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陈蕾演唱会2024《念》
陈蕾演唱会2024《念》因符合标准而获列入优良条目。如有需要,请勇于更新页面。如条目不再达标可提出重新评选。 | ||||||||||
| ||||||||||
本条目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优良级。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相片
@Tombus20032000,我正在陆续编扩内容,但以太舞踏表演暂时还没来源,舞台屏幕上下开合及中间的舞台暂时也仅有游大东的ig文勉强可用。所以想这些地方加点图片,但我的相片拍得很差,所以想问问阁下有没有相关相片可上载。我心目中打算征求以下相片:
- 字幕出现海德格:“人只要尚未亡故,就是向死的方向活着”时的整个屏幕,当时屏幕正上下打开,有弦乐手在中间演奏,这一刻可同时展现多个元素。
- 以太舞踏表演。
--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3月5日 (二) 15:48 (UTC)
- 抱歉,这两个场面我刚刚也没有拍到= =--Tom......(留言) 2024年3月5日 (二) 15:51 (UTC)
- 当然,如果你要唢呐间场、张蔓姿弹琴伴奏或造星4子伴奏那部分我就有些(远远的)照片的……--Tom......(留言) 2024年3月5日 (二) 15:54 (UTC)
- 唢呐间场也不错,其他在媒体有不少报道,我倾向没必要。@Tombus20032000--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3月6日 (三) 11:47 (UTC)
- @Tombus20032000,我整理了大部分的来源及内容后,想再请求有没有以下相片能提供:
- 《荧光》演唱时有较突出的绿色激光效果,但没有具规模的网媒提及,故希望能放一张相片证明。
- 之前说的字幕已有来源提及,相片便不重要。但大型屏幕能打开,夹缝里有舞台是最具特色的一点,希望能有任何一张相片显示这一点。我认为最理想是《娱乐人生》时陈蕾与流行乐队都升起,弦乐队在夹缝里演奏那个场面,其他亦可。
- --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3月31日 (日) 11:45 (UTC)
- @Factrecordor 你好,Run away的编曲本身也不沉郁,内容是否有些误会--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13:38 (UTC)
- 似乎是,我改一改,谢谢。--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14:38 (UTC)
- @Factrecordor 不好意思这几天我不在港,相片都没有上载到云端,回去以后要再看看--Tom......(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15:10 (UTC)
- @Tombus20032000已有另一位朋友上载了娱乐人生的高台远景,现在只剩下荧光的灯光效果。--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15:22 (UTC)
- 这个也添加了。--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3日 (三) 11:24 (UTC)
- @Tombus20032000已有另一位朋友上载了娱乐人生的高台远景,现在只剩下荧光的灯光效果。--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15:22 (UTC)
- @Factrecordor 你好,Run away的编曲本身也不沉郁,内容是否有些误会--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13:38 (UTC)
- @Tombus20032000,我整理了大部分的来源及内容后,想再请求有没有以下相片能提供:
- 唢呐间场也不错,其他在媒体有不少报道,我倾向没必要。@Tombus20032000--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3月6日 (三) 11:47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 2024年香港哪个演唱会以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提出的“向死而生”概念为主题?
- 陈蕾演唱会2024《念》条目由Factrecordor(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Factrecordor(讨论 | 贡献),属于“concert”类型,提名于2024年4月1日 06:42 (UTC)。
- 感谢Tombus20032000君的相片。 --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1日 (一) 06:42 (UTC)
- (+)支持,另建议争议部分可以分拆及扩充。--Oscar0123(留言) 2024年4月1日 (一) 10:30 (UTC)
- (+)支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4月1日 (一) 10:36 (UTC)
- (+)支持--||Georginorge||留言给我//约翰柠檬墙🍋|| 2024年4月1日 (一) 15:43 (UTC)
- (+)支持--维基病夫邀请您加入❤️边缘人小组·🖊️签到 2024年4月2日 (二) 11:11 (UTC)
- (+)支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4月4日 (四) 10:17 (UTC)
优良条目评选
- 投票期:2024年4月4日 (四) 12:15 (UTC)至2024年4月11日 (四) 12:15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 (六) 12:16 (UTC)起
请记得为当选条目撰写简介页面,如此当选条目才有可能出现在首页。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提名人票。内容已充足全面。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4日 (四) 12:15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Benho7599 | Talk 2024年4月4日 (四) 12:18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详细多面--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4月5日 (五) 05:05 (UTC)
- 注14和背景一段内容关连,何不直接写于背景?--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4月5日 (五) 08:04 (UTC)
- 完成,谢谢意见。--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5日 (五) 12:51 (UTC)
- 注14和背景一段内容关连,何不直接写于背景?--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4月5日 (五) 08:04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Banyangarden(留言) 2024年4月6日 (六) 03:17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Cryptid※Next 2024年4月7日 (日) 13:52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建议:争议一段或可补充陈蕾随后就邀请Nathan一事道歉。12。—👑孤山王子📜 2024年4月8日 (一) 16:54 (UTC)
- 已有其他人就此扩编。--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16:55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6张,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0张,无效票0张, 入选优良条目—Benho7599 | Talk 2024年4月11日 (四) 12:20 (UTC)
关于引用娱乐新闻、社交平台数据分析网站
转自Talk:陈蕾#争议,关于陈蕾#争议、陈蕾演唱会2024《念》#评论与争议,在争议事件内容之中提到退粉潮、呼吁取消关注陈蕾Instagram等社交平台的浪潮,虽然这些语句是来自娱乐新闻,然而娱乐新闻有时为博眼球,会哗众取宠,选择个别言论放大。这种情况有时只是个别Hater声称自己曾经是Fans,因为某某原因退粉了,意图制造舆论错觉。事实上社交平台的数据变化是有纪录的,not just analytics[1](4月13日备份[2])有仔细的图表,陈蕾IG Follow超过28万,3月事件发生后的趋势明显是平稳微升,只有两天下跌了微不足道的50-100左右,hypeauditor[3](4月13日备份[4])没那样仔细,也显示3月中至月4月中IG Follow数是微升,跟not just analytics吻合,我自己和其他乐迷一直观察数字上落,也是这样。我虽然编维基不多,但也知道新闻不一定绝对中立绝对正确,若质疑新闻报导有问题,可以提出反对引用。现在娱乐新闻质素更加喜欢抄讨论区网文当作报导,听讲抄维基百科的错误内容也有,岂可娱记说什么都不作辨别地引用? 我只要求不写可疑的声称退粉之说,或保留声称退粉之说,但同时加入真实数据纪录作为平衡,两者之一。但CyrussKK1230说那些数据分析平台不可引用,质疑也不能成立,真的是这样吗?这岂不死板遵从程序,明知事实在眼前也不能澄清?@CyrussKK1230@Factrecordor--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5:53 (UTC)
- 个人观点,“退粉”中“粉”的含义和“IG Follow数”不必然对等,因此即便撇开WP:V和WP:NOR不论,在这两个含义不对等的情况下您用这些数据来作为反对“退粉”表述的依据就已经不是很合适;更何况尚有WP:V和WP:NOR——这不是死板遵从程序,而是基于WP:NOT#OR的核心观念。我能提供的个人观点是:演唱会的一条,“呼吁取消关注陈蕾Instagram等社交平台的浪潮”这一分句在对应的来源中似乎未见有直观的反映——就是能让人看了能意识到“呼吁取消关注”这件事发生了的表述——应该可以基于WP:V进行修改(就像前述说的,“脱粉潮”不必然等于“取消社媒关注潮”,也可以是“不再当这个人的粉丝潮”);至于传主的一条,在现有来源下,似乎没有太多可以修改的空间——同样基于“脱粉潮”并不必然等于“退IG关注”这一逻辑。--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6:30 (UTC)
- 娱记所说更加没有提出根据,恐是人云亦云。BTW也问问另一个问题,你觉得这事件应详述在本人传记、演唱会哪一边好些?触发争议的魏念恩几个月来已经有多宗事件获关注,应可以建立传记。他有传记后,他感情瓜葛的细节是否可通过连结取代,不用在陈蕾那边详述?--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7:57 (UTC)
- 您不妨读读Wikipedia:要真理,不要可供查证——对一段语句,要依据可靠来源支持它是真实的,而不在于是否有个别编者认为他们自己可以“验证”它。已发表于可靠来源的内容,一定比个人对数据原创的研究好,因为它可供查证——“好”并不代表着“正确无误”,因此基于可靠来源而撰写的内容未必就不能(通过合适的方式)被移除,但“好”本身就是“好”。所以,如果您认为来源(刊物或报章)本身(整体)是不可靠的,那应该到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去讨论它;如果您认为仅这段表述是不可信或片面而有偏见的,您可以参照例如WP:SUBSTANTIATE来调整表述。
- 至于您提到的另一个问题,我认为(无论魏可否建立条目)两边都可以写——只要这段描述的重心是在于“陈蕾(在其演唱会)邀请了一个人而引起了什么争议”,这种情况下,由于描述着重于陈蕾(及该演唱会)相关的争议,当然可以写在陈(及演唱会)的条目中,也不存在哪边写了哪边就不用写;但如果描述的重心是“陈蕾邀请的人自身有什么争议”,就不得当而需要修改了。当然,即便是前者的写法,也不可能完全不描述被邀请者自身,毕竟祸起于彼,因此其实还是一个详略比重的问题,陈蕾的争议详,而魏的争议应该略,这跟有没有相关方的传记无关——如果魏有了传记,那么详略则是反之的。--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20:41 (UTC)
- 我意思就是一处详述,另一处只提及有某某争议,留下连结,按factrecorder曾经所说。--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0:39 (UTC)
- 对,我认为可以在一处详述,另一处简述有某某争议,留下连结。若选择放在个人条目还是演唱会条目,从便捷的角度,我会选演唱会条目,因演唱会本身的背景、邀请该嘉宾的原因等资讯,演唱会条目都理所当然地详细记述了,所以不必再在争议章节再交代,如在个人条目写,则不免重复一番。但有其他角度考虑的话,我没有意见。--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4:14 (UTC)
- @Oscar0123、Prince of Erebor:个人条目仍时有发生编辑战。想起两位都曾建议在演唱会条目扩编争议内容,如将演唱会条目作为收录争议细节的地方,在个人条目留下连结。两位认为如何?--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5:11 (UTC)
- 个人认为若果争议仅与演唱会有关,那么在演唱会条目交代便可。个人条目本身已经会有演唱会条目的连结,不应该MOS:OVERLINK,也没有必要重复阐述一样的内容两次。另外,我也同意银色雪莉君的观点,喜欢一个歌手与否、什么是粉丝行为本身就没有客观标准判断,因此着重描述争议事件本身我认为已经足够。—👑孤山王子📜 2024年5月1日 (三) 06:07 (UTC)
- @Oscar0123、Prince of Erebor:个人条目仍时有发生编辑战。想起两位都曾建议在演唱会条目扩编争议内容,如将演唱会条目作为收录争议细节的地方,在个人条目留下连结。两位认为如何?--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15:11 (UTC)
- 对,我认为可以在一处详述,另一处简述有某某争议,留下连结。若选择放在个人条目还是演唱会条目,从便捷的角度,我会选演唱会条目,因演唱会本身的背景、邀请该嘉宾的原因等资讯,演唱会条目都理所当然地详细记述了,所以不必再在争议章节再交代,如在个人条目写,则不免重复一番。但有其他角度考虑的话,我没有意见。--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14:14 (UTC)
- 我意思就是一处详述,另一处只提及有某某争议,留下连结,按factrecorder曾经所说。--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0:39 (UTC)
- 娱记所说更加没有提出根据,恐是人云亦云。BTW也问问另一个问题,你觉得这事件应详述在本人传记、演唱会哪一边好些?触发争议的魏念恩几个月来已经有多宗事件获关注,应可以建立传记。他有传记后,他感情瓜葛的细节是否可通过连结取代,不用在陈蕾那边详述?--Yck1001(留言) 2024年4月19日 (五) 17: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