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永秀
葉永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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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東莞縣 |
出生 | 六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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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永秀(1462年—?),字汝實,廣東廣州府東莞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廣東鄉試第十八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三十名進士[1][2]。四年授浙江烏程縣知縣,九年行取,都察院理刑,十一年十二月實授湖廣道監察御史,明武宗時出任衛輝府知府,正德五年(1510年)十二月升陝西按察司副使。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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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曰瑚 雲南臨安舉人 |
明朝烏程縣知縣 弘治四年-九年 |
繼任: 張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