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行政區劃
秦朝自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滅齊,建立秦王朝以後,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取消分封制,廢除諸侯;行政區域管理上推行單一郡縣制,立郡縣,分天下為36郡;其後南併五嶺以南之南越地,北取陰山以南地。疆域西自隴蜀,東至遼東,北起大漠,南抵南海。
行政機構
秦代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實行郡、縣二級的地方行政制度。
秦朝的首都咸陽及其附近關中平原為一特殊區域,由內史直接管理,其區域相當於一郡。
各郡設置郡守(掌管民政)、郡尉(掌管軍事)、郡監(掌管監察),郡守下設郡丞,作為郡守的副職。少數郡份如閩中郡由君長管理。
郡下普遍設置「縣」,由縣令(長)等管理。縣分大小,大縣設縣令,小縣設縣長。之下有縣丞、縣尉。縣令、縣長、縣丞掌管行政,縣尉掌管軍事;少數民族地區設「道」。
地方長官都由朝廷直接任命,隨時可以調換,一切軍政經濟之權都直接統一於中央。郡縣兩級的地方行政制度,在原則上,一直為後代所秉承。
秦代郡縣兩級官制和鄉間組織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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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級官員 | 縣級官員 | 鄉間組織 | |||
京畿 | 郡 | 鄉 | 亭 | 里 | |
內史 | 郡守 | 縣令 | 三老 | 亭長 | 里魁 |
主爵都尉 | 郡丞 | 縣長 | 有佚 | ||
郡尉 | 縣丞 | 嗇夫 | |||
監御史 | 縣尉 | 游徼 |
行政區劃
郡級行政區
有關記載秦朝的正史《史記》沒有地理志,僅在《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中提及立「三十六郡」,成為後世郡縣政區沿革起始的基點。因此引起古今許多學者的關注及研究的課題。三十六郡的名稱,始見於劉宋裴駰的《史記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東、南陽、南郡、九江、鄣郡、會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東郡、琅邪、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代郡、巨鹿、邯鄲、上黨、太原、雲中、九原、雁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郡、黔中、長沙凡三十五,與內史為三十六郡。」[參 1]此後,唐朝官修的《晉書·地理志》[參 2]、宋代歐陽忞的《輿地廣記》[參 3]、王應麟的《通鑑地理通釋》[參 4]、元代方回續撰《古今考》[參 5],以及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參 6],直至明末清初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參 7]等重要著述,均沿用此說。
清代開始,有學者如陳芳績、全祖望等,捨棄裴駰舊說,重新考據三十六郡,其基本方法,依據《史記》、《漢書》、《後漢書》以及《水經注》諸書中的史料一一考證。民國以後,王國維、譚其驤等,依據清代諸家考訂的結論整理定論。大多數人基本確定33郡,其餘3郡諸家看法差別很大,詳見下表:
秦三十六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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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 | 諸家所證33郡 | 其餘3郡 | |||||
陳芳績 | 三川、河東、隴西、北地、上郡、漢中、巴郡、蜀郡、雲中、雁門、 代郡、太原、上黨、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邯鄲、鉅鹿、 東郡、齊郡、琅邪、南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南郡、九江、 會稽、黔中、長沙 |
鄣郡、郯郡、九原[參 8] | |||||
全祖望 | 楚郡、廣陽、東海[參 9] | ||||||
金榜 | 鄣郡、郯郡、九原[參 10] | ||||||
梁玉繩 | 內史、廣陽、九原[參 11] | ||||||
洪亮吉 | 鄣郡、郯郡、九原[參 12] | ||||||
趙紹祖 | 鄣郡、郯郡、九原[參 13] | ||||||
劉師培 | 鄣郡、郯郡、九原[參 14] | ||||||
王國維 | 陶郡、河間、閩中[參 15] | ||||||
錢穆 | 楚郡、廣陽、閩中[參 16] | ||||||
譚其驤 | 陳郡、廣陽、閩中[參 17] |
其後於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南併五嶺以南之南越地,置桂林、南海、象郡;[參 18]北取陰山以南地置新秦中,內地陸續析置東海、常山、濟北、河內和衡山等郡。
秦末的郡數,杜佑在《通典》首度提出四十郡說[參 19];近人譚其驤依據考證結果初次提出四十六郡說,後來改為四十八郡說[參 20]。然而在2002年里耶古城考古出土的竹簡中,發現了洞庭郡和蒼梧郡二郡記載。2008年岳麓書院根據自海外搶救回來的2098枚珍貴秦漢竹簡中,發現了州陵郡、清河郡等幾個新郡的記載[註 1][參 21]。秦代封泥「巫黔囗邸」、「巫黔右工」的出土,使得黔中郡的郡名成了爭議問題。近人后曉榮依據史料及最新考古資料,提出五十四郡說,成為目前較新的說法。
秦朝郡級行政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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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此表大致從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五十四郡說,其他郡名列入「待考」項內。 | |||||||
地理區域 | 順序 | 郡名 | 治所(今地位置) | 轄縣數 | 可考縣數 | 郡名所見文獻 | 備注 |
關中地區 | 內史直管 | 咸陽縣(今陝西省咸陽市東) | 41 | 41 | 《史記·秦本紀》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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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餘[註 2] | |||||||
1 | 隴西郡 | 狄道縣(今甘肅省臨洮縣南) | 21 | 《史記·秦本紀》 《漢書·地理志》 《後漢書·西羌傳》 《水經·河水注》 |
原為義渠國之地,秦昭王二十八年(前279年)以前秦攻義渠後置郡。[參 23][參 24][參 25][參 26] | ||
2 | 上郡 | 膚施縣(今陝西省靖邊縣西北) | 21 | 《史記·秦本紀》 《史記·魏世家》 《史記·匈奴傳》 《漢書·地理志》 《後漢書·西羌傳》 秦郡封泥「上郡太守」、「上郡候丞」 |
原屬魏國之郡,秦惠王十年(前328年)魏國獻出上郡十五縣後置郡。[參 27][參 28][參 26] | ||
3 | 北地郡 | 義渠縣(今甘肅省寧縣西北) | 15 | 《史記·匈奴傳》 《漢書·地理志》 《後漢書·西羌傳》 |
原為義渠國之地,秦昭王時期征服義渠後置郡。[參 29][參 30][參 26] | ||
4 | 雲中郡 | 雲中縣(今內蒙古自治區托克托縣東北) | 12[參 31] | 12 | 《史記·匈奴傳》 《漢書·地理志》 《水經·河水注》 |
原為趙國之郡,秦始皇十三年(前234年)秦攻趙取其地後置郡。[參 32][參 33][參 34] | |
5 | 九原郡 | 九原縣(今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西南) | 8 | 《史記·趙世家》 《漢書·地理志》 |
原為趙國之郡,秦滅趙後以其地設郡。[註 3] | ||
6 | 新秦中[註 4] | 34[參 35] | 6 | 原為匈奴河南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將蒙恬破匈奴取其地後設郡,郡名不詳。因河南地富庶可與關中相媲美,故號「新秦中」。秦末漢初時,匈奴奪回此地。[註 5] | |||
河南地區 | 7 | 三川郡[註 6] | 雒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北) 滎陽縣(今河南省鄭州市西北) |
22 | 《史記·秦本紀》 《漢書·地理志》 《水經·陰溝水注》 秦郡封泥「叄川尉印」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韓國之地,秦莊王元年(前249年)秦攻韓,韓獻成暨、鞏等地後合併置郡。因河、雒、伊三川匯集之處得名。[參 36][參 37][參 38] | |
8 | 潁川郡 | 陽翟縣(今河南省禹州市) | 23 | 《史記·秦始皇本紀》 《漢書·地理志》 《水經·潁水注》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韓國之地,秦始皇十七年(前230年)秦滅韓後置郡。因潁水之名得名。[參 39][參 40][參 41] | ||
9 | 碭郡 | 碭縣(今安徽省碭山縣南) | 22 | 《漢書·地理志》 《水經·睢水注》 秦封泥「碭丞之印」 |
原為魏國之地,秦始皇二十二年(前225年)秦滅魏後置郡。[參 42][參 43][參 44] | ||
10 | 東郡 | 濮陽縣(今河南省濮陽市西南) | 26 | 《史記·秦始皇本紀》 《漢書·地理志》 《水經·河水注》 岳麓書院秦簡 |
原為魏國之地,秦始皇五年(前242年)秦取魏國二十城地後置郡。因在魏都大梁之東得名。[參 45][參 46][參 47] | ||
11 | 薛郡 | 魯縣(今山東省曲阜市) | 22 | 《漢書·地理志》 《水經·濟水注》、《泗水注》 秦封泥「薛丞之印」 |
原為齊國之地,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年),秦攻齊取其地後設郡。[參 48][參 49] | ||
12 | 東海郡[註 7] | 郯縣(今山東省郯城縣西南) | 18 | 《史記·陳涉世家》 《史記·絳侯世家》 《水經·沂水注》 秦封泥「東晦司馬」、「東晦都水」 |
原屬薛郡郡域。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分割薛郡設郡。[參 50][參 51][參 52] | ||
13 | 四川郡[註 8] | 相縣(今安徽省宿縣西北) | 25 | 《漢書·地理志》 《水經·睢水注》 秦封泥「四川太守」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楚國之地,秦滅楚後,於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年)設郡。因郡域有淮、沂、濉、泗4條河水而得名。[參 53][參 54][參 55] | ||
14 | 淮陽郡 | 陳縣(今河南省淮陽縣) | 27 | 《史記·楚世家》、《白起王翦列傳》 秦封泥「淮陽發弩」 |
原為楚國之地,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年)秦滅楚後設郡。初名陳郡,後來改稱淮陽郡。[參 56][參 57] | ||
15 | 南陽郡 | 宛縣(今河南省南陽市) | 27 | 《史記·秦本紀》 《漢書·地理志》 秦封泥「南陽邸丞」、「南陽司馬」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韓、楚、魏三國交界地,秦取三國地後,於昭王三十五年(前272年)置郡。[參 58][參 59] | ||
16 | 臨淄郡[註 9] | 臨淄縣(今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北) | 73[參 60] | 10 | 《史記·田世家》 《漢書·地理志》 《水經·淄水注》 秦封泥「臨菑司馬」、「齊囗尉印」 |
原為齊國之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滅齊後設郡。初名齊郡,後來齊郡分割為數郡,改稱為臨淄郡。[參 61][參 62][參 63] | |
17 | 濟北郡 | 廬縣(今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西南) | 9 | 秦封泥「濟北太守」 | 原屬齊郡郡域。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分割齊郡西部設郡。 | ||
18 | 泰山郡[註 10] | 博陽縣(今山東省泰安市東南) | 9 |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王國維《秦郡考》考證認為是秦統一後,分齊郡、琅邪郡而設的郡。 | ||
19 | 琅邪郡 | 東武縣(今山東省諸城市) | 6 | 《漢書·地理志》 《水經·濰水注》 秦封泥「琅邪司馬」等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齊國之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滅齊後設郡。[參 64][參 65] | ||
20 | 膠東郡[註 11] | 即墨縣(今山東省平度市東南) | 8 | 秦封泥「即墨太守」 | 原屬琅邪郡域。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分割琅邪郡北部設郡。疑初名即墨郡,後來分割西部設膠西郡後,改稱膠東郡。 | ||
21 | 膠西郡[註 12] | 8 | 王國維《秦郡考》考證認為是秦統一後,分齊郡、琅邪郡而設的郡。 | ||||
22 | 城陽郡[註 13] | 莒縣(今山東省莒縣) | 5 | 秦郡封泥「城陽侯印」 | 王國維《秦郡考》考證認為是秦統一後,分齊郡、琅邪郡而設的郡。 | ||
河北地區 | 23 | 河東郡 | 安邑縣(今山西省夏縣北) | 52[註 14] | 19 | 《史記·秦本紀》 《漢書·地理志》 《水經·涑水注》 |
原為魏地,秦昭王二十一年(前290年)魏國獻出河東地四百里給秦後置郡。[參 66][參 67][參 68] |
24 | 河內郡 | 懷縣(今河南省武陟縣西) | 19 | 秦封泥「河內邸丞」、「河內左工」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分割河東郡設郡。 | ||
25 | 上黨郡 | 長子縣(今山西省長子縣西) | 13 | 《史記·秦始皇本紀》 《史記·秦本紀》 《漢書·地理志》 秦郡封泥「上黨府丞」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韓國之郡,秦昭王四十五年(前262年)韓國割讓此郡給秦,上黨郡守率眾投趙。秦國至昭王四十八年(前259年)才盡定其郡。[參 69][參 70] | ||
26 | 太原郡[註 15] | 晉陽縣(今山西省太原市西南) | 21 | 《史記·秦本紀》 《漢書·地理志》 秦郡封泥「太原守印」、「太原大府」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趙國之地,秦昭王四十八年(前259年)盡定太原之地,於莊王三年(前247年)置郡。[參 71][參 72] | ||
27 | 代郡 | 代縣(今河北省蔚縣西北) | 9[參 73] | 11 | 《史記·匈奴列傳》 《漢書·地理志》 《水經·纝水注》 |
原為趙國之郡,秦始皇十九年(前228年),秦破趙都邯鄲,趙公子嘉出奔至代,自立為代王。二十五年(前222年)秦滅代後設郡。[參 74][參 32][參 75][參 76] | |
28 | 雁門郡 | 善無縣(今山西省右玉縣南) | 17[參 77] | 10 | 《史記·匈奴列傳》 《漢書·地理志》 |
原為趙國之郡,秦始皇十三年(前234年)左右,秦攻趙,取其地置郡。[參 32][參 78] | |
29 | 邯鄲郡 | 邯鄲縣(今河北省邯鄲市西南) | 11 | 《史記·秦始皇本紀》、《白起王翦列傳》 《漢書·地理志》 秦封泥「邯鄲造工」、「趙郡左田」 |
原為趙國之地,秦始皇十九年(前228年)秦攻陷趙都邯鄲後置郡。[參 79][參 80]初名趙郡,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趙郡一分為二,改稱邯鄲郡。[參 81][參 82][註 16] | ||
30 | 鉅鹿郡 | 鉅鹿縣(今河北省平鄉縣) | 10 | 《漢書·地理志》 《水經·濁漳水注》 秦封泥「鉅鹿之丞」 |
原為趙國之地,秦始皇十九年(前228年)秦滅趙後置趙郡,二十五年(前222年)分郡置鉅鹿郡。[參 83][參 84] | ||
31 | 恆山郡 | 東垣縣(今河北石家莊市東北) | 27[參 85] | 22 | 秦封泥「恆山侯丞」等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屬邯鄲郡域,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分割邯鄲郡設郡。 | |
32 | 清河郡[註 17] | 疑漢治清陽縣(今山東省臨清市北) | 4 | 秦封泥「清河太守」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屬鉅鹿郡域。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分割鉅鹿郡設郡。 | ||
33 | 河間郡[註 18] | 10 | 秦封泥「河間尉印」等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屬鉅鹿郡域。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因鉅鹿郡域較大而分割設郡。因在黃河和漳水之間而得名。 | |||
34 | 廣陽郡 | 薊縣(今北京市主城區西南) | 9 | 《水經·漯水注》 | 原為燕國之地,秦破燕都薊後,於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年)置郡。[參 86] | ||
35 | 右北平郡 | 無終縣(今天津市薊州區) | 16[參 87] | 9 | 《史記·匈奴列傳》 《漢書·地理志》 《水經·鮑丘水注》 |
原為燕國五郡,秦始皇二十二年(前225年)秦攻燕,取其地置郡。[參 88][參 89][參 90] | |
36 | 上谷郡 | 沮陽縣(今河北省懷來縣東南) | 12[參 91] | 10 | 《史記·匈奴列傳》 《漢書·地理志》 《水經·聖水注》 秦封泥「上谷府丞」 |
原為燕國五郡,秦始皇二十二年(前225年)秦攻燕,取其地,二十三年(前224年)置郡。因郡在谷之頭而得名。[參 88][參 92][參 93] | |
37 | 漁陽郡 | 漁陽縣(今北京市密雲區西南) | 12[參 94] | 3 | 《史記·匈奴列傳》 《漢書·地理志》 《水經·鮑丘水注》 |
原為燕國五郡,秦始皇二十二年(前225年)秦攻燕,取其地置郡。[參 88][參 95][參 96] | |
38 | 遼西郡 | 陽樂縣(今遼寧省錦州市西) | 29[參 97] | 7 | 《史記·匈奴列傳》 《漢書·地理志》 《水經·濡水注》 |
原為燕國五郡,秦始皇二十二年(前225年)秦攻燕,取其地置郡。[參 88][參 98][參 99] | |
39 | 遼東郡[註 19] | 襄平縣(今遼寧省遼陽市) | 3 | 《史記·匈奴列傳》 《漢書·地理志》 《水經·大遼水注》 秦封泥「潦東守印」 |
原為燕國五郡,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秦攻遼東,滅燕後置郡。[參 74][參 88][參 100][參 101] | ||
淮漢以南 | 40 | 漢中郡 | 南鄭縣(今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東) | 初31,後41[參 102][參 103] | 12 | 《史記·秦本紀》 《漢書·地理志》 《水經·沔水注》 秦郡封泥「漢中底印」 |
原為巴蜀之地,秦滅巴蜀後,於惠文王十三年(前312年)攻取楚國漢中郡後合併置郡。因位於漢水之中而得名。[參 104][參 105][參 106] |
41 | 蜀郡 | 成都縣(今四川省成都市) | 18 | 《漢書·地理志》 《華陽國志·巴志》 秦郡封泥「蜀左織官」、璽泥「蜀邸倉印」 |
為古蜀國之地,秦惠王後九年(前316年)秦滅蜀國後,於武王元年(前314年)設置封國。昭王二十二年(前285年)秦廢封國改置郡。[參 107][參 108] | ||
42 | 巴郡 | 江縣(今重慶市北) | 11 | 《漢書·地理志》 《華陽國志·巴志》 《水經·江水注》 秦郡封泥「巴左工印」 |
為古巴國之地,秦惠王後九年(前316年)秦滅巴國後,於武王元年(前314年)置郡。[參 102][參 109][參 110] | ||
43 | 南郡 | 江陵縣(今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 | 18 | 《史記·秦本紀》 《漢書·地理志》 《水經·江水注》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楚地,秦昭王二十九年(前278年)秦攻取楚都郢後置郡。[參 111][參 112][參 113] | ||
44 | 九江郡 | 壽春縣(今安徽省壽縣) | 13 | 《漢書·地理志》 《水經·淮水注》 秦郡封泥「九江守印」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楚國之地,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滅楚後設郡。因有九條江水匯流,東合為大江而得名。[參 114][參 115] | ||
45 | 廬江郡[註 20] | 番陽縣(今江西省鄱陽縣東北) | 5 | 《水經·贛水注》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原為楚地,秦滅楚後,析九江郡南部置郡。[參 116][參 117] | ||
46 | 衡山郡 | 邾縣(今湖北省黃岡市) | 5 | 秦封泥「衡山發弩」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以前設郡,因九江郡域過於遼遠而分割設郡。[參 118] | ||
47 | 會稽郡 | 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 | 26 | 《史記·秦始皇本紀》 《漢書·地理志》 |
原為楚國江南之地,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秦滅楚取江南地後設郡。[參 119][參 120] | ||
48 | 長沙郡 | 臨湘縣(今湖南省長沙市) | 6 | 《漢書·地理志》 《水經·湘水注》 |
原為楚國之地,秦滅楚平江南地後,於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設郡。[參 121][參 122][參 123]一說秦統一後,併入秦蒼梧郡。[參 124] | ||
49 | 洞庭郡[註 21] | 疑黔中郡治臨沅縣(今湖南省常德市) | 10 | 里耶秦簡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所設的新郡。一說秦統一後,改黔中郡為洞庭郡。 | ||
50 | 蒼梧郡[註 22] | 13 | 秦官印「蒼梧侯丞」 里耶秦簡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所設的新郡。 | |||
51 | 象郡 | 臨塵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境內) | 2 | 《史記·秦始皇本紀》 《漢書·地理志》 《水經·溫水注》 |
原為百越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取嶺南地後設郡。[參 125][參 126][參 127] | ||
52 | 南海郡 | 番禺縣(今廣東省廣州市) | 5 | 《史記·秦始皇本紀》 《漢書·地理志》 秦郡璽印「南海司空」 |
原為百越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取嶺南地後設郡。[參 125][參 128] | ||
53 | 桂林郡 | 桂林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境內) | 5 | 《史記·秦始皇本紀》 《漢書·地理志》 |
原為百越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取嶺南地後設郡。因江源多桂,不生雜木而得名。[參 125][參 129][參 130] | ||
54 | 閩中郡 | 閩中縣(今福建省福州市) | 1 | 《史記·東越列傳》 | 原為越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中國以後,派遣尉屠雎五路大軍其中一路東向[來源請求],攻取東甌和閩越後設郡。[參 131] | ||
待考 | 鄣郡 | 今江蘇、安徽、浙江3省境內 | 《續漢志·郡國四》 《晉書·地理志》 |
錢大昕認為楚漢之際分會稽郡西部置郡;洪亮吉和劉師培主張為秦三十六郡之一;譚其驤、周振鶴以為秦統一後增設的新郡。 | |||
州陵郡 | 今湖北省境內 |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陳松長謂是當時秦國在征服楚地過程中,臨時設置的郡,待戰事結束,降格為南郡所屬的縣。 | ||||
江湖郡 | 疑今安徽、江西2省境內 | 《岳麓書院秦簡》[參 22] | 陳松長謂是秦朝為了加強吳楚地區江河湖泊之地的統治而特設的郡,隨著後來郡置的分割和細化而消失。 | ||||
巫黔郡[註 23][註 24] | 《史記·秦本紀》 《續漢書·郡國志》 《水經·沅水注》 秦郡封泥「巫黔囗邸」、「巫黔右工」 |
原為楚國之地,秦昭王三十年(前277年)秦取楚國巫、黔中二郡及江南地後合併置郡。[參 132][參 133][參 134]可能隨著後來郡置的分割和細化而消失。 |
縣級行政區
秦朝縣的數目,清末學者楊守敬提出概數當在「八九百」;近代臺灣學者嚴耕望推測約1000縣左右。[參 135]后曉榮依據文獻、考古資料及前代學者的考証,可確定為秦縣的有756縣。
此表列出近人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所考証的秦代縣份,下加「 」者為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時期》中有標示的秦代縣份。
注釋
- ^ 有一枚秦簡刻有「丙辰朔己卯南郡假守賈報州陵郡」而「州陵守」、「州陵叚守」則至少出現過3次。岳麓書院副院長陳松長還介紹另外一枚秦簡,清晰地篆寫有「清河叚守」,依此可推測「清河也是郡名。」
- ^ 《史記·高祖本紀》記載「二年,雍地定八十餘縣」,周振鶴指秦末章邯雍國地,「相當秦之隴西、北地兩郡和內史西部,或漢初之隴西、北地與中地郡。」(《西漢政區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5頁);后曉榮認為是指內史和隴西、北地二郡,「又秦內史置41縣,隴西郡可証21縣,北地郡可考15縣,三者總數77縣,與『雍地定八十餘縣』基本相合。」(《秦代政區地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452頁)
- ^ 詳見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引辛德勇《陰山高闕與陽山高闕辨析》,劉師培《秦四十郡考》,史念海《論秦九原郡始置年代》,陳倉《戰國趙九原郡補說》的論証。
- ^ 郡名不詳。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中無此郡,列屬九原郡轄境。
- ^ 詳見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考證,第91至97頁。
- ^ 秦封泥、岳麓書院秦簡皆作「叄川郡」。
- ^ 秦封泥作「東晦郡」。
- ^ 《史記》及《續漢志》作「泗川郡」;《漢書》、《水經注》及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誤作「泗水郡」。
- ^ 秦封泥作「臨菑郡」,《漢書》作「齊郡」。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作「博陽郡」;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中無此郡,列屬濟北郡轄境。
- ^ 此從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作「即墨郡」。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中無此郡,列屬膠東郡轄境。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中無此郡,列屬琅邪郡轄境。
- ^ 《漢書·蕭何曹參傳》記載「月餘,魏王豹反……生獲魏王豹……盡定魏地,凡五十二縣。」,周振鶴認為《曹參傳》所云魏地五十二縣,乃上黨、河東、河內三郡計。(《西漢政區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6頁)
- ^ 岳麓書院秦簡作「泰原郡」。
- ^ 趙郡改名邯鄲郡年代,詳見鉅鹿郡備注。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中無此郡,列屬鉅鹿郡轄境。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中無此郡,列屬鉅鹿郡轄境。
- ^ 傳世秦封泥作「潦東郡」。
- ^ 此從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郡,列屬九江郡。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中無此郡,列屬黔中郡轄境。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中無此郡,列屬長沙郡轄境。
- ^ 舊作「黔中郡」,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列屬秦五十四郡之一。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中無此郡,列屬南郡、黔中郡轄境。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誤作「合陽」。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列為漢中郡屬縣。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漢書·高后紀》。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
- ^ 《二年律令‧秩律》作「武都」。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古封泥集成》11363。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二年律令·秩律》。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秦本紀》。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列為北地郡屬縣。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開封」。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菑縣」。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項羽本紀》。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城陽」。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誤作「平邱」。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二年律令·秩律》。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方與」。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獅子山西漢楚王墓《上邳丞印》。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獅子山西漢楚王墓《武原之印》。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魏豹彭越列傳》。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樊酈滕灌列傳》。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作「湖陽」。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陽城」。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狄縣」。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666、8-2066。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博陽」。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657背。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2098、8-2133。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河雍」。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及《四十八年上郡假守鼌戈》。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古封泥集成》10929。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樊噲列傳》。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周勃世家》。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曲陽」。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外戚世家》。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趙世家》。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史記·趙世家》。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廷陵丞印》。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2014。
-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作「江州」。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作「宕渠縣」,見《里耶秦簡》8-657。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60、8-656。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奏讞書》簡74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淮南子·人間訓》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淮南子·人間訓》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淮南子·人間訓》
- ^ 疑即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的「鄣縣」,為會稽郡屬縣。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列為待考縣份。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5-22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373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159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159背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649背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見《里耶秦簡》8-759。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列為秦內史屬縣。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列為薛郡屬縣。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列為東郡屬縣。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秦代》列為蜀郡屬縣。
-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無此縣,王偉《秦璽‧印封泥職官地理研穿》以此道為漢中郡屬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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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記·秦本紀》:「惠文王十,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五縣。」;《魏世家》:「〔襄王〕七年,魏盡入上郡於秦。」;《匈奴列傳》:「魏有河西、上郡,以與戎界邊……惠王擊魏,魏盡入西河及上郡於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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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書·地理志》:「北地郡,秦置。」
- ^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曰:「雲中郡十二縣。」
- ^ 32.0 32.1 32.2 《史記·匈奴列傳》:「(趙武靈王)築長城,自代並陰山下,至高闕為塞。而置雲中、鴈門、代郡。」
- ^ 《漢書·地理志》:「雲中郡,秦置。」
- ^ 《水經·河水注》:「雲中,秦始皇十三年立雲中郡。」
- ^ 《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三十三年,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並河以東,屬之陰山,以為三十四縣。」;《匈奴列傳》:「後秦滅六國,而始皇帝使蒙恬將十萬之眾北擊胡,悉收河南地。因河為塞,築四十四縣城臨河,徙適戍以充之。」
- ^ 《史記·秦本紀》:「莊襄王元年,初置三川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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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經·陰溝水注》:「《史記》莊襄王元年,蒙驁擊取成暨、滎陽,初置三川郡。韋昭曰:有河、洛、伊,故曰三川。」
- ^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十七年,內史騰攻韓,得韓王安,盡納其地,以其地為郡,命曰潁川。」
- ^ 《漢書·地理志》:「潁川郡,秦置。」
- ^ 《水經·潁水注》:「始皇十七年,滅韓,以其地為潁川郡,蓋因水以著稱者也。」
- ^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二年,王賁攻魏,引河溝灌大梁,大梁城壞,其王請降,盡取其地。」
- ^ 《漢書·地理志》:「梁國,故秦碭郡。」
- ^ 《水經·睢水注》:「睢水又東逕睢陽縣故城南。……始皇二十二年,以為碭郡。」
- ^ 《史記·秦始皇本紀》:「五年,將軍驁攻魏,取二十城。初置東郡。」;《史記索隱·衛康叔世家》:「魏都大梁,濮陽、黎陽並在魏之東地,故立郡名為東郡。」
- ^ 《漢書·地理志》:「東郡,秦置。」
- ^ 《水經·河水注》:「秦始皇徙衛君角於野王,置東郡。」
- ^ 《漢書·地理志》:「魯國,故秦薛郡。」
- ^ 《水經·泗水注》:「魯縣……始皇二十三年以為薛郡。」
- ^ 《元和郡縣圖志》卷11〈河南道七·海州〉:「秦置三十六郡,以魯為薛郡,後分薛郡為郯郡。漢改郯郡為東海郡。」
- ^ 《史記·陳涉世家》:「陳王初立時,陵人秦嘉、銍人董緤、符離人朱雞石、取慮人鄭布、徐人丁疾等皆特起,將兵圍東海守慶於郯。」;《絳侯世家》:「籍已死,因東定楚地泗川、東海郡,凡得二十二縣」
- ^ 《水經·沂水注》:「郯故國也,少昊之後……縣故舊魯也,東海郡治,秦始皇以為郯郡。」
- ^ 《漢書·地理志》:「沛郡,故秦泗水郡。」
- ^ 《續漢志·郡國二》:「沛國,秦泗川郡。」
- ^ 《水經·睢水注》:「(睢水)又東過相縣南……相縣故宋地也。秦始皇二十三年以為泗水郡。」
- ^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三年,秦王復召王翦強起之,使將擊荊,取陳以南至平輿,虜荊王。」;《楚世家》:「五年,秦將王翦、蒙武遂破楚國,虜楚王負芻,滅楚名為郡雲郡;《白起王翦列傳》:「歲餘,虜荊王負芻,竟平荊地為郡縣。」
- ^ 譚其驤《秦郡新考》:「按《始皇本紀》,二十三年,取陳以南至平輿,虜荊王。陳郡當置於是年。秦於六國故都多置郡,且自陳以至平輿,實得《漢志》淮陽、汝南二郡之地,果優足以置一大郡。」
- ^ 《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三十四年,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南陽免臣遷居之。三十五年,佐韓、魏、楚伐燕。初置南陽郡。。」
- ^ 《漢書·地理志》:「南陽郡,秦置。」
- ^ 《漢書·高祖紀》:「(高祖六年),以膠東、膠西、臨淄、濟北、城陽郡七十三縣立子肥為齊王。」
- ^ 《史記·田世家》:「四十四年,秦兵擊齊,齊王聽相後勝計,不戰,以兵降秦。秦虜王建,遷之共。遂滅齊為郡。」
- ^ 《漢書·地理志》:「齊郡,秦置。」
- ^ 《水經·淄水注》:「淄水自山東北流逕牛山西,又東逕臨淄縣故城南……始皇二十六年(原作「二十四年」)滅齊為郡。」
- ^ 《漢書·地理志》:「琅邪郡,秦置。」
- ^ 《水經·濰水注》:「琅邪,山名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滅齊以為郡。」
- ^ 《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二十一年,錯攻魏河內,魏獻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魏世家》:「〔昭王〕六年,予秦河東地方四百里。」
- ^ 《漢書·地理志》:「河東郡,秦置。」
- ^ 《水經·涑水注》:「安邑,禹都也。……秦使左更白起取安邑,置河東郡。」
- ^ 《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四十七年,,秦攻韓上黨,上黨降趙……四十八年,司馬梗北定太原,盡有韓上黨。」
- ^ 《漢書·地理志》:「上黨郡,秦置。」
- ^ 《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四十八年,司馬梗北定太原……〔莊襄王〕二年,使蒙驁攻趙,定太原。三年,初置太原郡。」
- ^ 《漢書·地理志》:「太原郡,秦置。」
- ^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曰:「代郡九縣。」
- ^ 74.0 74.1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五年,大興兵,使王賁將,攻燕遼東,得燕王喜。還攻代,虜代王嘉。」
- ^ 《漢書·地理志》:「代郡,秦置。」
- ^ 《水經·纝水注》:「纝水……在高柳北……其水東南流,逕高柳縣故城北,舊代郡治,始皇二十五年(原作「二十三年」),虜代王嘉,以國為郡。」
- ^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曰:「雁門郡十七縣。」
- ^ 《漢書·地理志》:「雁門郡,秦置。」
- ^ 《史記·白起王翦列傳》:「〔始皇〕十八年,翦將攻趙,歲餘,遂拔趙,趙王降,盡定趙地為郡。」
- ^ 《元和郡縣圖志》卷15〈河東道四·洛州〉:「本衛地也,後屬晉,七國時為趙都。趙敬侯自立晉陽,始都邯鄲。至幽王遷降,秦遂滅趙為邯鄲郡。」
- ^ 《漢書·地理志》:「趙國,故秦邯鄲郡。」
- ^ 周曉陸、路東之《秦封泥集》第255頁:「秦統一後,又分趙地為邯鄲郡、鉅鹿等郡,因此,趙郡約為政十八年晉廿六年之間置。」
- ^ 《漢書·地理志》:「鉅鹿郡,秦置。」
- ^ 《水經·濁漳水注》:「秦始皇二十五年,滅趙以為鉅鹿郡。」;楊守敬曰:「《始皇本紀》,十九年,王翦等盡定取趙地東陽,得趙王。趙公子嘉自立為代王。二十五年,王賁虜代王。鉅鹿郡正趙東陽之地,好似不得至二十五年滅代始置郡,酈氏蓋合滅代之年為說耳。」
- ^ 《史記·樊酈滕灌列傳》:「(樊噲)因擊陳豨與曼丘臣軍,戰襄國,破柏人,先登,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縣。」
- ^ 《水經·漯水注》:「漯水又東北,逕薊縣故城南……秦始皇二十三年滅燕,以為廣陽郡。」
- ^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曰:「右北平十六縣。」
- ^ 88.0 88.1 88.2 88.3 88.4 《史記·匈奴列傳》:「燕亦築長城,自造陽至襄平,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以拒胡。」
- ^ 《漢書·地理志》:「右北平郡,秦置。」
- ^ 《水經·鮑丘水注》:「(無終)故城,無終子國也。……故燕地矣。秦始皇二十二年,滅燕,置右北平郡。」
- ^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曰:「上谷十二縣。」
- ^ 《漢書·地理志》:「上谷郡,秦置。」
- ^ 《水經·聖水注》:「胡燕地,秦始皇二十三年置上谷郡。王隱《晉書·地理志》曰:郡在谷之頭,胡因以上谷名焉。」
- ^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曰:「漁陽二十二縣」;當作「漁陽十二縣」。
- ^ 《漢書·地理志》:「漁陽郡,秦置。」
- ^ 《水經·鮑丘水注》:「鮑丘水又東南,逕漁陽縣故城東,漁陽郡治也。秦始皇二十二年置。」
- ^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曰:「遼西、遼東二十九縣。」
- ^ 《漢書·地理志》:「遼西郡,秦置。」
- ^ 《水經·濡水注》:「又南,左合陽樂水,水出東北陽樂縣溪。《地理風俗志》曰:陽樂,故燕地,遼西郡治,秦始皇二十二年置。」
- ^ 《漢書·地理志》:「遼東郡,秦置。」
- ^ 《水經·大遼水注》:「遼水亦言出砥石山,自塞外東流,直遼東之望平縣西,王莽之長說也。屈而西南流,逕襄平縣故城西。秦始皇二十五年(原作「二十二年」)滅燕,置遼東郡,治此。」
- ^ 102.0 102.1 《華陽國志·巴志》:「周慎王五年,儀貪巴、苴之富,因取巴,執王以歸,置巴、蜀及漢中郡,分其地為三十一縣……赧王元年,置巴郡。」
- ^ 《漢書·高帝紀》曰:「〔項羽〕更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中四十一縣,都南鄭。」
- ^ 《史記·秦本紀》:「〔惠文王後十三年〕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楚世家》:「〔懷王〕十七年春,與秦戰丹陽,秦大敗我軍……遂取漢中之郡。」
- ^ 《漢書·地理志》:「漢中郡,秦置。」
- ^ 《水經·沔水注》:「周赧王二年,秦惠王置漢中郡,因水名也。」
- ^ 《華陽國志·蜀志》:「周慎王五年……蜀平……周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壯為相。置巴、蜀郡……三十年,疑蜀侯綰反,王復誅之。但置蜀守。」
- ^ 《漢書·地理志》:「蜀郡,秦置。」
- ^ 《水經·江水注》:「秦惠王遣張儀等救苴侯於巴,儀貪巴、苴之富,因執其王以歸,而置巴郡焉。」
- ^ 《漢書·地理志》:「巴郡,秦置。」
- ^ 《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為南郡。」
- ^ 《漢書·地理志》:「南郡,秦置。」
- ^ 《水經·江水注》:「秦兼天下,立置南郡。」
- ^ 《漢書·地理志》:「九江郡,秦置。」
- ^ 《水經·淮水注》:「(淮水)又東北流逕壽春故城西,縣即楚考烈王自陳徙此,秦始皇立九江郡,治此,兼得廬江、豫章之地,故以九江名郡。」
- ^ 譚其驤《秦郡新考》:「又《黥布傳》,項籍死,天下定,布遂剖符為淮南王,九江、廬江、衡山、豫章郡皆屬布;四郡除九江外前人亦目為非秦郡。今按酈道元《贛水注》,南昌,秦以為廬江南部(即廬江郡之南部都尉);是豫章果後置,廬江亦未必非秦舊也。」(譚其驤《長水粹編》,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 ^ 辛德勇:「今案廬江郡雖見諸記載偏晚,但是,《水經注》的記載,往往有可靠的地方資料作依據,其可信性並不一定會比《史記》等書更低,應當予以充分重視。」(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文史》2006年第1、2期)
- ^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八年),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
- ^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荊江南地,降越君,置會稽郡。」
- ^ 《漢書·地理志》:「會稽郡,秦置。」
- ^ 《漢書·地理志》:「長沙國,秦郡。」
- ^ 《水經·湘水注》:「臨湘縣……秦滅楚立長沙郡。」
- ^ 。」《元和郡縣圖志》卷29《江南道·潭州》:「春秋為黔中地,楚之南境。秦並天下,分黔中以南之〔長〕沙鄉為長沙郡,以統湘川。」
- ^ 鍾煒《秦洞庭、蒼梧兩郡源流及地望新探》
- ^ 125.0 125.1 125.2 《史記·秦始皇本紀》:「三十三年,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
- ^ 《漢書·地理志》:「日南郡,故秦象郡。」
- ^ 《水經·溫水注》:「應劭《地理風俗志》曰:日南故秦象郡。」
- ^ 《漢書·地理志》:「南海郡,秦置。」
- ^ 《漢書·地理志》:「鬱林郡,故秦桂林郡。」
- ^ 《舊唐書·地理志》:「江源多桂,不生雜木,故秦以為名。」
- ^ 《史記·東越列傳》:「閩越王無諸及越東海王搖者,其先皆越王句踐之後也,姓騶氏。秦已並天下,皆廢為君長,以其地為閩中郡。」
- ^ 《史記·秦本紀》:「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為黔中郡。」
- ^ 《續漢書·郡國志》:「武陵郡,秦昭王置,名黔中郡。」
- ^ 《水經·沅水注》:「秦昭襄王二十七年,使司馬錯以隴、蜀軍攻楚,楚割漢北與秦,至三十年,秦又取巫黔及江南地以為黔中郡。」
- ^ 嚴耕望:《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6年。
書籍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2009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ISBN:9787509705704
- 陳松長,《岳麓書院藏秦簡中的郡名考略》,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2期
- 周振鶴,《漢書地理志匯釋》,2006年,安徽教育出版社。ISBN:7533647572
- 王煥林,《里耶秦簡校詁》,2007年,中國文聯出版社。ISBN:9787505956414
- 司馬遷,《史記》,維基文庫
- 班固,《漢書》,維基文庫
- 司馬彪,《續漢志》,維基文庫
- 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維基文庫
地圖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正體字版),臺北:曉園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