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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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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歌,在現今口語及非正式的文章上,一般是指《中華民國國歌》,在某些語境下,也指台灣獨立運動支持者的歌曲。

歷史上,台灣地區本未有國歌的概念,隨著當時台灣的主權所有國中國逐漸開始與國際社會的交往,一度產生數首為在外交場合演奏的非正式、臨時性國歌,然而,在1895年台灣主權移交前,清廷並未正式訂明國歌或代國歌。台灣民主國雖然有自己的國旗,但是亦未訂立國歌。在1895年台灣主權移交日本時,《君之代》在日本已有一定的國歌地位,但其國歌地位要等到1914年才正式確立。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台灣後,開始在台灣推行中華民國已有的國歌《三民主義歌》。同時,中華民國在升降國旗時與國際社會習慣不同,不使用國歌,而使用國旗歌,因此國旗歌有時也被認為是國歌的一種。

部分台灣人士,特別是台灣獨立運動支持者所提倡的歌曲也被認為可以稱為台灣國歌,常見的歌曲有《伊是咱的寶貝》、《台灣翠青》、《新台灣頌》、《海洋的國家》、《望春風》、《黃昏的故鄉》、《美麗島》等。綜合言之,因為現今沒有正式獨立的台灣國家,所以「台灣國歌」一詞並非指「台灣國家的國歌」,而是理解為「在台灣所傳唱的國歌」之意。

歷史

台灣國歌歷史
荷蘭共和國 1624-1662
延伸內容
荷蘭共和國 1604(澎湖)
荷蘭共和國 1622-1624(澎湖)
荷蘭共和國 1663-1668(雞籠)
威廉頌
清朝 1878-1895普天樂(半官方)
大日本帝國 1895-1945君之代
中華民國 1945-至今中華民國國歌(三民主義歌)

荷蘭統治時期

清廷時期

清廷時期為與國際交往,部分洋務、外交人士先後擬定過數首非正式國歌,在國際場合臨時性演奏,在台灣主權移交前擬定的有一首,即《普天樂》,於1878年由駐俄公使曾紀澤擬定,這種國歌只是為在外交場合臨時使用,並未在國內(中國大陸或台灣)得到確立。

主權移交日本

中日簽訂合約決議1895年移交台灣主權,期間台灣人一度為抵抗日軍獨立建國,然而未明定國歌。此後台灣被日本接收,《君之代》在當時已有一定地位,但仍未是日本的正式國歌。

民主萌芽與啟蒙運動

隨著武裝抗日行動告一段落後,日治後期台灣人開始改採和平路線抗爭,當時正逢大正民主期間,國內外民族主義民族自決思潮興盛,在國際間掀起一波殖民地追求自治、獨立的風潮,此時出現的革命和自治運動歌曲有《台灣文化協會會歌》、《台灣自治歌》、《台灣民主歌》等。

《君之代》地位確立

台灣日治時期,日本確立《君之代》為正式國歌,並開始在台灣傳唱。皇民化運動實施之後,台灣總督府更將在台灣發生的「國歌少年」等事蹟編入日本本土及其統治區的義務教育學校課本。之後,於日本本土,《君之代》作為「促成全國兒童奮起」的教材,而於中國華北滿洲馬來西亞香港新加坡等殖民地區則被作為推動「皇民化」的助力。

中華民國接收

1945年,日本投降日治時期結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於是傳唱的國歌由《君之代》變成《中華民國國歌》,法源為1937年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所通過的《黨國旗升降辦法》。不僅學校場所必須於朝會唱奏,在電影等娛樂場所開演前也都要播映。1970年代無線電視媒體於台灣開播之後,國歌亦必須於放送前與收播時播放,此措施直至1990年代才陸續取消。

使用現狀

由於中華民國國歌原為國父孫中山對於黃埔軍校(黃埔軍校在當時屬於中國國民黨的黨校)的訓詞,因孫中山為國民黨總理,故又被稱為「總理訓詞」或「黃埔軍官學校訓詞」,後為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決議為黨歌,因此中華民國國歌被視為早年黨國體制下的產物;而且1980年代之後,因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阻撓,中華民國國歌在國際場合幾乎都不被允許公開演唱,即使允許,偶爾卻發生外國司儀將「中華民國國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混淆的窘況。基於種種原因,部分台灣人提出了以《中華民國國旗歌》,或台灣本土原生的《望春風》、《台灣翠青》或《新台灣頌》等歌曲作為新國歌的方案。

參考文獻

  • 手護台灣大聯盟,《疼惜台灣「國」 唱咱台灣「歌」》,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