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郡,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郡。
北魏正始元年(504年),析归化郡、北水郡二郡于故汉昌县置大谷郡,治所梁广县(今四川省巴中市)。延昌三年(514年),于大谷郡置巴州。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南梁夺得,属巴州。承圣二年(553年)被西魏占领,北周沿置,改梁广县为化成县。辖境约当今四川省巴中市地。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大谷郡,地属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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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详 | 新蔡郡(内史575-589) | 晋熙郡(内史575-589) | 巴东郡(内史586-589) | 临江郡(内史586-589) | 新兴郡(内史583-589) | 岳山郡(内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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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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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齐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后梁 广运元年(586年)、陈 祯明二年( 588年)的实州、实郡。下划线者为南朝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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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