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诛
死刑 |
---|
问题 |
存废问题 · 宗教与死刑 · 冤案 |
目前使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
阿富汗 · 巴哈马 · 白俄罗斯 · 博茨瓦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罪名 · 死刑犯) · 危地马拉 · 埃及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伊朗 · 伊拉克 · 日本(死刑犯) · 朝鲜 · 巴基斯坦 · 沙特阿拉伯 · 新加坡 · 索马里 · 苏里南 · 叙利亚 · 中华民国(死刑犯) · 塔吉克斯坦 · 泰国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美国 · 越南 · 也门 |
长期停用、废除死刑或限于特定条件下使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
澳大利亚 · 巴西 · 保加利亚 · 加拿大 · 库克群岛 · 古巴 · 丹麦 · 厄瓜多尔 · 法国 · 德国 · 香港 · 黎巴嫩 · 马来西亚 · 以色列 · 意大利 · 韩国 · 列支敦士登 · 墨西哥 · 蒙古 · 荷兰 · 新西兰 · 菲律宾 · 波兰 · 罗马尼亚 · 俄罗斯 · 圣马力诺 · 东加 · 土耳其 · 英国 · 委内瑞拉 |
行刑方法 |
烹刑 · 活埋 · 炮决 · 死亡轮 · 车裂 · 族诛 · 火刑 · 十字架 · 踏刑 · 象刑 · 斩首 · 剖腹(介错) · 腰斩 · 五马分尸 · 英式车裂 · 电椅 · 枪毙 · 剥皮 · 毒气室 · 缢死 · 穿刺 · 注射 · 火项链 · 锯刑 · 凌迟 · 石刑 · 氮气窒息 · 兽刑 · 船刑 · 铜牛 · 立枷 |
相关主题 |
犯罪 · 刑罚学 |
族诛是一种将受刑人连坐其族处以死刑,为古代东亚社会的刑罚之一。而族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合称[1]。此刑法亦针对以家庭为本位传统社会,例如古时的中国[2]。当其中一位家庭成员犯下通敌叛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滔天死罪时,当权者为免除后患、斩草除根就会对犯事者施行此严刑以巩固自身政权。
而同属儒家文化圈的朝鲜、日本和越南,亦曾使用这一种刑罚。而朝鲜制度中对“族”的定义与中国制度中的定义是几近一样[3]。
在中国历史中,族诛始于商朝。当时被称为劓殄,乃族诛的初形,斩杀犯罪者及其后代之刑。秦朝时发展为诛三族、五族、七族。隋朝时被隋文帝废除,但在隋炀帝复行并扩至诛九族[4][5]。
诛三族
或曰“夷三族”。而对于三族的说法,亦有不同。有说,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另说,则以父、母、妻为三族;亦有以父、子、孙为三族的说法。[6]而于秦末时期被处以诛三族的丞相李斯和赵高就是史例之一。[7]
在越南,1442年七月,黎太宗阅兵到至灵县,顺路前往探望阮廌宅邸,见其妻(或称小妾)阮氏路有姿色,令随驾伺候。不料太宗突然暴毙。阮廌受诬陷遭到处死,并被夷三族。
诛九族
- 一曰,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6],即异姓亲族。其中父族四就包括被处以者一族,即犯罪者之父母兄弟姐妹儿女,另及姑母和其儿、外甥、外孙。母族三,即其外祖父母、姨母与她儿。而妻族二即是岳父和岳母。[8]
- 另一个说法就是由被处以者上推四代至高祖,下推四代至玄孙;横推三从兄弟。即上至高祖、曾祖、祖及父,下至儿、孙、曾孙及玄孙,旁则由兄弟、堂兄弟(二从兄弟)、表兄弟、乃至三从兄弟为止,通被诛连。[6][9] 这也是三字经所说的九族。[10]
在朝鲜,真平王五十三年(631年,正值中国唐朝),新罗国,就曾有伊阿湌柒宿和阿湌石品,二人因为谋反,于东市被处以诛九族[11]。
诛十族
史上唯一次“诛十族”的记载发生于中国明朝。明成祖朱棣诛方孝孺十族事件: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变,夺其侄子明惠帝的天子宝座,入主金陵。朱棣登基,命忠于皇室的方孝孺起草即位诏书。方孝孺不但宁死不从,更予以辱骂,于诏书上写上“燕贼篡位”四字。朱棣怒以诛九族威吓之。方孝孺却讪笑似地说:“便十族奈我何!”朱棣便把其门生朋友归入第十族,连同原来九族一并诛杀。最终共诛杀八百七十三人,因此事下狱及被流放、充军者亦数以千计。[6][9]方孝孺诛十族一事见于《明熹宗实录》[12]。
据《国榷》卷十二记载,朱棣恐吓方孝孺能诛杀方孝孺九族,但方孝孺不屈,因而朱棣戮其宗戚八百七十三人,至于第十族(门人)的情况,因方孝孺牵连而被杀的门人包括有都督廖镛、太常寺少卿卢原质等人,其中部分门人例如卢原质也被族诛。[13]
有学者考证此事并撰写论文认为诛十族仅是一个传说,不能将其视为史实[14]。
瓜蔓抄
御史大夫景清欲刺杀明成祖朱棣为明惠帝报仇不成,遭磔刑。朱棣又下令诛其九族,并将景家祖坟全部破坏;又把景清家乡的居民全部杀光,使其村落成为废墟。最后凡是跟景清有任何辗转相系关系的人都受到株连,称为“瓜蔓抄”。
参考文献
- ^ ZDIC.NET 汉典網.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5).
- ^ 和諧家庭: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8).
- ^ 엠파스 백과사전
- ^ 《广阳杂记·卷一》“九族始于隋炀帝”
- ^ 《唐六典注》:炀帝“末年严刻,生杀任情,不复依例。杨玄感反,诛九族,复行轘裂枭首,磔而射之。”
- ^ 6.0 6.1 6.2 6.3 马重奇、周丽英. 《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 导师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2. ISBN 978-962-397-717-3.
- ^ 中國古代立法與司法.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4).
- ^ 论「诛九族」,「冚家铲」. [2008-11-02].[永久失效链接]
- ^ 9.0 9.1 中華野史.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5-26).
- ^ 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
- ^ 《三國史記·新羅本紀》第廿六章. [2008-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8).
- ^ 《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二: “己亥,诏恤先臣方孝孺遗胤。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读学士直文渊阁。当靖难师入,以草诏不从,致夷十族。其幼子德宗,幸宁海,谪尉魏泽匿之,密托诸生余学夔负入松江岛屿,以织网自给。华亭俞允妻以养女,因冒余姓,遂延一线。至是其十世孙方忠奕以贡来京,伏阙上书得旨。方孝孺忠节持着,既有遗胤,准与练子宁一体恤录。
- ^ 《国榷》卷十二惠宗建文四年
- ^ 方孝孺殉难事迹的叙事演化与“诛十族”说考 - 中国知网. kns.cnki.net. [2020-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