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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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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應翔(1562年—1623年),字源澠,號負蒼,後更號止岩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順天府甲午科鄉試第十九名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聯第進士。授浙江永嘉縣知縣,丁父艱歸,起補京山縣,遷南京戶部郎中,督儲鳳陽,出知汝寧府,調廣州,以閩廣開糴爭議棄官歸,復起衢州。遷湖廣副使[1],未之官卒,年六十二。應翔好道術,兼通釋氏,所著有《止巖存稿》[2]

子林鱗伯,著有《靜觀齋制義》。

參考資料

  1.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三》:天啓三年四月,升浙江衢州府知府林應翔為湖廣按察司副使分守荊西道。
  2. ^ 《同安縣志》:林應翔,字源澠,號負蒼,後更號止岩。萬曆甲午順天鄉薦,乙未聯第進士,知永嘉縣。歲旱,縞衣躡履,迎龍母五十里外,雨大沛。丁外艱,起補京山,巡勸課,停車決訟,不使至庭。楚藩構逆,郢中騷動,練兵葺城。遷南戶部郎,督儲鳳陽。出守汝寧,涼貢之交有豆盜號自在王駟翔殲之。調廣州,決積牘千八百化寡墓息震雩二一纓一卷平反死獄八十餘,一日以閩廣開糴爭議棄官歸。復起衢州,為龍遊民陳利病,罷協濟米,訪擒劇盜滕奇兄弟,覆其巢穴。開化有程五龍等盜,戕殺官兵,使者發兵捕治,近村民惶惑鼓譟逐之,兵歸告使者村之千餘家盡勝、廣也。應翔曰:無恐。獨入其巢,執其戎酋,鳥合悉散,良民得全,肖像祀之。遷湖廣副使,未之官卒,年六十二。應翔好道術,兼通釋氏,所著有止巖存稿。
官銜
前任:
郝敬
明朝永嘉縣知縣
萬曆二十三年-二十六年
繼任:
姚永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