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锦荣(?—?)广东人[1],天津北洋大学堂法科毕业,清朝及中华民国法学家。
严锦荣早年留学美国,在卜技利大学学习法政(王建祖、章宗元、嵇岑孙也曾在卜技利大学学习法政。另说严锦荣入读的是“美国法政大学”)[2]。1905年,严锦荣自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其论文题为《第十四修正案下的公民和个人权力》(Rights of Citizens and Persons under the Fourteenth A mendment )[3]。归国后,他曾任宪政编查馆编制局副科员[4]。