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樸
閻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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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國子監祭酒 | |
籍貫 | 山西省太原府榆次縣 |
字號 | 字文甫,號又泉 |
出生 | 六月初九日 |
配偶 | 郝氏 |
親屬 | 曾祖閻最,祖閻瓉 父閻大綸,母張氏;繼母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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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樸(1504年—?年),字文甫,號又泉,山西省太原府榆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進士。觀大理寺政。選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升翰林院檢討[1],十八年陞右贊善兼檢討[2]。二十九年升南京國子監祭酒[3],三十年以赴任遲緩,為給事中何雲雁等劾奏革職閑住[4][5]。居家以詩文自娛,後爲榆次知縣董三遷、舉人王里等誣害身死,其子閻煥上奏鳴冤[6]。有《文集》、《通鑑逸旨》。[7]
參考資料
- ^ 嘉靖十三年十二月戊午,授庶吉士秦鳴夏、閔如霖、浦應麒為翰林院編修,閻朴、李本、郭希顏為翰林院檢討。
- ^ 嘉靖十八年二月癸丑,先是吏部上選置 東宮官僚,至是大學士夏言等疏名以請擬……檢討郭希顏、閻朴俱右春坊右贊善兼檢討。
- ^ 嘉靖二十九年六月,升右春坊右贊善兼翰林院檢討閻朴為南京國子監祭酒。
- ^ 萬曆三十年九月,奪南京吏部尚書屠楷等俸一月,革南京國子監祭酒閻朴職閒住,以朴赴任遲緩,又不遵例自陳,而楷等失於查參,為給事中何雲雁等劾奏也。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軍籍,治《易經》,年二十九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進士。六月初九日生,行二,曾祖閻最;祖閻瓉,壽官;父閻大綸;母張氏;繼母李氏。具慶下,妻郝氏,兄梅,弟模;桓;格;樞;梯,子沐。由國子生中式山西鄉試第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九十六名。觀大理寺政。選翰林院庶吉士,陞右贊善。兼檢討。南京國子監祭酒。以到任違限罷。
- ^ 洪朝選《洪芳洲先生奏疏》《覆奏人閻煥疏》:榆次縣生員閻煥奏稱伊父原任南京國子監祭酒閻朴被本縣知縣董三遷、舉人王里等誣害身死一節,為照原任祭酒閻朴居官素秉剛方之節,處鄉尤高靖重之風,據其解官之故,為赴任遲耳,非有它也。屢經撫按薦章交稱,久幽賢德。知縣董三遷乃有心於逆人,而本官偶以臥疾見遲,遂生怪憾。王里、王甲親受業於本官之門,徒以身被惡名,憾其不為造請,而歸怨之,乘董三遷蓄怪之隙,相與締交,深謀張機設陷,此何理也。既分布爪牙沿門搜索本官於家矣,又密遣腹心追捕於省城潛寓之處。既鎖曳其受封八十歲之老母矣,又驚嚇其九歲之孫女,至於投井而身斃。既設酒講好以和解矣,復預令兇徒叢打本官於館門之首。既將閻煥兄弟家產、房產、田地斷給還人矣,復連累家人門仆以及其親識之人如劉仲才、侯胤、閻廷學輩之各死於非命、郭三畏等妻之墮胎、白雲化等家之蕩破,臣不知閻朴何罪而當此抄剳孥勠之禍,又不知曾有無奉明旨而以一知縣、一舉人、一監生而公然擅持威福之權一至於斯也。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991:閻樸,山西楡次人。嘉靖十一年進士,官右春坊,力主復河套之議,擧朝壯之。歷南京國子祭酒,致仕。居家以詩文自娛。有文集、通鑑逸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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