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励
金励(?—?),字季孺,号太峩、霜镡,河南开封府陈州西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七月二十二日生,治诗经。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河南乡试第八名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会试第八十八名,廷试三甲第一百八十八名进士,礼部观政,二十四年六月初授太原县知县,二十七年三月调繁阳曲县,[1]迁南京行人司副,历户部员外、郎中,出为宁国知府,擢湖广徽宁道副使,三十八年改江西副使,养亲回籍。四十三年起山东东昌道副使,升参政。四十六年京察为南京科道纠劾去职[2]。敭历所至,慎己爱民,皆有声。创书院,延名儒,讨论圣贤宗旨,有《风行芳规》、《明手斧锄》、《吾庐放言》、《秋浦得益录》等书[3]。
家族
曾祖金染。祖金晓,父金驾,封文林郎阳曲县知县。母刘氏,封孺人。具庆下。娶王氏,赠孺人;继娶尹氏,封孺人。子阙封、阙飏。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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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守谦 |
明朝阳曲县知县 万历二十七年-二十九年 |
继任: 骆任重 |
前任: 史起钦 |
明朝宁国府知府 1607年-1610年 |
继任: 马从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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