河北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國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國強開除黨籍、撤職處分,由副局級降為副主任科員。
  • 5月27日,中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紀委對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朱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朱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按照相關程序上繳國庫;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5月27日,中共山西省紀委對山西國信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上官永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上官永清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上官永清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法審判

  • 5月10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白雲受賄一案。檢方指控白雲受賄1781萬元,白雲當庭表示認罪。
  • 5月13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令計劃以受賄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 5月16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賄一案。檢方指控蔣尊玉受賄人民幣3265萬元、港幣4670萬元,蔣尊玉改變了在偵查階段曾作出的有罪供述,當庭對大部分指控金額予以否認。
  • 5月19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檢方指控韓先聰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28萬餘元;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2.22億餘元。韓先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 5月23日,雲南省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中共曲靖市委原副書記李雲忠受賄一案,一審法院以受賄罪對其判處無期徒刑,李雲忠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 5月24日,浙江省紹興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中共寧波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洪嘉祥(正廳級)受賄一案,由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洪嘉祥因受賄8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 5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檢方指控朱明國收受各項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1億餘元,另有9104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朱明國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 5月27日,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梅祖恩濫用職權、受賄一案。檢方指控梅祖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並非法收受各項財物共計43.01萬元。梅祖恩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6月

接受調查

  • 6月1日,河北省廊坊市政協副主席、中共廊坊市委統戰部部長孫寶水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褚來福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2日,中共河南省漯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國志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3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廖天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3日,廣東省清遠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劉柏洪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3日,河南省漯河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軍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廳原黨委副書記、廳長艾則孜·克尤木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5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委委員、阿勒泰市委書記王仕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5日,新疆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紀委書記王琦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副廳長級)、副主任許洪元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6日,國家開發銀行原監事長姚中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6日,河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巡視員夏祖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7日,河北省邯鄲市原常務副市長丁英輝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8日,廣東省珠海市政協主席錢芳莉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 6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陶榮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8日,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常委王元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8日,河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巡視員王德周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1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蒙永福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14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汪江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15日,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原市委書記孫立坤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17日,天津市投資促進辦公室原巡視員王富強(正局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17日,中共廣東省潮州市委副書記、市長盧淳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21日,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宋家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22日,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葛曉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24日,中共唐山師範學院黨委常委、紀委書記李可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24日,中共廣東省梅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周章新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27日,四川省阿壩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楊長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27日,山東出版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原副總經理,山東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劉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27日,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范先漢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6月29日,四川省遂寧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孫志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6月2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中石油重慶銷售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朱明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朱明玉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2日,中共中央紀委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陽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陽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2日,中共中央紀委中共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陳雪楓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6月3日,中共黑龍江省紀委對哈爾濱理工大學原黨委書記高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高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3日,中共黑龍江省紀委對黑龍江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張洪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洪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3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市園林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余守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余守明開除黨籍處分;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市政府批准,決定取消余守明退休待遇。
  • 6月6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永川區公安局原政委王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 6月6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石家莊學院原副院長趙麗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趙麗娟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6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開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蔡念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蔡念庚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和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7日,中共山東省紀委對濟南市政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田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田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7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重慶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原總裁羅得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羅得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 6月12日,中共山東省紀委對東營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韓吉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韓吉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12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湖北省農墾事業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原副局長胡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胡超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由湖北省監察廳報請湖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12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成員、原副主席馮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馮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13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重慶機電控股(集團)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廖紹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廖紹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 6月14日,中共廣東省廣州市紀委對廣州市人大城建環資工委原主任、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原主任李廷貴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廷貴開除黨籍處分;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李廷貴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17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潼南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代重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代重久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17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合川區政府原副巡視員牟少倫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牟少倫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6月20日,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共浙江省寧波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盧子躍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23日,中共陝西省紀委對陝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梁楓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梁楓開除黨籍處分;經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 6月23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塔城地區黨委原委員徐本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徐本來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30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長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華應生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華應生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6月30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黃石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劉聖華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聖華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法審判

  • 6月3日,中共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貴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仇和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6月3日,中共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楊衛澤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6月3日,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武長順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單位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6月3日,浙江省政協原副主席、黨組原副書記斯鑫良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已向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斯鑫良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6月3日,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肖天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河南省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肖天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6月7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不公開開庭審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鑑於令計劃案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天津市一中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指定管轄決定書受理該案後,組成合議庭,向令計劃送達了起訴書副本,同時告知其相關訴訟權利和義務。令計劃委託的兩位律師多次會見令計劃,查閱了全案卷宗。開庭前,法庭召集由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參加的庭前會議,就管轄、迴避、庭審方式、是否申請非法證據排除、是否申請證人出庭等與審判有關的問題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庭前證據展示。案件處理過程中,司法機關充分保障了令計劃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開庭審理過程中,法庭圍繞起訴指控的事實進行調查,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並對證人進行交叉詢問。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法律適用、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對令計劃辯護人提出的符合事實、於法有據的辯護意見,法庭予以採納。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令計劃當庭表示全部接受,沒有意見。
  • 6月8日,周永康案相關: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之妻賈曉曄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認定被告人賈曉曄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賈曉曄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 6月15日,周永康案相關: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濱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非法經營案,認定被告人周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9億元;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6億元;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同時認定,周濱具有自首、坦白、積極退贓、認罪悔罪等法定或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02億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周濱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 6月16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共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檢察機關指控,白恩培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十七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獲取礦權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6764511億元。另以白恩培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應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白恩培的刑事責任。白恩培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 6月17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總裁王玉軍受賄、貪污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處罰人民幣110萬元。
  • 6月19日,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原局長李學文涉嫌受賄罪及國有公司、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案。檢察機關指控,李學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於2002年至2012年期間,多次非法收受相關業務單位和下屬職工給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4.8萬元、價值人民幣12.2萬元的購物卡、購買總價為6.879萬元的物品,共計折合人民幣63萬餘元,以及200克老廟「乙酉金條」一根,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庭審中,李學文對於起訴書指控的多項犯罪事實,均予以否認,僅自認少量犯罪事實。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學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
  • 6月21日,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河南省農業科學院黨委原書記郭鵬亮受賄案。檢察機關指控,郭鵬亮利用其職務便利,為河南省黃泛區農場、河南財鑫集團等多個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收受上述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逾507.7萬元人民幣。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辯論。郭鵬亮當庭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公正審判。
  • 6月23日,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栗智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1996年至2013年,被告人栗智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開發、職務晉升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索取、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19萬餘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栗智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栗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栗智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6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環境保護部原副部長張力軍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1998年至2013年,被告人張力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產品經銷、項目審批、職務升遷、子女就業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2萬餘元。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張力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力軍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6月30日,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共黑龍江省委原常委、大慶市委原書記韓學鍵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1998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韓學鍵利用擔任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建設、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86萬餘元。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韓學鍵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韓學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7月

接受調查

  • 7月4日,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劉少兵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6日,中共四川省達州市委副書記易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7日,廣東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崔河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8日,湖南廣播電視台黨委委員、副台長羅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9日,中央軍委紀委公布稱根據有關規定,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空軍原政委田修思空軍上將)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3]
  • 7月13日,河北省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原工委書記李士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15日,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周先雁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16日,中共河南省三門峽市委書記趙海燕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19日,中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九師黨委常委、副師長張建雄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19日,河北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王義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銷合作聯社副巡視員彭懷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20日,廣西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沈雲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21日,廣東省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馮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22日,廣東省佛山市原副市長宋德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7月29日,中共安徽省合肥市委副書記、市長張慶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7月1日,中共湖南省紀委決定對7名省管黨員領導幹部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名單如下:
    • 決定給予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迪生開除黨籍處分、並取消其退休費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省政府辦公廳原副廳級幹部歐愛國開除黨籍處分、並取消其退休費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巡視員劉會和開除黨籍處分、並取消其退休費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益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李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湖南日報社原黨組成員、社務委員薛伯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中共衡山縣縣委原書記周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中共沅江市市委原副書記、市長肖勝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日,中共西藏自治區紀委對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饒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饒瓊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5日,中共吉林省紀委對白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徐建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徐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11日,中共鞍鋼集團公司紀委對鞍鋼集團公司工程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籌建組組長陳國峰(鞍鋼集團總經理助理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鞍鋼集團公司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鞍鋼集團公司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國峰開除黨籍處分;由鞍鋼集團公司監察部報鞍鋼集團公司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11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中共秦皇島市委常委、統戰部長李學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學民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主任科員。
  • 7月11日,中共中央紀委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常小兵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12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省委委員、省民政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古懷璞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古懷璞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古懷璞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12日,中共海南省紀委對省農業科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蕭邦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蕭邦森開除黨籍處分,按照副處級確定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
  • 7月12日,中共西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原副書記、副廳長劉玉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玉超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18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武紅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武紅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察局呈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0日,中共貴州省紀委對貴州省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江建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江建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1日,中共海南省紀委對海南海鋼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陳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1日,中共海南省紀委對海口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李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決定給予李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繼續依法處理。
  • 7月22日,中共中央紀委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賴德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賴德榮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
  • 7月25日,中共中央紀委中共遼寧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蘇宏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5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6日,中共中央紀委四川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成雲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成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6日,中共中央紀委安徽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楊振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楊振超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6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邢臺市委原副書記趙常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趙常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7日,中共山東省紀委對山東省商業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姜升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姜升顯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察廳報山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7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巡視員黃愛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黃愛國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察廳報請湖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7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中共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毛傳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毛傳強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察廳報請湖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7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潛江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劉明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明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8日,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共山東省濟南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楊魯豫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楊魯豫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8日,中共中央紀委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7月29日,中共陝西省紀委對西安醫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唐俊琪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唐俊琪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將其退休待遇由正廳級降為副廳級。
  • 7月29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開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吳愛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給予吳愛民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吳愛民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法審判

  • 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令計劃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計劃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令計劃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犯罪情節嚴重;濫用職權,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但鑑於其案發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認罪悔罪表現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根據令計劃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令計劃當庭表示接受全部指控,服從判決。
  • 7月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新疆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趙新尉進行了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40萬元;趙新尉犯罪所得已扣押現金人民幣22萬元及扣押贓物佳能照相機、鏡頭予以沒收,不足部分繼續予以追繳。法院審理認為,趙新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合計191.8萬餘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案件審理中,趙新尉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兩起事實過程無異議,對部分指控內容依法進行了充分辯解。
  • 7月6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賄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秦玉海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38家單位或個人在企業收購、職務晉升、車輛年審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86萬餘元。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秦玉海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秦玉海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7月6日,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徐國才受賄案。徐國才被控受賄2200餘萬元。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5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徐國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公務用車租賃、加油站開發建設、油庫建設等方面為李某某、王某某、楊某某、劉某、滕某某、關某某、龔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謀取利益,單獨或通過其妻張某某、其女婿祁某某(均另案處理)收受李某某、王某某等人的人民幣、美元、港幣、別墅、車輛、皮衣等賄賂,合計折合人民幣2200餘萬元。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被告人徐國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7月8日,周永康案相關: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曹永正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行賄案,認定被告人曹永正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300萬元。曹永正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 7月12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北京市朝陽區孫河鄉原黨委書記紀海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認定,紀海義利用職權在工程項目、公司經營、拆遷騰退補償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情婦李某、兒子紀某某收受葛某等11人給予的款物共計人民幣5932萬餘元。
  • 7月13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陸武成受賄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陸武成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規劃審批、職務晉升等事宜上提供幫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26萬餘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陸武成的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陸武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陸武成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7月13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西東華理工大學原校長劉慶成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慶成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 7月14日,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楊文虎涉嫌受賄案。
  • 7月21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梁濱受賄一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梁濱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山西省建築設計研究院原院長趙友亭、山西寶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個人和單位,在職務晉升、房地產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李曉霖非法收受趙友亭、程臘生等15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7萬餘元。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梁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梁濱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7月2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判處廣州日報社原社長戴玉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 7月22日,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淮南市委原書記方西屏受賄、濫用職權案進行了二審宣判。方西屏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25萬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方西屏在擔任中共池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安徽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夥同他人或單獨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174.094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共計人民幣3947.4977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宣判後,被告人方西屏當庭表示不上訴。
  • 7月2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從化市鰲頭鎮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原副主任梁偉強貪污案作出一審判決,梁偉強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法院認定,梁偉強在擔任鰲頭鎮政府經濟發展辦主任期間曾因受賄15萬元而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緩刑考驗期間未被開除公職,又夥同他人侵吞徵地補償款4060萬餘元,應從重處罰。
  • 7月25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郭伯雄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階。庭審中,法庭圍繞起訴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郭伯雄對指控的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認罪悔罪,辯護律師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宣判後,郭伯雄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 7月28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原黨委書記隋鳳富受賄一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3年1月至2014年初,被告人隋鳳富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隋鳳金、李雲生等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產品推廣、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本人直接或通過妻子鄧永琴等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44萬餘元。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隋鳳富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隋鳳富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8月

接受調查

  • 8月1日,山東省淄博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王修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王煒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日,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許大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日,河南省平頂山市政協副主席丁少青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3日,山東省文化廳黨組成員,山東省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謝治秀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3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麥承標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左新波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8日,河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朱會賓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9日,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左敬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0日,黑龍江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景澤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0日,福建省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和平(副廳級,已退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1日,山東省棗莊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張魯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2日,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安源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胡運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2日,政協江西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郜海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容康社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6日,政協天津市紅橋區委員會副主席楊茂順(副局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6日,海南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明貴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7日,遼寧省瀋陽市政府原副市長祁鳴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7日,中共遼寧省鐵嶺市委原書記吳野松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19日,中共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黃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2日,天津市副市長尹海林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2日,核工業西南物理研究院黨委常委、副院長、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院長趙成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2日,中共福建省廈門市委常委、副市長鄭雲峰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2日,四川省內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鍾長鳴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3日,山東省臨沂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李作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4日,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原巡視員王贛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5日,西藏甘露藏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貢嘎羅布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曾小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8月30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張彬(副局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8月4日,中共湖南省紀委決定對5名省管黨員領導幹部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名單如下:
    • 決定給予第十屆中共湖南省委原委員、省委副秘書長馬勇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共十八大代表、湖南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中共常德市委原常委、副市長盧武福盧武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湖南日報報業集團(湖南日報社)原黨組副書記、社務委員、總經理皮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郴州市人大原副主任李向陽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決定給予湖南煤業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覃道雄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4日,中共江西省紀委對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江鎢控股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崔源發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崔源發開除黨籍處分;由省國資委給予崔源發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上交財政;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5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省人大原常委、省人大財經委原主任委員陳家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陳家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8月5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中共貴港市委原常委、貴港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黃志光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黃志光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5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中共桂平市委原書記楊評防(副廳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楊評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5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巡視員韋寧賢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韋寧賢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9日,中共山東省紀委對青島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學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學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10日,中共甘肅省紀委對省林業廳原黨組成員、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原副主任陳浩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陳浩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10日,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12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艾啟洪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艾啟洪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24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薊縣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家台鎮黨委書記盧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盧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24日,中共海南省紀委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黨組成員,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林志向,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業技能鑑定處原處長張喜文、綜合處原處長黃運昌3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林志向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按照正處級確定退休待遇;給予張喜文、黃運昌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 8月25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唐山師範學院紀委原書記李可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可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26日,中共中央紀委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玉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鄭玉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26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廊坊市政協原副主席孫寶水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孫寶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26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河北建材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李竹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竹林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26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省旅遊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姚小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姚小平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26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保安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8月29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3名局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處分如下:
    • 決定給予河西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王煒留黨察看二年、撤職處分,撤銷其副局級職級,按主任科員安排工作。
    • 決定給予和平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季新國開除黨籍處分,將其退休工資待遇由正局級降為正科級。
    • 決定給予紅橋區委原常委、公安紅橋分局原局長劉克建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 8月29日,中共江西省紀委對4名省管黨員領導幹部違紀問題作出紀律處分,處分如下:
    • 決定給予江西省出資監管企業監事會原主席李中煜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降為副調研員處分
    • 決定給予南昌市政協副主席辛利傑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 決定給予江西省國資委副主任李鍵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程序免去其省國資委副主任職務
    • 決定給予宜黃縣原縣長毛宗保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降為主任科員處分

司法審判

  • 8月2日,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旅遊局原局長胡學凡涉嫌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胡學凡有期徒刑12年。
  • 8月3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楊衛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趙晉實際控制的多家房地產公司、江蘇三房巷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43.4643萬元。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楊衛澤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楊衛澤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楊衛澤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8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合肥市蜀山區原副區長梅國勝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梅國勝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30萬元。
  • 8月17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華潤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蔣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蔣偉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審判機關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間,被告人蔣偉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業務往來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86萬餘元。審判機關審理認為,被告人蔣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巨大。被告人蔣偉歸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並退繳了全部贓款贓物,依法從輕處罰。依照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作出上述判決。蔣偉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 8月18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浙江省政協原副主席斯鑫良受賄案。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至2014年,被告人斯鑫良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14家單位或個人在承接工程、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55萬餘元。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斯鑫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斯鑫良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8月19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對中共湖南省益陽市委原書記馬勇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馬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被告人馬勇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共計368萬餘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審判機關審理查明,被告人馬勇自2007年至2013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共同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91萬元、美元12.3萬元、港幣38萬元、歐元1萬元、4708.33克黃金、一塊伯爵牌白色女式手錶、一對雷達牌白色情侶手錶。審判機關認為,馬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接受他人請託,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 8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受賄一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5年,被告人仇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推進、銀行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索取劉衛高等13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33萬餘元。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仇和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仇和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8月25日,陝西省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陝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袁軍曉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袁軍曉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個人在職務晉升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索取相關人員給予的人民幣171萬元、美金3萬元、價值9.11萬元的手錶一隻和價值1.58萬元的金條一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案發後,被告人袁軍曉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並在組織調查期間能主動交代組織尚未掌握的違法違紀事實。被告人袁軍曉的親屬主動將違法違紀所得全部退繳。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袁軍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袁軍曉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8月26日,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省菏澤市原副市長劉國生受賄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審判機關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劉國生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公司或人員在辦理用地手續、承攬公務接待業務、爭取招商引資項目扶持資金、承攬道路綠化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向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現金、購物卡,共計人民幣210萬元。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國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劉國生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其親屬自願退贓,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劉國生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被告人劉國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9月

接受調查

  • 9月1日,四川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雪鴻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1日,河南省濟源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郭茹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2日,中共遼寧省大連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曹愛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3日,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潘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6日,中共四川省內江市委原書記楊松柏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7日,中共四川省內江市委原副書記周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8日,上海儀電(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李耀新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9日,湖南外貿職業學院黨委書記屈孝初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9日,河北省邯鄲市冀南新區黨工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中共磁縣縣委書記張曉波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10日,中共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14日,湘電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周建雄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14日,湘電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馬甄拔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18日,四川省綿陽市政府原副市長趙琪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20日,山東行政學院黨委書記高玉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21日,中共貴州省畢節市委常委、副市長羅建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2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張文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23日,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撫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尹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28日,河鋼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常委王洪仁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29日,中共山東省濟寧市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張曉玉(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29日,河南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劉東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29日,新疆社會科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阿不都熱扎克·沙依木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9月30日,中共廣東省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吳建林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9月1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中共天津市委委員、津南區委原書記呂福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呂福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1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投資促進辦公室原巡視員王富強(正局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富強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1日,中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對兵團第九師黨委常委、副師長張建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建雄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湖南日報社原黨組成員、社務委員劉樹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樹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日,中共廣東省廣州市紀委對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副主任段險峰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段險峰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5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中共湖北省委委員、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原副廳長魯志宏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魯志宏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湖北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經湖北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5日,中共山西省紀委對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齊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齊峰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齊峰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5日,中共吉林省紀委對白山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褚來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褚來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5日,中共貴州省紀委對黔南州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高金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高金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5日,中共陝西省紀委對中共陝西省委委員、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王登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登記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
  • 9月7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原院長廖天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廖天明開除黨籍處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8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黨委委員、常務副總經理劉少兵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少兵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9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十堰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黨委書記、原主任,十堰市原副廳級幹部王旋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旋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省政府批准,決定取消其全部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9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廣西金融投資集團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劉忠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劉忠開除公職處分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按程序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 9月10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林業廳原黨委副書記、廳長艾則孜·克尤木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艾則孜·克尤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10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臧小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臧小軍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請自治區政府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14日,中共山西省紀委對陽泉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郝培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郝培亮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建議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
  • 9月16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哈密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汪江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汪江華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16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伊犁州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原書記、副主任許洪元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許洪元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18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銀川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代榮民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代榮民開除黨籍處分;經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 9月18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阿勒泰地委原委員、阿勒泰市委原書記王仕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仕斌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18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中國石油西部管道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依利·司馬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依利·司馬義開除黨籍處分,交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3日,中共山東省紀委對山東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劉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強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察廳報山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6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發改委原副主任(已退休)張包平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包平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6日,中共遼寧省紀委對大連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軍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以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6日,中共遼寧省紀委對本溪市原副市級幹部楊新華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楊新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以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8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和田市委原書記陳遠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陳遠華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8日,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新疆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副書記、董事、紀委書記王琦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琦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9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原工委書記李士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士祥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29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政協常委、自治區政協經濟委員會主任連友農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連友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30日,中共山西省紀委對山西省煤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楊茂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楊茂林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30日,中共山西省紀委對長治醫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王庸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庸晉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30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咸寧市政協原副主席駱傳勇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駱傳勇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全部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30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湖北長江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長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原總經理周藝平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周藝平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北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30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衡水市政協副主席劉全會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全會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 9月30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邯鄲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丁英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丁英輝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和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9月30日,中共青海省紀委對青海省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勝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勝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法審判

  • 9月1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肖天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1997年至2014年,被告人肖天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賽事承辦、工作安排、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6萬餘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肖天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肖天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肖天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9月7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牛啟忠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牛啟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審判機關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牛啟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收購、發展經營、土地出讓金減免、提高土地容積率、招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陳正德、王剛等6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85.1005萬元、美元6萬元,折合人民幣132.686萬元。審判機關認為,被告人牛啟忠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被告人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系坦白,且案發後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認罪悔罪,對其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 9月8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鋁業公司原總經理孫兆學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孫兆學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上海中項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任劍等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5年至2014年,孫兆學直接或者通過其妻張秀霞非法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881萬餘元。此外,孫兆學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對共計折合人民幣968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孫兆學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兆學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9月8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張家界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程丹峰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程丹峰當庭表示,對檢方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
  • 9月13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徐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李連玉涉嫌濫用職權、受賄一案。檢查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0年,被告人李連玉在任中共邳州市委書記期間,違反法律規定,濫用職權,多次在無立項、規劃,未經用地審批、施工許可等情況下,啟動、推進工程建設項目,直至嚴重違規被上級主管部門查處後拆除,導致國有財產損失6307.36萬元,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06年至2014年,李連玉在任邳州市委書記、徐州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孫和平、劉國民、周恆昶、王福華等人賄賂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88.8975萬元,並為相關請託人謀取利益。
  • 9月13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原書記白培中受賄、行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至2011年,被告人白培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煤炭供應、幹部職務職級晉升、工作崗位調整等事宜上謀取利益,收受楊振興、胡建偉等101人給予的財務,共計折合人民幣3513萬餘元。2011年11月13日,白培中家被搶劫,為避免因家庭財產與收入不符而暴露經濟問題,白培中請託時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戴來偉在辦理該案過程中提供幫助,降低認定被劫財務數額。為表示感謝,白培中於2012年1月給予戴來偉人民幣20萬元。依法應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白培中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白培中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白培中還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9月18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安徽廣播電視台原台長張蘇洲受賄、貪污一案,判決張蘇洲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一百八十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七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二百五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依法上繳國庫;貪污所得贓款依法返還安徽廣播電視台。一審宣判後,張蘇洲表示不上訴。
  • 9月18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安徽廣播電視台原副台長趙紅梅受賄、貪污一案,判決趙紅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一百二十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四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一百六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依法上繳國庫;貪污所得贓款依法返還安徽廣播電視台;其餘贓款繼續追繳。一審宣判後,趙紅梅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 9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徐鋼受賄一案。公訴機關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鋼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福建新恒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16個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幹部職務晉升和調整、銀行攬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5年至2014年,徐鋼直接或者通過其妻子余娜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77萬餘元。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徐鋼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徐鋼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9月27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江蘇省徐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川平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陳川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等四個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生產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1萬元。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陳川平在擔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兼太原鋼鐵(集團)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違規擅自決定並直接指揮子公司太鋼進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進行大量期貨交易,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折合人民幣9.0714983612億元。依法應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陳川平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陳川平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陳川平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9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一汽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受賄案。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建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間接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8.974萬元。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徐建一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徐建一還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 9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共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案,對被告人萬慶良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萬慶良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審判機關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萬慶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1251086億元。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萬慶良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萬慶良索賄人民幣150萬元,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鑑於萬慶良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減輕及從輕處罰情節,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 9月30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共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受賄案,對被告人王敏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對王敏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職務提拔、工作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05.103萬元。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敏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鑑於王敏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10月

接受調查

  • 10月8日,遼寧省政協常委周連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原黨組書記、廳長,中共鄂爾多斯市市委原常委、副市長李世鎔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2日,江蘇省鹽城市政協副主席李純濤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2日,重慶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鄧美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3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州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陳啟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4日,安徽省阜陽市政府副市長梁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4日,陝西省國土資源廳總工程師楊建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4日,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汪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4日,中共遼寧省葫蘆島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戴煒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7日,江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18日,政協天津市紅橋區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可(副局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29日,中共遼寧省鐵嶺市委副書記、市長姜周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0月31日,中共湖南省懷化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易貴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10月10日,中共山東省紀委對棗莊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張魯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魯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察廳報山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12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保定市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潘靜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潘靜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和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14日,中共重慶市紀委對南川區委原常委王元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元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16日,中共海南省紀委對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明貴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明貴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18日,中共天津市紀委對政協天津市紅橋區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楊茂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楊茂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天津市、紅橋區第十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18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省委第六巡視組原組長劉志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志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18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珠海市政協原主席錢芳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錢芳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19日,中共上海市紀委對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鄭萬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鄭萬新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等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21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湖南廣播電視台黨委委員、副台長羅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羅毅開除黨籍處分,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21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湖南煤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李義成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李義成開除黨籍處分,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 10月21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周先雁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周先雁開除黨籍處分,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21日,中共山東省紀委對省文化廳原黨組成員,省文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謝治秀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謝治秀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察廳報山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21日,中共陝西省紀委對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培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張培營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由其行政主管部門給予其相應的行政處分。 
  • 10月21日,中共陝西省紀委對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陳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陳勇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由其行政主管部門給予其相應的行政處分。
  • 10月24日,中共海南省紀委對檢察機關移送的海南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樹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決定給予楊樹岷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繼續查處。
  • 10月24日,中共貴州省紀委對貴州省農業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黃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黃曉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24日,中共貴州省紀委對貴州省農業委員會黨組成員、總畜牧師瓦慶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瓦慶榮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25日,中共貴州省紀委對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嚴重違紀案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譚定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28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對清遠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何炳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何炳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0月31日,中共黑龍江省紀委對雞西大學黨委書記閆長青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閆長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法審判

11月

接受調查

  • 11月1日,湖北省武漢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舒煉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4日,吉林省長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巡視員孫長進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4日,重慶市涪陵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世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4日,重慶國際投資諮詢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賈建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4日,雲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祿松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5日,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劉長虹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7日,廣東省韶關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鄧建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8日,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副省長陳樹隆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8日,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張文雄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9日,湖南省邵陽市副市長陳優秀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11日,中共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天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14日,武漢工程大學黨委書記吳元欣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16日,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雲南電網公司原總經理廖澤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18日,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周仁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18日,貴州盤江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王立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18日,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正廳級幹部張晶川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18日,遼寧省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蔡有彬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21日,新疆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學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22日,瀋陽-歐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李英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22日,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巡視員、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張興華涉嫌嚴重違紀,協助組織調查。
  • 11月23日,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蔡漳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23日,河南省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原副組長路國賢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24日,中共河南省新鄉市委黨校原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范勤雲(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25日,重慶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董榮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炭工業管理局、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書記、副局長買買提·吐爾迪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30日,中國江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孔新寧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1月30日,江蘇省淮安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肖本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黨紀處分

  • 11月3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黨組成員王煒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煒開除黨籍處分;經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1月7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寧夏伊斯蘭教經學院原院長王明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王明亮開除黨籍處分;經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由自治區政協黨組依據政協章程撤銷其自治區政協委員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1月8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廣西北部灣銀行原董事長、自治區旅發委原副主任、黨組成員(正廳級)滕沖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滕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滕沖開除公職處分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按程序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 11月8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南寧市政協黨組原副書記(副廳級)容康社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容康社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1月8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百色市政府原副市長(副廳級)陶榮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決定給予陶榮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陶榮鉛開除公職處分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按程序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 11月16日,中共湖北省紀委駐省總工會紀檢組對湖北知音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原董事長胡勛璧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給予胡勛璧開除黨籍處分。
  • 11月18日,中共青海省紀委對青海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局長吳庭祥(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吳庭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調研員)。
  • 11月22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鄂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原局長朱高文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朱高文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北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1月23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第十屆中共湖南省委委員、中共衡陽市委原書記、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億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中共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經中共中央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億龍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南省委批准,給予李億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1月23日,中共湖南省紀委對第十屆中共湖南省委委員、湖南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覃曉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中共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經中共中央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覃曉光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南省委批准,給予覃曉光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1月29日,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朱會賓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朱會賓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1月30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鄂州市政協原黨組書記、原主席劉沐珍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劉沐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 11月30日,中共湖北省紀委對恩施州政府原副州長秦斌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秦斌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察廳報請湖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法審判

12月

接受調查

  • 12月1日,天津市靜海區區委常委、副區長顧春瑞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1日,貴州省安順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廷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1日,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巡視員李會永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8日,廣東省陽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馮桂雄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9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貴州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羋大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9日,唐山市副市長李曉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14日,天津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天津市供銷合作總社原黨委書記邊仁權(正局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16日,山東省人大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廳長賈學英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16日,冀中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王社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21日,天津市市委委員、紅橋區區委原書記張泉芬(正局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22日,蘇州工業園區海關關長李念農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23日,福建省漳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黃舜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行署副專員沈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24日,黑龍江銀監局原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副廳級),哈爾濱農商銀行原董事長楊德彬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28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田建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29日,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朱兵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30日,安徽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楊敬農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 12月30日,石家莊市政協副主席張維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司法審判

注釋

  1. ^ 「中管幹部」是指在中共中央組織部備案的幹部,其任免由中共中央決定,一般此類官員職級在副部級以上。

參考文獻

  1. ^ 吴玉良:魏宏同志涉嫌严重违纪正在反省思过. [2016-0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19). 
  2. ^ 中央纪委2015年给予10名中管干部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 [2016-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01). 
  3. ^ 中國軍網. 空军原政委田修思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 中國軍網. 2016-07-09 [2016-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7-10) (中文).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