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提[1][2][音 1]郡,中国东汉末年设置的郡。
原属犍为郡南部都尉辖区,东汉永初元年(107年)以为犍为属国都尉,别领二城:朱提、汉阳。
建安十九年(214年),刘备入川。建安二十年(215年),邓方为都尉,刘备改太守,以犍为属国置朱提郡,属益州。治所在朱提县(今云南省昭通市),另辖四县:堂螂县、南秦县、汉阳县、南昌县。户八千[3]。辖境相当今云南省会泽县、宣威市以北(盐津县除外)和贵州省水城、威宁、赫章等县地。东晋改属宁州,以后辖境缩小。南朝齐改名南朱提郡。
注释
参考资料
- ^ 朱提. 辞海网络版. [2024-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2).
- ^ 裘锡圭. 《辞源》《辞海》注音商榷.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 (5). CNKI bdzk198505001.
- ^ 《华阳国志·卷四》朱提郡,本犍为南部,孝武帝元封二年置,属县四。建武后,省为犍为属国。至建安二十年,邓方为都尉,先主因易名太守。属县五,户八千[……]朱提县,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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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至隋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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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方国 (西南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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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与南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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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与初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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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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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汉 炎兴元年( 263年)、孙吴 天纪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证的郡、国。标“*”者为曾置后废的郡、国。标“#”者为特殊政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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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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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晋 建兴四年( 316年)(此前已沦陷者列出沦陷前的名称)及东晋 义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国。带#者为《晋书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体字者为西晋所废置的州、郡;下划线者为东、西晋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于史无记载其封国何时被撤销,其封地在西晋末的建置仍按“国”处理),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东晋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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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详 | 新蔡郡(内史575-589) | 晋熙郡(内史575-589) | 巴东郡(内史586-589) | 临江郡(内史586-589) | 新兴郡(内史583-589) | 岳山郡(内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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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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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齐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后梁 广运元年(586年)、陈 祯明二年( 588年)的实州、实郡。下划线者为南朝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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