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劉汝楠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劉汝楠
大明湖廣按察司提學副使
籍貫福建承宣佈政使司泉州府同安縣軍籍
字號字孟材,號南郭
出生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初五日
逝世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配偶黃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福建鄉試第一名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劉汝楠(1503年—1560年),字孟材,號南郭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二月初五日生,行一,治《春秋》,由國子生中式嘉靖七年(1528年)福建鄉試第一名舉人,年三十歲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中式第二百四十六名,第三甲第二十五名進士。觀吏部政,授湖州府推官,陞刑部主事,員外郎,出為湖廣提學僉事,升副使[1][2],告病歸鄉,卒年五十八。

家族

曾祖劉大樑;祖劉廷理,義官;父劉祚;母王氏。重慶下,妻黃氏,子遂賢(主簿);遂良(監生)。

參考資料

  1.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