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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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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最
大明禮科給事中
籍貫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撫州府崇仁縣
字號字振廷,號孟齋
出生七月十六日
逝世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選擇類編》8卷

劉最(1482年—1548年),字振廷,號孟齋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撫州府崇仁縣(今江西省崇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丁丑進士。

生平

江西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五十九名進士[1][2]。授慈利縣知縣,入爲禮科給事中。嘉靖二年(1523年),中官崔文以禱祠事刺激明世宗,劉最極言稱其不行,並奏報崔文耗費內廷資金。明世宗聽從崔文,並罷免劉最,出任廣德州判官。言官論救均不被採納[3]。當時東廠太監芮景賢奏報,其在路上仍然用舊職,乘坐巨舫,取夫役,巡鹽御史黃國用還用復遣牌送他。明世宗大怒,逮捕兩人入詔獄,充軍邵武,黃國用被謫極邊雜職,法司及言官論救,均被指責為同黨。劉最在戍所,久之赦還,家居二十餘年後去世[4][5]

著作

有著述《選擇類編》8卷。

家族

曾祖劉子繹;祖父劉璲,曾任通判;父劉崇,曾任教諭。前母熊氏;前母盧氏;母楊氏。慈侍下。弟劉寯,知縣;劉案;劉宴[6]

參考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張廷玉等,《明史》(卷207):「最,字振廷,崇仁人.繼曾同年進士.由慈利知縣入為禮科給事中.世宗議定策功,大行封拜,最疏止之.尋請帝勤聖學,於宮中日誦大學衍義,勿令左右近習誘以匪僻.嘉靖二年,中官崔文以禱祠事誘帝.最極言其非,且奏文耗帑金狀.而帝從文言,命最自覈侵耗數.最言「帑銀屬內府,雖計臣不得稽贏縮,文乃欲假難行事,逃己罪,制言官」.疏入,忤旨,出為廣德州判官.言官論救,不納.」
  4. ^ ·張廷玉等,《明史》(卷207):已而東廠太監芮景賢奏最在途仍故銜,乘巨舫,取夫役,巡鹽御史黃國用復遣牌送之.帝怒,逮二人下詔獄.最充軍邵武,國用謫極邊雜職,法司及言官救之,責以黨比.最居戍所,久之赦還.家居二十餘年卒.
  5. ^ 陳九川,《國朝獻徵錄·禮科給事中劉公最墓誌銘》(卷80):公諱最字振廷五世祖永立自建昌徙崇仁之楓橋世為崇仁人累善弗顯王考璲由太學生為湖州通判嘗麾暗投之金民服其廉平逋負盡輸前吏得脫羈去考諱崇為邵武訓導遷棗陽教諭剛明而樂施姚楊氏生四子長即公幼頴敏有大志嘗道獲遺金默坐以俟卒得遺者還之長好讀書博覽而約取然豪宕不羈恥循拘儒軌躅顧尊慕孟氏號孟齋以示志正德丁丑舉進士授慈利知縣縣介萬山與苗夷雜處又值採木之役命使冠葢相望公理畫曲當事集而民忘其勞嘉靖初徵拜禮科給事中時執政欲以定策功要封爵議下公抗論其叨天之功遂寢然心銜之會宦官有以齋醮怙寵者張甚公劾其罔上靡內帑財乃黜判廣德州不巳復訐公道假舟夫逮繫詔獄適戍邵武公行且慰曰茲吾童遊拾遺地也幼志未竟天豈以是成我邪益安之言者屢薦不報乃得解戍致仕亦惟角巾青袍屏跡城府生平有氣魄見不狥故常偉論英發四座盡傾既扼抑不獲用性故嗜酒益托以自放親友醴之輒擕大觥以隨酣則詼浪號跳傲睨一世居常或經月不櫛容與□亭澆花命酌意豁如也性雖剛厲孝友天成二弟皆登甲第一山東參議一福建僉事時序宴集怡怡如也然每以盛滿戒諸弟而斂戢以先之隣里貧而有喪者則給之衣木鄉黨稱其惠嘉靖戊申十一月公疾且革以詩別諸弟了達生死人爭傳之屬纊正寢家人環泣有籲天呼屈者公睜目曰吾數盡自往耳孰殺我邪遂瞑目而化嗚呼公之豪矌於是乎成章矣
  6.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