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錦 (成化進士)
張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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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保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太康縣 陝西岷州衛軍籍 |
字號 | 字尚絅 |
出生 | 正統五年(1440年) |
逝世 | 弘治十四年(1501年)閏七月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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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錦(1440年—1501年),字尚絅,陝西岷州衛軍籍,河南開封府太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陝西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成化五年(1469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十三名,二甲第四十二名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十四年八月奉命往真定府救水災,十六年十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二十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左寺丞,二十一年九月升大理寺右少卿,二十二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宣府,弘治二年(1489年)丁憂,服闋,四年三月起復任保定巡撫,四月升刑部左侍郎,彈劾審查安定侯柳景。丁憂,服闋,十年十一月復除原職,十一年十一月乞請歸家養親,十四年閏七月卒[1][2]。
家族
曾祖張興;祖父張文信;父張善[3]。妻劉氏,封淑人。子張潛(山東布政使司左參政)、張瀾、張沐、張滂。
參考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5833:張錦,字尚絅,岷州人。成化五年進士,歷刑部郎中,錄囚山東,出賑真定諸府,皆有聲。弘治初為刑部左侍郎,安定侯柳景被劾,贓鉅萬,屬貴倖祈免,錦卒論如律。弘治十四年卒,年六十二。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七》:弘治十四年閏七月乙未,致仕刑部左侍郎張錦卒。錦字尚絅陝西岷州衛人成化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他司嘗失官銀尚書屬錦按之疑主吏鞫之不承遣人紿其家得銀示之遂服罪嘗奉命賑畿內災盡心所事又築行唐堤千二百丈以定水患活人甚眾累遷大理左右寺丞右少卿未幾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宣府嘗劾罷中官武將之不職者又請立萬全左衛龍門衛學及定天下武學歲貢額丁父憂服闋巡撫保定諸府兼督紫荊諸關未行遷侍郎有貴臣以贓敗怙勢求免卒正其法丁繼母憂服再闋至京遽以疾在告久之以致仕請命給驛歸且令病癒有司以聞至是卒賜祭葬如例錦明敏寬厚勤於官政尤精法比人方期其大用而竟止於是論者惜之子潛亦舉進士。
-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