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提[1][2][音 1]郡,中國東漢末年設置的郡。
原屬犍為郡南部都尉轄區,東漢永初元年(107年)以為犍為屬國都尉,別領二城:朱提、漢陽。
建安十九年(214年),劉備入川。建安二十年(215年),鄧方為都尉,劉備改太守,以犍為屬國置朱提郡,屬益州。治所在朱提縣(今雲南省昭通市),另轄四縣:堂螂縣、南秦縣、漢陽縣、南昌縣。戶八千[3]。轄境相當今雲南省會澤縣、宣威市以北(鹽津縣除外)和貴州省水城、威寧、赫章等縣地。東晉改屬寧州,以後轄境縮小。南朝齊改名南朱提郡。
注釋
參考資料
- ^ 朱提. 辭海網絡版. [2024-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12).
- ^ 裘錫圭. 《辞源》《辞海》注音商榷. 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85, (5). CNKI bdzk198505001.
- ^ 《華陽國志·卷四》朱提郡,本犍為南部,孝武帝元封二年置,屬縣四。建武後,省為犍為屬國。至建安二十年,鄧方為都尉,先主因易名太守。屬縣五,戶八千[……]朱提縣,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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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至隋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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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方國 (西南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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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時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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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朝與南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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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與初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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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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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標「*」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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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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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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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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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東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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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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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廣運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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