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郡,中國南北朝時設置的郡。
北魏正始元年(504年),析歸化郡、北水郡二郡於故漢昌縣置大谷郡,治所梁廣縣(今四川省巴中市)。延昌三年(514年),於大谷郡置巴州。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南梁奪得,屬巴州。承聖二年(553年)被西魏占領,北周沿置,改梁廣縣為化成縣。轄境約當今四川省巴中市地。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大谷郡,地屬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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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東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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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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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廣運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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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