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清朝)
湖北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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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省 | |||||||||
1645年—1911年 | |||||||||
1911年湖北省的范围 | |||||||||
国家 | 清朝 | ||||||||
首府 | 武昌府 | ||||||||
历史 | |||||||||
• 成立 | 1645年 | ||||||||
• 废除 | 19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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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国湖北省 |
湖北省(满语:ᡥᡡᠪᡝ
ᡤᠣᠯᠣ,穆麟德转写:hūbe golo),为清朝的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督抚沿革
1645年,设四川湖广总督、湖广布政使司、湖广巡抚。1653年,四川湖广总督改为湖广总督。1667年,湖广两布政使司改为湖广湖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湖广湖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1724年,湖广巡抚改为湖北巡抚。
行政区划
湖北省行政区划图(1820年) |
清朝下辖十府、一直隶厅、一直隶州,共计一厅、六州、六十县: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参见
前任: 大明湖广承宣布政使司 |
大清湖北省 | 继任: 中华民国湖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