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汝楠
刘汝楠 | |
---|---|
大明湖广按察司提学副使 | |
籍贯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同安县军籍 |
字号 | 字孟材,号南郭 |
出生 | 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初五日 |
逝世 |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
配偶 | 黄氏 |
出身 | |
|
刘汝楠(1503年—1560年),字孟材,号南郭,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二月初五日生,行一,治《春秋》,由国子生中式嘉靖七年(1528年)福建乡试第一名举人,年三十岁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中式第二百四十六名,第三甲第二十五名进士。观吏部政,授湖州府推官,升刑部主事,员外郎,出为湖广提学佥事,升副使[1][2],告病归乡,卒年五十八。
家族
曾祖刘大梁;祖刘廷理,义官;父刘祚;母王氏。重庆下,妻黄氏,子遂贤(主簿);遂良(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