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清朝)
湖北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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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省 | |||||||||
1645年—1911年 | |||||||||
1911年湖北省的範圍 | |||||||||
國家 | 清朝 | ||||||||
首府 | 武昌府 | ||||||||
歷史 | |||||||||
• 成立 | 1645年 | ||||||||
• 廢除 | 19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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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國湖北省 |
湖北省(滿語:ᡥᡡᠪᡝ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hūbe golo),為清朝的內地十八省的一個省。
督撫沿革
1645年,設四川湖廣總督、湖廣布政使司、湖廣巡撫。1653年,四川湖廣總督改為湖廣總督。1667年,湖廣兩布政使司改為湖廣湖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湖廣湖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1724年,湖廣巡撫改為湖北巡撫。
行政區劃
湖北省行政區劃圖(1820年) |
清朝下轄十府、一直隸廳、一直隸州,共計一廳、六州、六十縣:
參考文獻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大明湖廣承宣布政使司 |
大清湖北省 | 繼任: 中華民國湖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